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關于印發《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4-08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司法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局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市級各協會:

現將《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點》印發給大家,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047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提升的開局之年,是全省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發展規劃的特色亮點打造年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省委彭清華書記對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精神、市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各級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全面貫徹落實市委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聚焦疫情防控、兩城建設、一樞紐五高地建設、主動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中心工作,按照全系統五年三步走發展規劃,緊扣“1+4”總體工作布局,聚力強黨建固根本、優模式專服務、揚優勢補短板、精規范提能力、促集成鑄特色,最大限度將司法行政職能優勢轉變為治理效能,為全面加強城鄉基層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司法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部署,嚴格落實本部門本單位疫情防控措施,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作推進,確保兩手抓、兩不誤、雙勝利。(責任單位:辦公室,局機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各縣區司法局。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2.統籌推進依法防控。研究制定《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進復工復產的工作清單》,確保疫情防控過程中,依法防控水平不斷提高。(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

3.全力做好戒毒場所疫情防控,按照四早、六必、六個暫停要求,嚴格執行封閉式管理和戰時值班備勤模式,堅決阻斷一切傳染途徑、消除一切傳染可能、防范一切傳染風險,堅決把疫情阻擊在場所之外。(責任單位:戒毒工作指導科、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4.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解除矯正人員、解除戒治人員的銜接安置,嚴格落實各項規定,妥善安置至疫情結束,做到信息暢通、依規辦理、安全有序。(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社區矯正管理科、戒毒工作指導科,各縣區司法局)

5.深入研究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文件,依法依規對各級政府疫情防控有關決策部署、文件、公告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責任單位:合法性審查科,各縣區司法局)

6.統籌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通過網絡、熱線、移動應用服務等方式提供涉疫情法律事務咨詢,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等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對疫情防控一線人員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做到優先受理、優先辦理。(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科、攀枝花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仲裁委秘書處,各縣區司法局)

7.開展守護陽光調解專項行動,充分發揮調解職能優勢,及時預防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生產經營、合同履行、金融借貸、勞動爭議等矛盾糾紛,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精準調解服務。(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8.深入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積極運用宣傳欄、網絡媒體、微信等載體,通過新聞報道、以案說法、政策解讀、公益廣告等形式,引導全社會積極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和義務,營造依法科學有序防控疫情的良好法治氛圍。(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9.出臺《關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通知》,加大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相關領域執法監督力度,及時協調處理群眾和企業反映突出的問題。加強案件指導,依法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行政復議與應訴科、各縣區司法局)

二、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最后決戰

10.落實《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圍繞如期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鞏固脫貧質量及邊緣戶、特殊困難戶的具體問題,采取倒排工期、順排工序、責任到人的方式,落實落細幫扶措施,確保圓滿完成定點扶貧任務。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回頭看”“回頭幫,對因疫情防控影響而產生致貧返貧風險的群眾積極做好幫扶,有效防止返貧。(責任單位:機關黨委辦公室,各縣區司法局)

11.加強對貧困地區的法治宣傳,幫助扶貧對象和扶貧干部樹立法治思維、提高法治意識。繼續拓展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服務功能,不斷提升法治扶貧效能。(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12.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法律服務,強化易地扶貧搬遷法治保障,謀劃推進脫貧地區基層依法治理,推動新農村建設與民主法治建設同步推進,做好脫貧攻堅后半篇文章。(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三、全力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

13.總結開展憲法法律進高校活動經驗做法,切實加強高校師生法治教育;充分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探索在高校建立法律服務站,為高校師生和周邊社區群眾提供普惠、精準、優質的法律服務。(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14.深化法律進寺觀教堂,切實增強僧尼群眾對憲法法律的政治、思想、情感、文化認同。(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15.全面加強律師行業黨建。推行實施律師行業黨委領航工程、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聚力工程和黨員律師模范工程,加強黨建工作標準化建設。做深做細做實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引領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匯報、業務監督指導、律師輿情收集研判報告等制度,切實加強律師重點人教育監管。(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市律師協會)

16.結合調解組織八化機制建設,開展星級調委會評定。組建市婚姻家庭糾紛調委會、康養旅游調解中心,啟動涉企糾紛專業調解。推進行政調解,積極參與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等特殊領域糾紛調處。結合鄉鎮(街道)行政區劃和村(社區)建制調整,清理、健全調解組織。圍繞市域治理、城鄉基層治理等重大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公調對接、訪調對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機制,深化和推廣米易第三方調解、鹽邊遵法評理會調解治理機制,探索省際邊界地區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機制。深入開展重大敏感時期糾紛排查化解,力求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17.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開展掃黑除惡法治宣傳,持續在社區矯正對象和戒毒人員中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深挖,加強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指導監督,深化城鄉基層依法治理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項整治,形成掃黑除惡長效常治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法與依法治理科、社區矯正管理科、律師工作科、各縣區司法局)

18.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重點場所安全隱患排查,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加快推進市強戒所新所建設,確保修建過程中,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全系統安全穩定。(責任單位:戒毒工作指導科,各直屬單位)

四、積極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19.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服務民營企業發展、證明事項清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等工作。探索開展一目錄、四清單(推行實施企業分類監管目錄和從重處罰清單、不予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從輕處罰清單),實行包容審慎精準執法,著力營造包容有序、充滿活力的發展環境,助力全市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行政審批科、合法性審查科,各縣區司法局)

20.加強外來企業投訴調處和法律服務,探索在商會、園區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開展外來企業大走訪大服務大調研專項活動和民營(外來)企業投訴積案集中攻堅行動。(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21.圍繞全市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兩城建設,推動建立執法聯動、糾紛聯調和公共法律服務一體化,探索建立協同發展法治保障機制。調研釩鈦新城、攀西科技城司法所建設、調解、安置幫教工作,理順工作關系,消除工作盲區。(責任單位:辦公室,法治調研科、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22.緊扣市委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培養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為全市企業“走出去和外來企業簽約落地服好務。(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市律師協會)

五、全力助推全面依法治市

23.進一步完善市、縣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工作制度,推動建立完善兩城管委會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推進法治建設運行機制規范化建設。(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

24.調研擬制《法治攀枝花建設規劃(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5年)》。擬制《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編發工作要點實施臺賬,跟蹤督促落實。(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法治督察科)

25.分類開展法治建設示范創建。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持續推進九大示范創建,重點圍繞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城鄉基層有效治理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開展示范創建,抓點促面。總結提煉全市全面依法治縣(區)工作經驗,著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爭取全省依法治縣試點示范推進會在攀枝花召開。(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26.改進和加強全面依法治市信息宣傳,健全依法治市工作信息報送制度,辦好《攀枝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簡報》,充分利用法治攀枝花總結推廣依法治市經驗、做法。(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

27.健全依法治市考核機制,充分運用《四川市縣法治指數》指導依法治市工作,制定《攀枝花市2020年依法治市考核細則》。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制度,適時修訂完善《攀枝花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工作辦法(試行)》,落實市委常委會學法工作。制定《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督察工作實施辦法》,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專項督察、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督察。(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法治督察科)

28.圍繞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基層治理,組織法治建設工作人員赴國內高校開展依法治市能力素質提升專題培訓,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能力。(責任單位: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法治調研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組織干部科)

六、著力提升行政立法質量

29.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和立法專家庫,嚴格落實項目預研、立項評估論證、立法起草、立法審查、立法協調協商、公眾和社會參與等制度規范和工作流程,切實提高立法質量。(責任單位:立法科)

30.落實202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明確項目責任部門,細化項目進度安排,加強立法協調和草案審查,實施臺賬化管理,確保按期完成年度立法任務。(責任單位:立法科)

31.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成《攀枝花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的審查論證,參與《攀枝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辦法》立法調研。(責任單位:立法科)

32.開展立法后評估。對《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進行立法后評估。(責任單位:立法科)

七、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33.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做好《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迎接準備工作。(責任單位:法治督察科)

34.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四川省備案審查交叉審查辦法(試行)),探索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專家協審制度,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實行清單制管理。(責任單位:合法性審查科,各縣區司法局)

35.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部門督促指導。修訂《攀枝花市行政執法公示規定》《攀枝花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繼續深入推廣使用《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匯編》,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 行政執法優秀案例評選暨典型案例評析,編寫發布《攀枝花市2020年度行政執法典型指導案例》。(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各縣區司法局)

36.修訂《攀枝花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及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從嚴審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開展通用法律知識培訓,組織通用法律資格考試。(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各縣區司法局)

37.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調查和重點領域及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問題專項監督,回應群眾關切,實現行政執法專項監督精準發力,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政府公信力。(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38. 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優化行政復議資源配置。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序,探索行政復議書面審查與聽證審理并行,修訂《攀枝花市行政復議聽證規則》,規范全市行政復議聽證活動。健全行政復議案件監督機制;規范行政復議檔案管理,推進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深化府院共治,充分發揮府院聯席機制的重要作用。(責任單位:行政復議與應訴科)

39.建立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全面推行好差評制度,推動落實三集中、三到位,實現司法行政政務服務事項100%進入一體化平臺運行,100%可網上申請,到年底前全部實現市、縣聯審。進一步擴大全程網辦范圍,推進實施律師執業證換發等高頻事項掌上可辦。(責任單位:行政審批科,各縣區司法局)

八、全面加強和規范監管教育幫扶

40.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加強修訂后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四川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學習培訓,依法規范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執法流程,推進部級智慧矯正中心、省級規范化社區矯正中心建設,嚴格執行社區矯正地方工作標準,積極推進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評價體系建設,講好社區矯正故事。(責任單位:社區矯正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41.加強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安全形勢分析和隱患排查整改,完善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交付機制,創新教育手段和模式,降低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率,防止脫管漏管,防止發生重大影響力刑事案件和重大輿情, 確保社區矯正持續安全穩定。(責任單位:社區矯正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42.建立市、縣(區)兩級社區矯正委員會,推動社區矯正機構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完善全市社區矯正隊伍數據庫和社區矯正工作執法督察制度,防止發生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案件。(責任單位:社區矯正管理科、政治部,各縣區司法局)

43.健全完善安置幫教工作領導機制,加快構建“職責法治化、銜接無縫化、幫教科學化、就業多元化安置幫教工作新格局。完善與監所常態化聯系機制,主動走訪攀籍服刑罪犯集中關押監獄,加強聯系,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親情幫教工作。結合司法所撤并,建立"陽光之家"幫教志愿者工作站,探索社會包容、政府幫扶、部門聯動、家庭接納社會幫教機制。(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戒毒工作指導科,各縣區司法局)

九、全面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

44.完成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新建和整體入駐政務中心,做好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調整后的公共法律服務站(室)建設,宣傳推廣“12348”法律服務熱線、攀枝花公證處公眾號和和公共法律服務官方微信公眾號,增強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首選率。推進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發展,加快形成高效便捷、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法律援助中心、攀枝花公證處、仲裁委秘書處、各縣區司法局)

45.建立全市統一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和協調機制,探索、研究、總結、提煉試點工作經驗,從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規范、服務規范、運行規范、管理規范入手,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實施標準(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相關直屬單位、各縣區司法局)

46.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推動建立公共法律服務部門聯動機制,著力打造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一站式服務。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菜單式、精準化方向發展,為群眾提供“抬頭能見、舉手能及、掃碼能得的公共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律師工作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直屬單位、各縣區司法局)

47.暢通法律援助渠道,進一步實現對困難群眾的應援優援,抓好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項目、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愿服務行動項目。加大對有重大社會影響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力度,重點辦理一批典型案件。對跨縣(區)的復雜案件、社會關注的案件、群體性案件,鼓勵通過市、縣(區)之間的聯辦機制辦理(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縣區司法局)

48.全面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與法院的協調對接,探索建立經費保障機制,著力從制度層面解決刑辯律師數量不足、分布不均、辯護質量不高等問題。(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縣區司法局)

49.深入推進律師調解改革,全面落實《關于深入推進非訴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的意見》,加快完善三室一中心建設。(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各縣區司法局)

50.推進法律服務產業規模化、品牌化發展。推進市、縣兩級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聯席會議制度化,及時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凈化律師執業生態。(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各縣區司法局)

十、深化拓展“法律七進

51.深化拓展法律七進工作,完善協調推進機制,實現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依法治理一體統籌、一體推進。探索將法律七進法治宣傳七進法律服務七進拓展延伸,最終實現依法治理七進。認真落實政府常務會學法制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局機關相關科室)

52.開展七五普法總結驗收。開展七五普法總結、檢查、評估,做好七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報送。科學謀劃八五普法。(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53.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落實年度普法計劃、年度工作報告等制度,建立情況通報和考核機制。探索市級部門誰執法誰普法評議機制,推動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掃黑除惡、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食品安全、生物安全、衛生防疫、安全生產、禁毒防艾等領域,開展一月一主題法治宣傳活動,開展新頒布修訂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54.持續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活動。持續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推進大中小學建立憲法法律教育長效機制。組織好“憲法宣傳周活動。落實《青少年普法教育大綱》,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社會支持體系,完善學校與政法機關合作機制,加強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法治班主任隊伍建設。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55.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制度,深化法律進鄉村(社區),推進村(居)法律顧問有效覆蓋,大力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支群眾身邊的普法宣傳隊伍,助力城鄉基層治理。大力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多種形式開展村(社區)兩委成員集中學法,推動建立常態化法治培訓機制。(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56.開展全國法治示范縣(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以及第三批省級法治示范縣(區)、法治示范鄉鎮(街道)和學法用法示范單位(機關)創建。對命名的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實施動態化管理。(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57.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示范基地動態管理,推薦國家、省級法治文化陣地。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教育和互動體驗式活動,開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參與第四屆我與憲法優秀微視頻暨第十七屆法治動漫微視頻優秀作品征集展播。做好第三批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省級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推薦申報。依托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打造指尖上的法治教育,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參與法治四川行平臺建設。(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十一、有序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58.貫徹落實《2019-2022年四川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臺賬》和《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0年改革落實臺賬》,制定2020年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小組工作要點及工作臺賬,細化分解司法局年度改革任務,加強改革工作督導。(責任單位:法治調研科,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局機關相關科室、各縣區司法局)

59.加強人民監督員、陪審員的選任管理和考核,探索人民參與法治建設制度機制,與市檢察院召開工作推進及人民監督員培訓會議,重點開展人民監督員參與食品安全、生態環境資源、國有土地出讓等公益訴訟案件監督工作。(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60.積極穩妥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探索建立公證機構內部管理與收入分配機制,探索建立適應公證行業穩定發展的獎勵激勵機制,解決公證機構活力不足。(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攀枝花公證處、各縣區司法局)

61.推進仲裁改革,積極參與省仲裁協會籌建,探索構建行政+行業的管理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仲裁委秘書處)

62.探索完善公職律師、法律顧問管理機制,根據司法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和省廳實施方案,及時細化全市貫徹落實方案,切實發揮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在黨政機關、企事業法律決策中的作用(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

63. 學習貫徹新《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做好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信息管理。(責任單位: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

64.調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領導小組人員,制定考區實施方案、考區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好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攀枝花考區工作,考務實現零差錯。(責任單位: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

十二、不斷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

65.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十四五規劃,全面督導落實十三五規劃。建立全系統執法執勤用車數據庫和司法行政機關業務裝備配備數據庫。努力爭取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額度,加大經費保障力度。(責任單位:裝備財務保障科,法治調研科)

66.加速推進市縣司法局指揮中心與調解中心、12348服務平臺一體運行,充分發揮指揮中心政令(警令)傳達、要情信息處理、工作督察巡查、應急協調處置的功能作用,將指揮中心打造成為督察巡查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等工作的綜合平臺。(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各縣區司法局)

67.做好全市49個司法所立戶列編,指導各縣(區)司法局盡快向同級編制部門報批,解決轄區司法所立戶列編問題。(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政治部、人事警務科,各縣區司法局)

68.鞏固深化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確保全市省級規范化司法所達到55%以上。探索推進司法警官院校學生到司法所實習和全市高校志愿者參與司法所工作服務機制。啟動開展楓橋式司法所創建活動,力爭創建一批先進集體和典型個人。組織司法所人員及調解骨干開展實戰大練兵,以賽促學、以學促干、學用結合。(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69.聚焦市域治理、城鄉基層治理,支持各縣區司法局結合實際創新基層治理方式,實現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深化東區、米易縣、鹽邊縣司法所服務鄉村振興試點,確保試點工作出成果、出實效。深入推進司法所與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基層法庭的工作協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與警務中心、訴訟服務中心、檢察服務中心有機聯動,推動打造基層治理共同體和法治服務聯盟。(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70.積極融入法治四川融媒體中心打造,完善信息交流整合機制,打造以法治攀枝花”“攀枝花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公眾號、5個縣(區)司法局官方新媒體平臺、 N個直屬單位和行業組織官方新媒體平臺為主要載體的“2+5+N”新媒體矩陣,實現信息互通、快速流轉、及時匯聚,實現中心實體化運行,傳播司法行政好聲音,講好攀枝花法治故事。(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相關各科室、各縣區司法局、各直屬單位、市律師協會、市公證協會、市人民調解員協會)

十三、強力推進信息化建設

71.開展智慧司法建設攻堅年活動,按照司法廳統一部署和標準,整合升級現有業務系統,構建以八大集成系統為支撐的全市數字法治、智慧司法綜合平臺。(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相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各縣區司法局)

72.主動融入我市城市綜合運營管理中心建設,加強對各類業務數據的集成、研判、反饋,用好大數據新引擎,初步形成各類數據智能分析、精準服務、高效應用的慧智大腦。(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相關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各縣區司法局)

73.按照司法廳統一部署和標準,積極推廣應用行政執法智慧平臺和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加快推進執法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利用信息技術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相關科室)

74.按照司法廳統一部署和標準,升級完善刑事執行類、公共法律服務類、政務管理類和綜合指揮系統。持續推進智慧戒毒、智慧矯正建設,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現代警務勤務新模式。(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社區矯正科、各縣區司法局)

十四、全面從嚴管黨治警

75.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化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堅持首題必政治,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列為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四川省實施細則,健全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常態化機制。堅持政治引領,黨建先行,將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貫穿全年,嚴格落實市委抓意識形態工作要求,切實扛起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著力在抓黨建、強班子、帶隊伍上下功夫,努力為司法行政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撐。(責任單位:政治部,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各科室、各縣區司法局)

76.持續深入開展模范政治機關、人民滿意機關、法治示范機關、優質服務機關四型機關創建,細化量化創建標準,打造一批示范單位。(責任單位:政治部,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各縣區司法局)

77.深入推進基層黨委(黨組)六個規范化和黨支部十個標準化建設,切實解決黨的領導和監督虛化弱化問題,推動監督管理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每一件事情。(責任單位:政治部、機關黨委辦公室)

78.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加強政治建設為統領,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法規矩不嚴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選人用人問題突出、職責范圍腐敗問題多發以及工作失職瀆職的,堅決追責問責。(責任單位:政治部、機關黨委辦公室)

79.圍繞司法行政職能,按照省廳統籌管理、“兩局一院具體執行、各市(州)司法行政系統共同參與的“1+3+N”干部教育培訓模式,推選干部參加領導干部讀書班、優秀年輕干部培訓班。(責任單位:組織干部科,各縣區司法局)

80.編制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分類建立專業人才庫,推進實施“百千萬工程,強化人才選拔、培育、管理和使用,形成人才聚集效應。(責任單位:政治部,人事警務科)

81.加強司法行政文化建設,廣泛宣傳、踐行攀枝花綠色司法行政精神,打造文化建設樣板單位,創建文化特色品牌,培育隊伍價值認同,激發隊伍內生動力。(責任單位:組織干部科,相關各科室、各縣區司法局)

82.加強法律服務行業管理,加強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鑒定協會、人民調解協會建設,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推行律師專業水平評價體系和評定機制工作,建立動態考評和跟蹤機制。落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習管理考核辦法。做好公證機構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強公證員隊伍建設,強化公證質量監管。加強司法鑒定人崗前(轉崗)和繼續教育培訓,開展司法鑒定能力驗證和司法鑒定文書質量評查。完成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更名工作,開展調解組織評星定級工作,支持建立婚姻家庭、康養旅游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積極發展、從嚴管理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責任單位: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市律師協會、市公證協會、市司法鑒定協會、市人民調解協會)

83.堅持“一地一典型、一行業一典型、一單位一典型,大力培樹先進典型,增強司法行政隊伍職業榮譽感和認同感。開展楓橋式司法所、我最喜愛基層司法所長”“最美人民調解員創評活動,逐步培育選樹一批模范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責任單位:組織干部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84.全面加強輿論引導,規范網站、微博微信、報刊、論壇管理,加強評論員、通訊員、編輯隊伍建設。(責任單位:科技信息科,相關各協會、各縣區司法局)

十五、統籌推進特色亮點打造

85.遵法評理會調解治理機制建設。完善遵法評理會調解治理機制,實現“五個一(有一套可推廣的經驗、有一系列反映全面的典型案例和事跡、有一批統一規范的基層示范點),召開遵法評理會現場會。(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鹽邊縣司法局)

86.綜合性矛盾糾紛預防調解新平臺建設。探索以八化機制統籌推動建設一站式、多功能、規范化綜合性矛盾糾紛預防調解新平臺。(責任單位: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各縣區司法局)

87.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實現2020年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責任單位:行政復議與應訴科)

88.開展法潤青苗工程。落實《攀枝花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和法治班主任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持續推進法治教育進課堂課題研究,常態化開展憲法法律進高校,搭建全市青少年普法講師團專業平臺,強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會支持體系。(責任單位: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89.法律顧問助力基層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構建城鄉全覆蓋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切實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律師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