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扶殘助困一件事”辦事指南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1-11     來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信息

  (一)“一件事”名稱

  扶殘助困一件事。

  (二)日常用語

  無。

  (三)辦理事項

       殘疾人證辦理(新辦、換領、遷移、掛失補辦、注銷、類別/等級變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

  (四)服務對象

       個人服務。

  (五)行使層級

  縣(區)、鄉鎮(街道)。

  (六)牽頭單位

  各級民政部門。

  (七)聯辦單位

  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

  (八)辦理渠道

  1.線上辦理: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在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扶殘助困一件事”專區注冊、登錄后在線提交申請辦理。

  2.線下辦理: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前往縣(區)級政務服務中心或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扶殘助困一件事”綜合受理窗口現場申請辦理。

  (九)線下跑動次數

  1次。

  (十)線下跑一次原因和環節

  殘疾人證辦理所涉業務如需進行殘疾評定的,需由指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并提供相應的法定要件。

  (十一)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否。

  (十二)有無中介服務

  無。

  (十三)辦理時限

  按所涉業務法定時限辦理。其中殘疾人證新辦、換領、遷移、掛失補辦、注銷、類別/等級變更等相關事宜,按規定需進行殘疾評定的,自評定結果公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無需進行殘疾評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辦結;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四)辦理結果

  1.殘疾人證新辦(出證辦結,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殘疾人證換領(出證辦結,出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3.殘疾人證遷移(出證辦結,出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4.殘疾人證掛失補辦(出證辦結,出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殘疾人證注銷(結果告知)

  6.殘疾人證類別/等級變更(出證辦結,出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7.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結果告知)

  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結果告知)

  9.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結果告知)

  (十五)是否有告知承諾制

  否。

  (十六)是否可容缺受理

  否。

  (十七)是否有特別程序

  是。殘疾人證辦理所涉業務如需進行殘疾評定的,需轉外由指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

  (十八)審核確認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3.《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

  4.《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二、受理條件

  (一)殘疾人證辦理

  1.殘疾人證新辦。首次申請殘疾人證辦理的申請人,可同時提出聯辦申請,如實填寫《“扶殘助困一件事”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評定表》,并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民社保卡》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證明材料)。由指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并由戶籍地縣級殘聯對殘疾評定結果予以公示(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辦證條件的,由戶籍地縣級殘聯核發殘疾人證。

  2.殘疾人證換領。

  (1)到期換證:殘疾人證有效期為十年,有效期滿九年后殘疾人可申請換領新的殘疾人證,縣級殘聯受理、審核通過后發放新的殘疾人證,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以戶籍地殘聯核發日期為準。凡2018年以前通過目測評定核發的殘疾人證,到期換發須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殘疾人證到期換發時,殘聯認為持證殘疾人殘疾狀況發生明顯變化、殘疾類別/等級與殘疾人證不符的,可要求申請人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按要求對評定結論進行公示,戶籍地縣級殘聯根據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情況進行審核,注銷殘疾人證或換發新的殘疾人證。

  (2)殘損換新:殘疾人證殘損影響使用,可申請辦理殘損換新,戶籍地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打印制作新的殘疾人證,其有效期起始日期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3)資料更新換證:殘疾人證有關內容(除殘疾類別、殘疾等級外)發生變化,需要更新的,持證殘疾人可提出換證申請,戶籍地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打印制作新的殘疾人證。

  3.殘疾人證遷移。持證殘疾人戶口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申請人可持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或新的戶口簿提出殘疾人證遷移申請,經遷入地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打印制作新的殘疾人證。

  4.殘疾人證掛失補辦。持證殘疾人殘疾人證丟失,聲明作廢后可申請掛失補辦。

  5.殘疾人證注銷。

  (1)殘疾人證注銷:殘疾人殘疾狀況變化不再符合殘疾人標準或死亡的,按縣級殘聯要求提交書面申請和相應證明材料,可申請注銷殘疾人證,戶籍地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在系統中標注殘疾人證注銷。

  (2)注銷部分殘疾類別/等級:持證殘疾人殘疾狀況發生變化,提交殘疾評定機構作出的評定結論,可申請注銷部分殘疾類別/等級,戶籍地縣級殘聯審核通過后,打印制作新的殘疾人證。

  6.殘疾人證類別/等級變更。持證殘疾人殘疾類別/等級發生變化,可提出殘疾類別/等級變更申請,由指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要求對評定結論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辦證條件的,由戶籍地縣級殘聯核發新的殘疾人證。

  (二)殘疾人兩項補貼

  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攀枝花市戶籍低保對象可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級和二級的殘疾人可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

  (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

  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繳費困難群體由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代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四)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可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

  三、辦理流程

  “扶殘助困一件事”共分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兩種模式,依托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件事一次辦”設置專項問答環節,有效區分多個辦理場景的辦理材料清單和辦理模式。其中,重點以申請人是否持有殘疾人證、是否為低保對象界定該一件事的辦理模式。

  (一)線下辦理

  申請人未持有殘疾人證且為攀枝花市戶籍低保對象的,可通過登錄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知悉辦理“扶殘助困一件事”所需辦理流程和材料清單,并前往縣(區)政務服務中心或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扶殘助困一件事”綜合受理窗口提出聯辦申請。綜合受理窗口依據申請事項,進行業務分發并推送聯辦信息。

  殘聯部門收到推送信息后,由殘聯工作人員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扶殘助困一件事”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評定表》等材料,并由指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符合辦證條件的,由戶籍地縣級殘聯核發殘疾人證,同時將辦理結果即時反饋至綜合受理窗口,并通過全國殘聯信息化服務平臺即時推送至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實現辦理結果共享。

  民政部門收到推送信息后,根據全國殘聯信息化服務平臺推送的申請人信息及殘疾人證照面信息,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并將辦理結果即時反饋至綜合受理窗口。

  人社部門收到推送信息后,由工作人員對申請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為符合條件的繳費困難群體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并將辦理結果即時反饋至綜合受理窗口。

  醫保部門收到推送信息后,由工作人員對申請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為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并將辦理結果即時反饋至綜合受理窗口。

  (二)線上辦理

  申請人持有殘疾人證且為攀枝花市戶籍低保對象的,可通過登錄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件事專區知悉“扶殘助困一件事”所需辦理流程和材料清單,在問答環節對以下內容做出“是”的答復,即可開通在線辦理渠道:

  一是持有殘疾人證且為攀枝花市戶籍低保對象的,系統將跳轉鏈接至“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系統”,供申請人在線辦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

  二是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條件的,系統開設在線辦理渠道,申請人基本信息將轉至所屬人社部門,因該事項屬免申即享事項,系統將自動將結果反饋至申請人一體化平臺賬號個人中心。如不符合相關條件,需依系統提示選擇線下辦理。

  三是符合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條件的,系統開設在線辦理渠道,申請人基本信息將轉至所屬醫保部門,因該事項屬免審即享事項,系統將自動將結果反饋至申請人一體化平臺賬號個人中心。如不符合相關條件,需依系統提示選擇線下辦理。

  (三)辦理流程圖

  詳見“扶殘助困一件事”線下、線上辦理流程圖

  四、申報材料

  1.“扶殘助困一件事”申請登記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評定表》

  4.居民身份證(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居民戶口簿(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居民社保卡復印件

  7.三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8.其他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五、是否收費

  否。

  六、辦理地址

       東區政務服務中心負一樓57號窗口;

       西區政務服務中心4樓14號窗口;

  仁和區政務服務中心29、30、31號窗口;

  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1-4號窗口;

  鹽邊縣政務服務中心4樓2號窗口。

  七、服務信息

    (一)咨詢電話

  東  區:0812-3886002

  西  區:0812-5566530

  仁和區:0812-2913713

  米易縣:0812-8172584

  鹽邊縣: 0812-8653924

  (二)監督電話

  東  區:0812-3891910

  西  區:0812-3882266

  仁和區:0812-2905080

  米易縣:0812-8172313

  鹽邊縣:0812-8657094

  八、“四減”情況

  (一)原辦理時限

  60個工作日。

  (二)現辦理時限

  45個工作日。

  (三)原環節數量

  16個。

  (四)現環節數量

  13個。

  (五)原遞交材料

  14份。

  (六)現遞交材料

  7份。

  (七)原跑動次數

  6次。

  (八)現跑動次數

  1次。

“扶殘助困一件事”線下辦理流程圖、“扶殘助困一件事”線上辦理流程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