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財政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3-17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根據攀辦發[2013]72號《攀枝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文件規定,我局主要職責是在市公安局領導下,負責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工作以及市公安局22項職責中涉及分局完成的工作職責。

  2015年主要工作任務是:堅持在市局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及全省政法工作會、公安局(處)長工作會等系列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法治公安建設為工作主線,堅持問題導向,以公安部“四項建設”為引領,省公安廳“三化建設”為指針,牢牢把握“革除積弊,夯實基礎,深化改革,進位爭先”的總基調,進一步改革創新警務運行機制,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抓嚴抓牢隊伍管理,推動公安主業和隊伍建設提效升位,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服務全區經濟建設發展,建設“平安仁和”做出更加積極的貢獻。

  二、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5年收入預算總額為3425.7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452.77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3452.77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57.88萬元,醫療衛生118.1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1.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4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工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機關及派出所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大隊、刑事偵查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 ,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557.8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349.52萬元、項目支出208.36萬元。

  1、行政運行2349.52萬元,用于在職人員工資、津貼、獎金及辦公、水電、郵電、差旅費、汽油、工會福利等日常運轉支出。

  2、治安管理業務費68.36萬元,用于治安管理業務支出。

  3、國內安全保衛業務費10萬元,用于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支出。

  4、刑事偵察業務費100萬元,包括偵察刑事案件業務支出。

  5、道路交通管理30萬元,用于仁和區道路交通管理支出。

  (二)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1.4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及公用經費、福利費支出。

  (三) 醫療衛生118.1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在職人員交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5.34萬元,用于單位按規定標準為民警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三公經費預算說明.doc

          預算表及三公經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