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統計現代化改革規劃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11-16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加快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構建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規劃。
一、加快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
(一)“十三五”時期統計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級統計機構和廣大統計人員砥礪奮進、開拓創新,奮發有為推進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等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做成了許多夯實基礎、固牢根本、利及長遠的大事和難事,解決了不少長期以來想解決但沒有解決好的困難和問題。統計數據質量明顯提高,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成效顯著,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正式實施,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持續深入,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扎實高效,統計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統計法治監督取得重大成果,防懲造假的統計生態正在形成,現代信息技術在統計工作中加快應用,統計在服務國家治理決策和人民生產生活中的作用進一步凸顯,統計部門全面從嚴治黨縱深推進,統計事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
(二)面臨形勢。“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黨中央、國務院對統計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重大部署。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等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動實踐,為充分發揮統計職能作用提供了廣闊空間,統計事業大有可為、大有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深入發展,為提高統計生產力、變革統計生產方式、重塑統計生產關系提供了強勁動力。同時,要清醒看到,統計工作面臨不少挑戰,存在薄弱環節。要堅持辯證思維,立足“兩個大局”,深刻認識外部環境發生的復雜變化,科學把握我國新發展階段的新機遇新挑戰,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積極作為、善于作為、順勢而為,拿出更大的勇氣、更有力的舉措,扎實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加快構建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
(三)指導方針。“十四五”時期,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植根國情、面向國際,遵循規律、守正創新,尊崇法治、求真務實,完善統計體制機制,改革統計制度方法,變革統計生產方式,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提升統計服務水平,增強統計保障能力,加快建設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推進統計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統計保障。
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以黨的建設為引領。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統計部門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確保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在統計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以數據質量為根本。把統計數據質量作為統計工作生命線,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理念,堅持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用改革的辦法破除統計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出有利于統計工作集中統一領導、提高統計抗干擾能力等的重大統計改革舉措。
——以科技創新為支撐。強化創新在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以統計科學、數據科學和現代信息技術支撐統計事業發展,協調推進統計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實踐創新。
——以法治監督為保障。完善統計法治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統計數據治理能力,更好發揮統計督察的監督作用、執法檢查的震懾作用和統計法治的保障作用。
——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統計調查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培養提升業務水平、專業能力和職業精神,夯實事關統計事業長遠發展的人力基礎。
(四)總體目標。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這就是: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統計制度方法體系與時俱進、科學規范,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健全、數據完整,統計體制機制組織高效、協同順暢,統計調查技術手段先進、安全便捷,統計法治體系完備、監督有力,統計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統計對外開放廣泛深入,統計信息更加公開透明,統計成果得到更廣泛應用,全民統計科學意識大幅增強,人民群眾對統計工作更加信賴、對統計人員更加信任、對統計數據更有信心,統計在了解國情、把握國勢、制定國策、服務發展中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十四五”時期,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緊緊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新實踐,面向國家治理新需求,面向人民生活新需要,堅持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堅持守正和創新相統一,努力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統計數據質量持續提高。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落實有力,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執行嚴格規范,調查對象依法如實上報源頭數據,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統計生態進一步形成。
——統計制度方法科學健全。統計調查制度體系覆蓋更加全面,國家重大戰略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得到科學反映,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和推動高質量發展進程得到客觀評價;統計方法體系更加完善,普查作用發揮更加充分,抽樣調查更加廣泛運用,常規統計調查與普查銜接更加有效。
——統計調查能力明顯增強。統計業務、統計政務與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融合,統計生產流程數字化改造取得突破,統計云平臺基本建成,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物聯網、空間地理信息技術等新技術在統計工作中得到有效運用。
——統計分析服務優質高效。統計監測預警能力進一步增強,統計分析前瞻性有效性不斷提高,統計服務領域不斷拓展、產品更加豐富、方式更加多樣,政府統計更加公開透明,解讀回應更加主動有效,更好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
——統計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進一步健全,國家統計局組織領導全國統計工作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政府綜合統計和部門統計發揮各自優勢,部門間數據共享取得實質進展,統計治理能力不斷增強。
——統計法治監督縱深推進。統計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完善,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長效機制不斷健全,統計法治監督的執行力和震懾力進一步增強,統計領域信用建設更加深入,基本實現統計權利受保護、統計權力被監督、統計違法必追責、統計秩序有保障。
二、完善統計標準和指標體系
不斷強化統計工作標準化、專業化建設,進一步優化統計指標設置,切實提高統計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統一性。
(五)健全統計分類標準。制定國有、民營等經濟類型和節能環保清潔產業等統計分類標準。修訂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完善城鄉劃分統計標準,建設統計區域庫系統。加強統計標準實施情況檢查。根據聯合國對《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行業標準分類》修訂情況,適時開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工作。
(六)完善統計指標體系。優化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展情況的指標,豐富需求側管理和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指標體系,更好反映構建新發展格局進展。完善反映文化繁榮、社會進步、民生改善、綠色發展、高水平開放等方面統計指標,系統反映貫徹新發展理念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統籌推進情況。研究進一步建立健全重點領域指標環比增速的統計方法,不斷創新和完善季節調整方法。
(七)推進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完善國家統計調查元數據庫,健全國家統計調查元數據標準,實現在線的元數據設計、采集、管理、存儲、引用。以經濟、人口和農業普查資料、部門行政記錄和各項統計調查資料為基礎,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區地域統計用區劃代碼、住戶標準地址編碼、建筑物屬性信息,建立健全統計調查對象庫。
三、健全統計調查制度體系
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經濟體系優化升級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拓展統計調查領域,豐富統計調查內容,完善統計調查制度。
(八)完善科技創新和互聯網經濟統計。深化科技和創新領域統計改革,完善研究與試驗發展統計調查及創新調查,改進調查方法,優化調查指標,豐富調查數據;完善基礎研究統計,研究改進創新指數編制。健全互聯網經濟統計制度,完善互聯網出行、醫療、教育、視聽、租賃等平臺統計。
(九)建立健全數字經濟統計監測體系。制定數字經濟產業統計分類標準,科學界定數字經濟產業統計范圍。建立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加強相關領域常規統計,及時反映數字產業、數字技術與經濟活動深度融合的情況。開展數字經濟統計核算,準確反映數字經濟發展規模、速度、結構情況。
(十)健全現代產業統計。完善農業統計調查制度,加強以糧食產量調查為核心的農業統計,增強“三農”領域快速調查能力,科學編制糧食供需平衡表。聚焦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進一步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加快工業“大個體”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探索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統計。健全規模(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統計調查,加強規模(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抽樣調查,推進服務業全行業進度財務統計調查,完善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統計,優化服務業生產指數編制方法。
(十一)完善需求側管理統計。健全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統計,加強國內商品市場統計,改進商貿統計報表制度,完善汽車流通統計制度,及時反映大宗商品和升級類商品市場發展。加強服務消費市場統計監測,全面反映消費在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網上零售統計,豐富線上交易調查內容。圍繞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作用,實施知識產權產品投資統計監測,客觀反映知識產權產品投資的總量、結構和發展變化。
(十二)加強能源資源環境氣候統計。完善能源統計報表制度,強化新能源產品統計,加強能源消費統計監測,全面反映能源生產、銷售、庫存、消費等情況。完善國家和地區能耗核算工作。加強資源環境綜合統計,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統計監測體系,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統計核算。
(十三)改進完善價格統計。完善工業生產者價格調查,研究非標類產品和大型成套機械類設備等重點產品采價方法。健全服務業生產者價格指數,完善交通運輸和郵政業生產者價格指數,研究試編住宿業、電信服務等生產者價格指數,開展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行業的生產者價格指數編制理論和方法研究。
(十四)加強人口和就業統計。健全人口統計,推動完善人口動態變化監測體系,開展人口分析。鞏固提升勞動力調查質量,開展分省月度勞動力調查,加強對各省勞動力市場監測,豐富就業失業數據發布內容。加強對重點群體、新就業形態分析研究,全面反映就業形勢變化。扎實做好勞動工資統計各項工作,不斷夯實數據質量,完善數據發布口徑。
(十五)健全社會民生統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構建社會民生發展統計調查和評價體系。推進部門行政記錄在住戶抽樣調查中的應用工作,加強低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研究測算,探索建立共同富裕統計監測體系。完善住戶調查樣本抽選、輪換和退出機制,組織2022年新一輪五年周期大樣本輪換,優化各級樣本分布。健全脫貧縣農村住戶監測調查,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人居環境改善統計,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相關研究。健全農民工統計調查。建立健全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產業統計監測。探索構建托育服務統計指標體系。擴展社會發展統計內容,改進時間利用調查活動分類和調查方法,建立周期性時間利用調查制度,加強婦女兒童統計和基本公共服務統計,完善城市基本情況統計。加強社情民意調查。
四、優化統計數據采集體系
統籌設計和綜合運用普查、抽樣調查、全面調查和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拓展統計數據來源渠道,建立企業電子統計臺賬,加快構建統計現代化采集體系。
(十六)發揮普查基礎性作用。統籌開展經濟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統籌制定普查方案,科學設計普查表式和指標,加強抽樣調查方法應用,利用經濟普查結果編制投入產出表和供給使用表。強化常規統計調查制度方法與人口、經濟、農業三大普查的銜接與協調,充分發揮普查的基礎性作用。
(十七)強化經常性抽樣調查主體地位。以統計調查對象庫和普查數據資料為基礎建立健全抽樣框。整體設計“四下”企業抽樣調查,進一步優化調查設計、數據采集、數據處理等統計調查流程。整體設計住戶類調查,建立統一的、適用多目標管理、多層級需要的住戶調查大抽樣框。整體設計價格類調查,優化統計調查方法,拓寬數據來源渠道,及時反映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加強抽樣調查在統計監測評價和數據質量控制等領域的應用。
(十八)提高“四上”企業全面調查質效。完善“四上”企業全面調查,研究調整“四上”企業調查起點標準,加強“四上”單位調查名錄管理。定期對“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核查。
(十九)推進部門統計數據應用和共享。健全完善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拓寬數據收集渠道,加強部門行政記錄應用研究,規范獲取部門統計數據。研究建立部門統計數據共享機制,推進統計信息共享工作。
(二十)加快推進大數據在統計工作中應用。深入推進大數據在統計調查中的應用,開發大數據統計應用方法技術。進一步推進遙感大數據等在農業統計調查中的應用。充分利用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智能監控。推進價格統計數字化轉型,完善網絡交易價格采集技術,做好全國集中采集網絡交易價格工作,積極推進電子掃描數據應用,發揮行政記錄數據在價格指數編制中的作用,研究利用網簽數據編制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完善住戶調查電子記賬制度方法和數據采集處理平臺。
(二十一)建立企業電子統計臺賬。出臺推進企業電子統計臺賬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制定分專業分企業規模的企業電子統計臺賬模板,組織各省級統計機構開發企業電子統計臺賬軟件系統,指導各地開展試點,全面推進企業建立電子統計臺賬。
(二十二)推動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并重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修訂統計單位劃分及具體處理辦法、跨地區分支機構視同法人單位統計審批管理辦法,加強對視同法人單位審批管理。實行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并重統計,完善產業活動單位調查表,加強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關聯統計,確保單位統計不重不漏。
(二十三)加強統計數據全面質量管理。認真執行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和統計業務流程規范,建立健全國家統計全面質量控制體系,全面推進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質量保證工作。建立統計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制度,加強對地方、部門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和統計調查項目執行情況評估。推動各級統計機構領導班子統計數據質量主體責任和相關統計人員崗位責任落實落地。
五、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進一步完善核算方法,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提高國民經濟核算統一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全面準確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和重大比例關系。
(二十四)加強和改進生產總值核算。鞏固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成果。完善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季度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制度。
(二十五)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完善供給使用表和投入產出表編制,編制非競爭型投入產出表。改進資金流量表編制,強化非金融交易資金流量表與金融交易資金流量表的協調。完善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法,穩步推進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編制。完善實物量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研究制定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
(二十六)完善相關產業和領域核算。研究探索數據資產核算,完善“三新”經濟和文化、旅游、健康、體育、專利密集型等產業核算,扎實開展農業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
六、健全統計監測服務體系
緊扣“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加強經濟形勢研判,發揮統計監測評價職能,更好服務黨政決策,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多優質統計產品,不斷提高統計服務水平。
(二十七)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從經濟增長、就業、物價、國際收支、居民收入、結構調整、質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強化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研判和深度分析,為促進經濟總量平衡、結構優化、內外均衡,以及加強風險防范和應對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完善經濟景氣監測體系,改進企業景氣調查,建立企業家信心調查制度,構建和優化宏觀經濟模型,為強化預期管理、設計跨周期政策、開展逆周期調節、提高調控科學性提供更具前瞻性依據。
(二十八)扎實開展推動高質量發展相關統計監測。研究建立統計監測制度,完善數據基礎,健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夯實各方在數據生產、報送、分析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優化規范監測工作流程。
(二十九)著力構建新發展格局統計監測體系。健全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統計監測,監測供給結構、供給質量和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適配性提升情況。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統計監測,建立健全國有、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加強中小微企業統計監測。圍繞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監測內需和外需、進口和出口、引進外資和對外投資協調發展情況。
(三十)監測評價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情況。圍繞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健康中國戰略等國家重大戰略開展統計監測,全面反映落實落地情況。積極監測區域重大戰略,扎實開展京津冀協同發展、雄安新區、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統計監測,研究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南自由貿易港等統計監測。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城鄉融合發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統計監測,指導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監測。
(三十一)深入推進統計公開透明。進一步做好統計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統計數據公開機制,豐富統計數據發布內容。辦好統計新聞發布會,充分發揮政府統計網站、統計新媒體優勢,加快推動統計媒體深度融合發展,改善統計用戶體驗。加強統計數據解讀,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使用統計數據。做強“中國統計開放日”品牌。推進微觀數據開發應用工作。
七、健全統計法治監督體系
圍繞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法治監督體系,逐步實現統計監督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十二)提升統計督察工作質效。嚴格貫徹中央《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精神,科學有效實施統計督察,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實現統計督察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落實統計督察“五年一輪全覆蓋”,每五年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進行一次常規統計督察,選取部分國務院部門開展常規統計督察。注重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效果,跟進督促整改落實,通過通報、約談、專項督察、督察“回頭看”等措施壓實整改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到位。建立健全統計督察相關工作人員庫,加強人員培訓,提高隊伍素質。支持指導省級統計機構根據省級黨委、政府授權對地市開展統計督察。
(三十三)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認真貫徹中央《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精神,持續保持打擊統計違紀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綜合利用立案調查、直接核查、派員督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方式,聚焦關鍵指標,拓展執法領域,提高調查取證能力,緊盯整改處理,提高統計執法檢查實效。改進完善統計執法檢查程序,規范統一調查取證方法,不斷提高執法檢查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統籌使用全國統計執法力量,建立健全統計執法監督人才庫,發揮省級統計機構在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動省級執法檢查與國家執法檢查形成合力。推動實現各縣(市、區)本區域本系統執法檢查全覆蓋、統計調查主要專業執法檢查全覆蓋。加快統計執法檢查信息化系統建設。加強涉外調查事中事后監管。
(三十四)加強統計立法普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發揮統計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積極推進統計法修改出臺,不斷完善統計法律規范體系,研究制定統計“八五”普法規劃。繼續推動將統計法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必修課。利用統計工作宣傳重要時點,通過國家聯網直報平臺、統計政務新媒體、中國信息報等載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積極推進民間統計調查領域立法進程。
(三十五)強化統計監督與其他監督協同貫通。建立健全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統計違紀違法案件機制。配合建立統計監督與巡視監督的信息日常溝通、監督前情況通報、監督期間協作配合、監督成果共享運用等工作機制。嚴格開展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公示,探索統計領域信用建設的有效方式。
八、深化統計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
加強國家統計局依法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統計工作,深化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國家調查隊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綜合統計、部門統計的積極性,深入推進統計對外開放。
(三十六)完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深入貫徹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精神。強化國家統計局對地方統計機構業務領導機制,加強對地區重要統計數據評估。制定并實施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規范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管理。推動嚴格執行國家統計標準。鼓勵省級、市級、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采取有效形式對下級統計機構實行直接管理。
(三十七)深化國家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堅持由調查總隊統一管理轄區內國家調查業務。理順國家調查隊管理機制,優化調查總隊對市縣調查隊的管理,發揮市級調查隊的積極作用。加強國家調查隊基層基礎能力建設,出臺國家統計局調查隊系統輔助調查員管理規定,規范輔助調查員選用、培訓、考核、監督等工作,規范各類聘用人員的使用和管理。強化快速調查職能,圍繞民生民意和社會熱點問題開展抽樣調查和專題調研。推動國家調查隊參與統計督察、統計執法檢查和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等重要任務。
(三十八)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業務指導。依法加強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充分發揮部門統計作用。推動加強部門統計工作力量,依法督促部門設立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保持部門統計隊伍穩定。指導部門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管理體系,壓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支持部門基于國家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開展調查。
(三十九)強化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出臺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推動各地依法獨立設置縣級統計機構,配強鄉鎮(街道)基層統計力量,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通過設置公益性崗位、選用輔助調查員、購買統計服務等方式增強基層統計力量。依托國家統計云平臺,推進縣鄉兩級統計規范化建設。加強基層統計業務培訓。
(四十)構建統計改革創新機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優化統計體制機制和制度方法頂層設計。建立國家統計創新試點機制,在體制機制、制度方法、購買社會服務等重點領域,鼓勵各地特別是經濟較為活躍地區開展統計改革創新探索,進行先行先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成果。
(四十一)推進高水平統計對外開放。繼續辦好金磚國家統計局局長會議和中國-東盟統計論壇。建好聯合國大數據全球平臺中國區域中心,積極申請承辦綜合性專業性統計國際會議。利用中國-聯合國信托基金項目繼續助力發展中國家和小島嶼國家的統計能力建設,將中國-聯合國國際統計培訓中心打造成為國際統計培訓的重要力量,積極分享中國統計改革發展實踐經驗。
(四十二)深度參與國際統計治理。加強統計雙邊、多邊合作交流,扎實推進統計制度方法互學互鑒,對接國際統計通行規則。推動完善統計區域和全球治理,積極參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統計伙伴關系、協調和能力建設高級別小組和統計專業領域專家小組等各類國際統計議事機制,深度參與研究制定國際統計標準和規范。完善“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統計監測。
九、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
以統計云工程建設為依托,加強對統計業務應用系統、統計數據資源、統計信息化基礎設施集中統一管理,提升統計工作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創新引領、安全高效的智慧統計,為加快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提供堅實有力支撐。
(四十三)加強統計業務應用體系建設。夯實統計信息化應用基礎,構建統計信息化建設標準規范體系,建設統計數據資源管理系統和統計數據交換共享系統,推動統計數據生產、共享、發布能力建設和信息系統整合。完善統計業務應用體系,整合統計聯網直報系統,拓展聯網直報應用范圍,升級住戶調查應用系統,豐富應用軟件功能,提升應用性能,以聯網直報和移動采集為手段,實現統計數據采集處理全流程在線化。提升現代空間信息技術的業務化應用水平,探索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統計工作中應用。
(四十四)積極推進統計云工程建設。構建統計基礎設施云平臺,為各類規模和類型的云應用提供統一的開發、運行和管理服務。創新基礎設施資源建設使用方式,利用政務云、公有云資源開展大型普查、調查工作。優化數據中心體系,改造北京數據中心,實現華南數據中心災備功能。完善統計網絡系統建設,構建系統運維管理體系。
(四十五)統籌協調統計信息化建設。統籌統計局系統信息化建設,強化對地方統計信息化工作的指導。加強調查隊系統信息化建設,規范信息化項目管理,充分整合調查隊系統信息化建設已有成果,更好發揮專業需求導向,加快形成國家統計局集中統一建設部署、各級調查隊分級使用的格局。打造統計系統智慧政務應用,建設科學化、智能化、多元化、可擴展的統計政務應用系統。
十、健全統計工作保障機制
深入推進統計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統計科學研究和人財物保障,確保統計現代化改革扎實推進和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四十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堅守政治機關定位,帶頭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第一時間傳達學習、部署推進、督辦落實。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進一步健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龍頭示范學、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學、黨小組基礎學、青年理論學習小組帶動學、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學的“五級聯動”學習機制。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斷完善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完善黨建工作領導機制,建立健全主體責任記實制度,認真落實黨建督導、調研、約談、考核等制度機制,加強“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深化“抓機關帶系統”黨建工作大格局,優化條塊結合工作機制,全面加強系統黨建工作。深化模范機關創建,全面推進“四強”黨支部建設,鞏固拓展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成果,強化支部帶頭人建設,推動黨建業務深度融合,全面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堅持不懈整治“四風”;實現中央一屆任期內統計部門巡視巡察全覆蓋;依規依紀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統計部門違紀違法問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十七)加強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把政治素質考察放在首位,強化對實干實績的考察,選優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增強班子建設的系統性和前瞻性,加強優秀年輕干部的培養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推進統計高層次人才項目,促進專家學者型人才不斷涌現。完善人才評價體系,深入推進統計專業人才職稱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統計人員專業化水平,提升基層統計人員素質。健全正向激勵體系,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完善表彰機制,選樹先進典型,落實容錯糾錯和澄清保護機制。健全優化分層分類的教育培訓體系,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編寫實用的統計干部培訓教材,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
(四十八)推動統計科學研究發展。加強統計科學基礎研究和創新,推進統計科學、數據科學、信息技術的多學科交叉融合。充分發揮全國統計科研項目、國家統計局重大專項研究和統計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引領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統計科研成果轉化制度。提高統計學術刊物的辦刊質量,更好發揮中國統計學會作用,用好統計科研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提高全社會統計科學素養,加強統計知識科普,通過書籍、漫畫、專欄等生動活潑、通俗有趣的方式解讀統計指標、普及統計標準、介紹統計制度。推動統計學科發展,支持高等院校統計學科建設,推進統計知識在基礎教育課程中的設置。
(四十九)完善統計財務保障機制。按照建立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要求,推動統計調查項目支出標準化建設,健全預算執行機制,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加大各類資金統籌力度,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十)提高統計安全發展能力。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抓好發展和安全,落實統計部門各級黨組維護國家安全領導責任,認真做好統計部門風險防控各項工作。落實統計數據安全責任。研究構建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應用環境下的新安全體系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