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5-16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7-0001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5-15
  • 發布日期:2017-05-15
  • 文  號: 攀辦函〔2017〕 48 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5 月 15 日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治理體系,強化突出違法行為打擊處理質效,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為確保此次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四個加快建設”、“四區驅動”發展戰略為引領,針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當前問題,堅持公路安全與城市暢通并重,注重標本兼治與綜合施策結合,實行疏堵協調與聯動協作同步,嚴格管理與人性執法共舉,為我市打造四川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通過梳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采取道路交通要素摸底分析、斷頭瓶頸路段改造、交通標識和隔離欄施劃設置、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曝光等措施,努力實現“三個更加”:道路規劃設計更加科學合理,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安全規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協作更加精細務實;“四個明顯”:道路交通突出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通行秩序明顯好轉,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明顯遏制,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明顯提高。努力實現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細化、規范化。

  三、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持續開展為期 6 個月的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17 年 5 月 20 日)。以查找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方案、宣傳發動、工作部署、摸排調研等工作為重點,明確職責目標任務,層層動員部署落實。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 年 5 月 21 日~2017 年 9 月 30日)。以落實工作任務、開展聯合執法、強化督導檢查、廣泛新聞曝光等工作為重點,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鞏固完善階段(2017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10 月 31日)。以總結工作得失、提煉工作經驗、完善工作機制等為重點,固化并保持集中整治成效,推動相關工作規范化、常態化。

  四、組織領導

  成立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由張森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詳見附件)。

  五、工作任務

  (一)縣(區)政府。

  1.組織開展轄區內道路交通現狀調研分析,提出改善對策和措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2.優化主城區路網結構,對龍珠路、桃源街至西海岸市場循環線進行工程性改造。

  責任單位:東區政府

  3.落實專項資金,重點對鄉及以下道路臨崖臨水、陡坡急彎、車流量較大路段開展隱患排查和掛牌整治;其中市級掛牌

  整治道路為:

  (1)阿署達至機場路連接線。

  責任單位:東區政府

  (2)沿江快速通道、蘇鐵保護區道路。

  責任單位:西區政府

  (3)前進鎮前進村馬鹿塘社道路。

  責任單位:仁和區政府

  (4)紅猛路、國勝鄉梭羅村村道。

  責任單位:鹽邊縣政府

  (5)撒海路。

  責任單位:米易縣政府

  (6)園區 3 號線經魚塘高速引路至園區路段、老機場路經保安營村至觀音崖寺路段。

  責任單位: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4.完成 2016~2017 年省級路側護欄建設任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5.按照省、市要求,落實農村地區“兩站兩員”機構、人員、裝備、經費等保障,完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綜合信息應用平臺”基礎數據錄入。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6.落實轄區內經濟園區、物流場站、客貨運企業等源頭監督責任,健全企業、重點駕駛人交通安全誠信記錄,完善市場準入、退出及禁入制度。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7.開展突出交通違法行為聯合整治。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8.成立專門的城區文明交通勸導隊,堅持在行人集中過街路口、路段有效開展不文明交通行為勸導,勸導員補助和工作經費納入縣級財政保障;各縣(區)區勸導隊人數分別為:東區95 人,西區 48 人,仁和區 48 人,鹽邊縣 30 人,米易縣 30 人,高新區管委會 10 人。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9.營造濃厚交通安全整治氛圍,適時召開整治行動新聞通氣會。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牽頭開展建成區道路交通基本特征、服務水平、交通現狀、交通設施、交通管理手段摸底分析,提出道路、靜態交通、慢行交通等各系統改善方案并加快實施;合理設定調整建成區主次干道限速值,完善事權道路標志標線標牌;完善大型建筑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機制,牽頭制訂“十三五”期間《攀枝花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嚴格各類建筑市場及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管理,督促健全企業內部交通安全管理監督機制。

  (三)市交通運輸局。

  開展事權道路服務水平評估,完善交通安全附屬設施設置施劃,科學調整設定道路限速值;指導縣(區)完成農村公路省級路側護欄建設目標任務;落實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不含農村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衛星定位系統安裝全覆蓋;優化城市公交站點、班線設置,強化公交換乘系統建設;依法查處從事車輛非法改裝的維修企業,聯合公安等部門加大對重點貨運源頭裝載企業、客運企業(場站)巡查,堅持對超限超載貨車開展“一站式”查處和“一超四罰”措施;加大對長途客車、公交車、出租車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四)市公安局。

  優化落實城區“視頻巡查+路面巡邏+定點查緝”的網格化警務和農村地區“2+2+X”管理模式;精細化道路交通組織、信號燈配時、道路(路口)渠化、標志標線設置和靜態交通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預案;打造省級文明示范街(機場路、人民街、新華街),開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的專項清理;嚴查嚴處各類影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實行重點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例抄告曝光,建立對公務車輛、公交(出租)車輛、客貨運源頭單位車輛的抄告通報制度;指導和規范交通文明勸導員日常工作。

  (五)市城市管理局。

  梳理城市建成區事權道路的斷頭路、交通瓶頸路段、交通需求復雜區域,提出工程性改造措施并實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完善事權道路隔離設施、標識標線等設置施劃,規范事權公共停車場(點)、臨時占道停車泊位常態管理;嚴格占道施工作業和道路開口的審批管理;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對占道經營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取締,合理規劃設置依車售賣停車區域。

  (六)市國土資源局。

  完善炳二區、炳三區事權道路交通安全附屬設施的設置施劃,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

  (七)市農牧局。

  強化農機源頭監管和宣傳教育;加大對農機駕駛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牽頭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

  (八)市安全監管局。

  負責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牽頭對較大以上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開展倒查追責。

  (九)市工商局。

  嚴格機動車銷售企業和交易市場等環節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非法改(拼)裝及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銷售行為。

  (十)市財政局。

  負責牽頭并推動專項整治工作中相關經費落實。

  (十一)市委宣傳部。

  負責協調媒體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組織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進行宣傳報道;適時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和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單位;通過各類平臺推送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和安全提示。

  (十二)市文明辦。

  負責牽頭并協調各縣(區)、相關志愿者服務組織等,落實交通文明勸導人員開展工作。

  (十三)市目標辦。

  負責將整治工作質效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區)、市級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會同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緊盯目標、強化領導。市政府部署開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行動,是我市建設“中國陽光花城”“中國康養勝地”“平安攀枝花”的有效抓手,事關社會發展大局和群眾安居樂業。各縣(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推進整治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同時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將集中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及聯絡員名單,于 5 月 25 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宇鐳 楊鎮僖,電話(傳真):3335074,郵箱:284113915@QQ.COM

  (二)創新方法,統籌推進。要立足我市發展空間布局和功能區劃分,全面準確掌握各類道路交通要素基礎數據,科學分析當前問題瓶頸,準確把握道路交通發展趨勢,創新工作方法,為道路規劃設計、路網結構優化、交通流組織干預、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智能化交通管控等提供決策依據。

  (三)注重配合,聯勤聯動。各地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完成牽頭目標任務的同時,積極做好調查摸底、隱患治理、源頭管理、執勤執法等方面的配合工作,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技術等手段,及時有效處理各類違章、違規、違法行為,堅決杜絕搪塞敷衍、推諉扯皮。

  (四)規范執法,嚴格問效。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范執法程序,堅決杜絕隨意提高或降低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通報。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整治氛圍,大力宣傳報道整治的意義目的和經驗效果,提高“交通安全人人參與、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知曉率和認知度;要公開透明整治全過程,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并通過線上線下媒體加大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

  (六)固化經驗,完善機制。認真總結提煉整治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并將其轉化為制度機制,指導日常工作;通過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附件: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

  名單

  

    附件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敬登峰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唐 剛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森榮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牟 飛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清國 市財政局副局長

  余曉琴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吳寒松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溫 洮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楊鎮華 市農牧局副局長

  冉從富 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

  敬書鴻 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付琳玲 市工商局副局長

  任 暄 市文明辦專職副主任

  李 海 市目標辦副主任

  李興榮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支隊長

  溫 強 東區副區長

  宋建忠 西區副區長

  劉文權 仁和區副區長

  賴生洪 鹽邊縣副縣長

  黃芝晏 米易縣副縣長

  劉 峰 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蒲群林 花城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縣(區)、市級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以及綜合性文件材料、工作情況、重要信息的匯總、起草和報送,定期組織召開集中整治行動協調調度會議,會同市目標辦研究制定整治工作任務量化考核細則,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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