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四川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2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7-0003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24
- 發布日期:2017-09-25
- 文 號:攀辦發〔2017〕1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2017 年 8 月 18 日,省政府發布第 321 號令,《四川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7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為加強我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近年來,無人機逐漸從軍用向民用轉移,并廣泛運用于各行業、各領域。由于法律滯后、監管乏力,民用無人機持有人安全意識淡薄,不分區域、不分場合隨意飛行,已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規定》對民用無人機的日常管理、飛行管理、應急處置、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具體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嚴格遵循“ 保障安全、服務發展、分級管理、規范運行” 原則,結合本行政區域和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二、健全機制,強化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分級聯動機制,組織協調公安、經信、工商、安監、海關、民航等部門對民用無人機實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的縣(區、管委會)要會同民航部門做好凈空保護區防控處置工作。向社會發布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公告,明確民用無人機禁飛范圍,公布違法違規飛行舉報獎勵電話,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及民用無人機禁飛區邊界、路口等重點區域設置警示標識牌;做好機場周邊區域巡防巡控,維護航行安全和運行秩序,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規飛行活動;配合飛行管制部門、機場管理機構建設民用無人機識別防控技術體系,實現對違法違規飛行無人機的技術防控。
三、嚴格監管,聯動應對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民用無人機安全應急管理納入政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制定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發現民用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或者接到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經信、工商、安監、教體等職能部門,有關涉事單位、個人要積極協同配合。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
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普及無人機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知識,通過開展宣傳教育進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等活動,剖析“ 黑飛” 事件造成的安全危害,強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實提高社會公眾遵紀守法意識。市級各部門要結合本系統的工作實際,及時發布行業政策信息,回應民眾關切,正確引導輿論,營造共同維護公共安全環境的氛圍。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設置舉報電話、公布舉報方式、暢通舉報渠道、獎勵舉報行為,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大格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