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0年第78次常務會議
2日,市長劉曉華主持召開市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行意見》等。
會議指出,開展廉租住房共有產權管理是為解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通過政府讓利的方式,將政府建設或提供的廉租住房,在建房成本的基礎上下浮一定比例,出售給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保障對象,政府和受保障家庭共同擁有廉租住房產權。申請購買廉租住房共有產權的家庭應符合具有攀枝花市常住城鎮非農業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現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人均15平米)以及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要求。
會議強調,廉租住房共有產權售價實行政府定價,列入保障范圍的家庭可選擇一次性支付優惠房款的50%獲得該住房一半產權,或全額支付優惠房款獲得該住房全部產權。已售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上市交易參照經濟適用房上市管理規定執行、實行準入制度,購買人在取得房屋全部產權后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僅購買廉租住房50%產權的,不得上市交易。
會議還審議并通過了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攀枝花市201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攀枝花市2009年財政決算及2010年1月至6月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情況報告》、《攀枝花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報告》等五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