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設計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3-0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8-00017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2-24
  • 發布日期:2018-03-01
  • 文  號:攀辦發〔2018〕21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設計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24日

 

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設計建設工作方案

 

  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是經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由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中國登山協會)實施的重大公共體育場地項目,系國家綠色基礎設施,具有巨大的社會、經濟、環境和民生價值。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精神,大力發展我市“康養+運動”產業,加快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建設按照“一次規劃、統一設計,一個標準、分步實施,市級統籌、屬地建管,生態優美、自然環保”原則,規劃建設300公里,其中:第一期規劃100公里,規劃線路東區·花舞人間—仁和區·普達—仁和區·巖神山;第二期規劃100公里,規劃線路在仁和區大黑山境內;第三期規劃100公里,規劃線路在鹽邊縣百靈山境內。2018年,完成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總體規劃設計,集中力量完成登山健身步道第一期建設任務,適時開展二、三期建設。

  二、建設標準

  攀枝花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建設嚴格按照《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標準》執行,路面主要以原地土石道為主要道路類型,輔以木棧道、礫石道、間隔石道、臺階、橋梁、灰渣道等其他輔助類道路,道路寬1.8米左右。途中配建停車場、生態廁所、觀景亭、休閑椅、救援科普設備、導視系統、環保系統、補給站、衛生站等配套設施,同時可因地制宜設置相應的運動區、休閑區等。

  三、建設模式

  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在規劃設計與建設過程中采取“市、縣(區)”上下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完成的模式。市級層面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總體規劃設計、建設標準設定,對縣(區)步道建設進行指導;縣(區)層面負責本縣(區)域內具體建設方案的設計、立項、建設、管理和資金保障等。

  四、實施步驟

  (一)2018年2月,啟動攀枝花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建設工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2018年3月—5月完成以下工作:

  1.市級層面完成全市總體規劃設計政府采購。

  2.市級層面完成全市總體規劃設計和第一期具體建設方案設計。

  3.東區、仁和區等相關責任縣(區)完成項目立項、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開工建設。

  (三)2018年12月底完成第一期建設任務,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驗收并授牌。

  附件:攀枝花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附件

  攀枝花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加快我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扎實推進我市全民健身運動廣泛開展。市政府決定成立攀枝花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波 市長

  副組長:馬曉鳳 副市長

  李文飛 副市長

  成 員:錢 衛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董之云 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尚 建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劉元海 市財政局局長

  凌永航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茍頂才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王 勇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唐成斌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謝 軍 市林業局局長

  徐 翠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劉 松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李福惠 市旅游局局長

  劉亞玲 市投資促進局局長

  龍小強 花城新區管委會主任

  楊禮文 東區區長

  盧 瑜 西區區長

  李春華 仁和區區長

  許軍峰 米易縣縣長

  譚興忠 鹽邊縣縣長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市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的規劃、指導、建設、驗收、管理等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領導小組交辦的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董之云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田龍、彭格兼任。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項目的立項工作;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制定國家登山健身步道項目的總體規劃,協調指導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組織開展登山健身活動等;

  市公安局:負責協調處理國家登山健身步道規劃建設中因設計勘察、土地征用、管理運營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各類刑事、行政案件;

  市財政局: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項目整體規劃設計資金保障,全市整體規劃設計項目政府采購等相關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項目規劃、建設中的土地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等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協助配合規劃單位做好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的整體規劃;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配合做好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線路選址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沿線林業保護工作,步道建設林業美化等相關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指導相關縣(區)做好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沿線衛生保障系統的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培訓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所屬縣(區)沿途衛生保潔工作,步道周邊的綠化亮化等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指導相關縣(區)做好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生態廁所、觀景亭、休息椅、導視系統、救援科普系統等相關旅游服務設施建設及規范旅游安全;

  市投資促進局:負責指導相關縣(區)做好國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花城新區管委會:協助配合做好轄區內相關建設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總體規劃本轄區內國家登山健身步道的立項、招投標、建設、管理、資金保障等相關工作。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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