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10-30     來源:市國土資源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2.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與監管工作。負責權限內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3.承擔轄區內耕地保護的責任,擬定并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4.編制并組織實施轄區內國土資源各項專項規劃,并依法監督實施;5.受市局委托負責轄區內村民宅基地審批、臨時用地審核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指導轄區內土地征收、土地儲備工作; 6.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的土地、礦產資源的勘測、規劃、調查、登記、發證等工作,依法調解土地、礦產權屬糾紛;7.協助市局管理轄區內的土地、礦產市場。協助市局做好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違法案件查處和信訪工作; 8.負責推進轄區內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和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9.負責轄區內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分局和轄區內國土資源管理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11.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為獨立核算單位,代為管理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1個,東區國土資源所。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收入決算總額為65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15萬元,其他收入36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80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基本持平。

  2014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支出決算總額為382萬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36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9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萬元,其他支出250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基本持平。

  年末結轉和結余382萬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攀枝花市東區礦產資源管理、土地管理、地質災害防治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國土資源所、東區執法大隊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國土資源所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羅列類級全部功能分類,數據來源表2)

  (一)城鄉社區支出36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委托專業測量單位進行綜地測量、衛片執法專項支出、國土所運轉支出、辦公及差旅費等支出。

  (二)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國土資源所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障、日常辦公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萬元,主要用于:用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國土資源所人員的交繳的公積金。

  (四)其他支出250萬元,主要用于:東區征地報建綜地測量費和差旅費、土地出讓相關費用、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社保、地質災害防治、辦公支出等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分局方毅同志1人參加省國土資源廳組團到英德土地、不動產技術交流考察,費用為4萬元,以前年度無因公出國人員。經費在東區政府核撥分局的經費中列支。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0.047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98.9%,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控制接待支出。

  201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5人,共計支出0.047萬元,主要是接待省廳專項檢查組。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萬元(其中市級財政經費8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車輛被拍賣或報廢數量減少3臺,二是嚴格控制車費運行費用。

  2014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1輛,車輛購置支出60萬元(經費在東區政府核撥分局的經費中列支),其中:越野車1輛、金額*60萬元,主要用于地質災巡查及地災應急搶險。截至2014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輛(含國土所車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3輛。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5萬元(其中市級財政經費8萬元),用于土地巡查、地質災害防治、地災應急搶險、耕地保護、征地報建等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等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東區分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xls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