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02-22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規定編制,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內容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效提升政務公開質效,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精準發力,扎實推進主動公開。一是及時發布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主動公開機關簡介、財政預決算、政府采購等信息4479條。二是做好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發布攀枝花市2023年市重點項目暨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重大項目清單,其中續建項目81個、新開工項目67個、加快前期項目65個。三是按時公開涉及民生安全的抽檢領域信息。按季度公開35個點位城市水龍頭水質衛生監測結果,發布環境影響評價信息36條,食品監督抽檢查信息1764批次、工業產品監督抽檢查信息248批次。四是加強政策解讀公開。集中公開市級政策文件27件、政策解讀27件。五是公開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359項,處理行政許可387084件,實施行政處罰554481件、行政強制7159件。
(二)嚴格審核,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要求,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程序,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各單位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屬性,轉依申請公開為主動公開。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5件,結轉上年度辦理1件,辦理完成84件(予以公開和部分公開64件、不予公開4件、無法提供16件、不予處理0件、其他處理0件),結轉到2024年繼續辦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行政復議4件、行政訴訟6件。
(三)聚焦實效,著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強政策文件管理。對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集中、規范公開現行有效規章4部,各級行政機關累計公開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425件。二是辦好市政府公報。市政府公報同步發行紙質版和電子版12期,刊登文件55件(其中,市政府文件17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18件、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20件),通過網站和掃碼提供便捷查閱。三是完善攀枝花市政策文件庫。收錄市政府(辦公室)文件400件(其中,市政府文件123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277件),實現按文件名、關鍵字、文號等分類查詢功能。
(四)對標對表,持續加強平臺建設。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按照檢查指標,優化公開專欄、刪除不實用和不合規欄目、整合同類和無力更新維護欄目。二是強化專欄內容保障。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確保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與網站其他欄目內容數據一致。三是推進政府網站數字化。按照省上要求,推動政府門戶網站“四個一網”建設,結合實際,市、縣(區)政府門戶網站先后上線試運行數字政府“一網公開”“一網通辦”“一網監管”“一網協同”專區,推動政務公開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
(五)立足職責,切實強化監督保障。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重點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攀辦函〔2023〕36號),梳理分解重點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強化督查考核。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23年度政務綜合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攀辦發〔2023〕30號),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評。對政務公開、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工作被省、市通報的單位進行約談,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2023年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政務公開專項檢查,形成檢查報告和問題清單,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三是推進先行區建設。按照省上要求,督導全省第一批、第二批深化政務公開促進基層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區(仁和區、西區)加快推進先行區建設,有序開展各項工作任務,打造基層政務公開特色名片。四是加強社會監督。聘請政務公開社會監督評議員、邀請群眾代表和企業代表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的監督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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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2 |
0 |
4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70 |
147 |
42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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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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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387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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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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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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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554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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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7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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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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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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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7601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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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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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 益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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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82 |
1 |
0 |
1 |
1 |
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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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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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7 |
0 |
0 |
1 |
1 |
0 |
49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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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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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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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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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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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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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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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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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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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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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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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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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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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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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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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81 |
1 |
0 |
1 |
1 |
0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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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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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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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1 |
3 |
0 |
0 |
4 |
5 |
0 |
0 |
0 |
5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一是市級政策文件庫有待完善,部分文件歸類不準確,未設置統一分類查詢功能。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存在內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時、欄目名稱與內容不符等問題。三是公開征求意見及采納反饋機制不完善,部分單位未在公開征求群眾意見結束后及時發布意見采納情況。
(二)改進情況。一是全面梳理市本級政策文件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完善市政策文件庫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實現統一集中分類查詢和動態更新。二是規范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刪除不實用的欄目,整合同類欄目,及時公開人民群眾關注高、社會影響面大、價值含量高的政府信息。三是督導各單位對意見征集欄目進行全面檢查整改,決策過程中公開征求群眾意見結束后,在1個月內發布意見反饋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全市未收取信息處理費,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