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臺房地產新政

多點發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10-19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近日,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10月12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攀枝花金融監管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分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7部門聯合印發文件,從房企供應端、消費者需求端、政府支持端三方面打出組合拳,以市場為主滿足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以政府為主滿足剛性住房需求,有效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了解,在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方面,探索實施公積金代際互助,階段性支持繳存人在繳存地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時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雙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繳存人在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新購自住住房,其住房套數以申請貸款時繳存人家庭在新購住房所在行政縣(區)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套數為依據。支持繳存人租購保障性住房,繳存人家庭在攀枝花市內無自住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自行選擇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15%。提高多子女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多子女家庭(2孩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單職工繳存最高貸款額度65萬元;夫妻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90萬元。

  優化住房商貸政策。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范圍內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有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或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住房套數相應核減。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貸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15%。

  鼓勵給予特定群體購房獎補。鼓勵各縣(區)結合實際,對進城務工人員、二孩三孩家庭、高層次人才等特定群體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出臺針對性獎補政策,鼓勵開發企業給予更多購房優惠。

  支持開展住房“以舊換新”。由市房地產業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雙牽頭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為期一年。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5%以上的購房款優惠和家電補貼等,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舊房未成功出售的,購房居民無條件“退房退款”;房地產經紀機構對購房居民的舊房“優先推、全城賣”,提供賣舊房傭金減免優惠。

  大力推廣“房票”安置。在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鼓勵各縣(區)、釩鈦高新區在集體土地征收拆遷、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村(居)民避險搬遷、城中村改造、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等安置過程中將房屋補償權益貨幣化后,以“房票”形式發放給被安置群眾,用于自主購房實現安置,并給予一定的獎勵政策。

  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支持地方國有企業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加強保障性住房供給。鼓勵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于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用房。

  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鼓勵利用閑置存量住宅用地、閑置住房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支持利用閑置低效工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依法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各縣(區)在供地計劃中要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根據配售價格、地理位置、周邊配套等條件,合理核算土地成本。

  優化規劃管理和土地供應。允許調整商業和住宅用地比例,鼓勵商業用房庫存大、商品住宅待售周期短的地區,對已繳清全部土地價款、未辦理預售許可的存量商業用地或商住用地,經充分論證、集體決策后,可按程序將商業用地調整一定比例為住宅用地,并調整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允許優化車位配建比例,對以康養旅居為主的片區中已供應的商品住宅用地,車位配建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較市、縣確定的配建標準適當降低,經充分論證、集體決策后,可按程序進行規劃條件變更,優化車位配建比例。鼓勵建設高品質住宅,進一步凸顯陽光康養城市特色,鼓勵住宅套內設置入戶花園、生活陽臺、多功能陽臺等半開敞空間,提升居住品質;鼓勵房地產項目增加公共服務供給,充分利用高層住宅架空空間等建筑公共開敞空間設置全民健身活動場地,改善人居環境;每套住宅陽臺以及非公共活動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占該套住宅套型總建筑面積的比例提高到不大于25%;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環衛設施(含公廁)等為本項目住宅服務的公共用房、符合相關規定的高層住宅公共架空空間可納入地上不計入容積率計算的范圍。推動限期消除開發障礙,鼓勵企業優化開發,對因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行為導致不具備開發利用條件的房地產用地,在開發障礙未消除前,不計算開竣工違約期;開發障礙消除后,免除企業開竣工違約責任并酌情調整開竣工日期。

  優化商品住房供應節奏。根據項目銷售實際,合理控制項目辦理商品房預售節奏。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現售試點,探索從金融貸款等方面給予現售房地產項目政策支持。(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張珊珊)

審核: 雷雨陽   責任編輯: 楊正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