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貫徹實施意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13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7-0003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08
  • 發布日期:2017-09-13
  • 文  號:攀辦發〔2017〕140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地溝油” 治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30 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地溝油” 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7〕76 號)精神,建立完善“ 地溝油” 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打擊制售“ 地溝油” 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油安全,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地溝油”治理工作

  加強“ 地溝油” 治理,杜絕“ 地溝油” 流向餐桌,事關食品安全和環境保護的大局。各縣(區)政府、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堅守“ 四條底線” 的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 綜合施策、標本兼治” 的原則,強化源頭治理,強化監管執法,強化政策扶持,建立“ 地溝油” 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合力推動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屠宰企業、肉類加工企業等單位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有條件的單位要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按照處理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如實記錄;不具備條件的單位,其產生的餐廚廢棄物,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處理。對肉類加工廢棄物、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要委托防疫條件合格的無害化處理企業處理,簽訂委托處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臺賬。無害化處理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牧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三、培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借鑒成都等地試點經驗,推動培育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牧局負責)

  合理布局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組織建設無害化處理場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環境保護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引導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企業適度規模經營,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牧局、市地稅局負責)

  興辦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市農牧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四、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認真貫徹《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攀辦發〔2015〕63 號),落實無害化處理相關扶持政策,指導屠宰企業做好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工作,規范處置行為,防止環境污染。(由市農牧局牽頭,各縣(區)、市級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企業探索在餐飲服務單位廚房、屠宰車間、肉類加工車間和無害化處理車間等關鍵環節安裝攝像裝備,追溯廢棄物流向。試點在居民家庭廚房開展廚余垃圾粉碎處理,鼓勵通過凈菜上市、改進食品加工工藝、文明用餐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牧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鼓勵開展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創新,在我市逐步建立起餐廚垃圾處理產生登記、定點回收、集中處理制度。(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加快引進“ 地溝油” 的科學鑒定方法。(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五、加大監管懲治力度

  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企業的監管和巡查力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追溯體系,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市農牧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加強食用油生產、銷售和使用全過程監管。查處利用網絡銷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置制假售假網站。(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負責)

  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報機制,加大對制售“ 地溝油” 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市公安局、市農牧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按照全省統一安排,開展為期 1 年的“ 地溝油” 專項整治行動。(市食安辦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加)

  六、推動開展社會共治

  深入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普及“ 地溝油” 危害知識,培育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理念,大力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增強群眾環保、節約、減排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推進餐飲業“ 明廚亮灶” ,強化社會對食品加工、餐廚垃圾處理的監督。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激發社會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做好組織保障

  各縣(區)政府要對本地區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處理負總責。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相結合、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加強對“ 地溝油” 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督查力度,落實各方面責任和各項政策措施。市級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形成治理工作合力。要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加強對全市“ 地溝油” 治理工作的指導。市食安辦要加強督查考評,積極做好對“ 地溝油” 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9 月 8 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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