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房地產管理局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6-02-2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房地產管理局前身為成立于1981年1月的渡口市房產管理處,1999年12月經攀枝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攀枝花市房地產管理局。2010年9月,攀枝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在市房管局增掛“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牌子。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職能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市房地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房地產業政策和管理辦法并指導實施;
(2)負責全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對全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咨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實行行業管理。
(3)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4)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房地產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市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政策制定,審核、審查物業機構資質,指導、監督規范其管理和經營服務活動;
(8)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住房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10)負責全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11)負責全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導單位自管房地產的管理工作;對城鎮私有房屋實施業務管理;
(13)負責房屋銷(預)售管理和房地產廣告審查備案工作;
(14)參與制定全市住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社會低收入者住宅建設的辦法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15)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房屋重置價、市場指導價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并監督實施;配合財稅部門做好房地產有關稅費和征收管理工作;
(16)指導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
(17)指導全市房地產業協會工作。制定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計劃,負責房地產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登記注冊管理工作;
(18)參與住宅小區竣工交付使用綜合驗收,全市城鎮土地開發項目土地拍賣條件意見及規劃編制方案審核工作;
(19)協助查處房地產違法違紀行為;
(20)負責局內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務、紀檢、監察、審計、工會、共青團、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1)承辦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業務工作:
在2016年度中,計劃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一、積極推動房地產領域改革,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把“去庫存”作為重要任務。二、努力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積極探索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新思路、新辦法;三、提高法規制度執行和貫徹能力,促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開展。四、提高辦事效能和為民服務意識,樹立房管局窗口良好形象。五、堅持群眾路線,提高服務群眾能力,促進房管局各項工作再上新高度;六、強化依法行政、規范行政行為;七、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各項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市房地產管理局收入預算總額為316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161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3161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046.74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14.8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67.86萬元,專項支出1431.5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房地產管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公房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產權登記、房產檔案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等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房地產管理局機關、市房屋產權交易登記中心、市房產檔案管理中心(掛市房地產檔案館牌子)、市白蟻防治中心、市房產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掛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房地產管理局機關、市房屋產權交易登記中心、市房產檔案管理中心、市白蟻防治中心、市房產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市公房管理所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城鄉社區住宅支出,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房地產市交易、房地產檔案管理、維修資金預售資金管理、白蟻防治、物業管理、住房保障等各項工作。
(二)其他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出,主要用全市公房的維修維護。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經費。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9.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無出國計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住宿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與2015年預算持平。
2016年單位車輛保有量預計達到11輛。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2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房地產市交易、房地產檔案管理、維修資金預售資金管理、白蟻防治、物業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