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04-0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2024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攀辦發〔2024〕12號
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規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的通知》(攀府規〔2022〕4號)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24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各承辦單位認真起草決策草案,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和時間節點要求,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相應程序。
二、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立項和決策論證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三、《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執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單位 |
擬解決的問題 |
決策依據 |
1 |
《攀枝花市市級政務信 息化項目管理辦法》 |
市發展改革委 |
為規范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推動政務信 息系統跨部門跨層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 業務協同,提高政務信息系統應用績效。 |
《 四川省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 (川辦發〔2021〕49號) |
2 |
攀枝花市征地地上附著 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進一步規范補償項目類別,確保補償標準 符合實際、區域價差科學合理,保障被征地 農民的合法權益,規范征地補償行為,進一 步提升全市征地管理水平,促進經濟發展和 社會和諧。 |
1.《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實施辦法》 2.《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地上附著物 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資函 〔2022〕242號) 3.《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 省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技術方案 (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資辦函〔2022〕 171號) |
3 |
《美麗攀枝花建設戰略 規劃(2023—2035年)》 |
市生態環境局 |
為美麗攀枝花建設提供規劃指引。 |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美麗 四川建設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川委發〔2022〕10號) |
4 |
《攀枝花歷史文化名城 保護規劃》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統籌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之間的 關系,深入保護歷史文化資源,構建歷史文 化名城保護傳承體系,研究確定歷史文化遺 產的保護措施和保護途徑,提出利用方式和 使用強度,提升城市文化特色與活力,促進 城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
1.《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2.《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攀委辦〔2021〕35號) |
5 |
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 調整 |
市交通運輸局 |
規范出租汽車運價管理,維護乘客、駕駛 員及出租汽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 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 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四川省出租汽車運價 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川交函〔2022〕12號) |
6 |
《攀枝花市“十四五”綜 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 |
市交通運輸局 |
交通基礎設施網絡不完善,運輸服務品質 有待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待增強,交通 對外大通道單一。 |
1.《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 2.《四川省“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川府 發〔2021〕26號) |
7 |
《勝利水庫及灌區水權 水價改革方案》 |
市水利局 |
提升水資源綜合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益,構 建完備的水網體系與現代化水管理體系,為 全省建立水權與水價改革制度框架提供典型 示范、可行經驗。 |
《四川省水利廳關于開展水權與水價改革試點工作的 通知》(川水函〔2022〕926號) |
8 |
攀枝花市市區戶外廣告 經營權出讓項目 |
市城管執法局 |
按照“市場化、法治化、規范化”要求全面 清理盤活存量資產資源,形成盤活資產和新 增投資的良性循環,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的積 極性,有效提升資產資源運營管理水平,降 低政府債務風險。 |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 〈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稅〔2016〕11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