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實施方案(2016年~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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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6-0003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8-29
- 發布日期:2016-08-29
- 文 號:攀辦發〔2016〕3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實施方案(2016年~2018年)》已經市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實施方案(2016年~2018年)
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意見》的有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通過實施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引導廣大科技人員深入各貧困村開展科技精準扶貧和創新創業,為貧困村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和智力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一)工作思路。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扶貧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市關于精準扶貧工作有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以“科技精準扶貧”為主題,以科技特派員為紐帶,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村實用技術推廣、農民產業技能培訓為抓手,大力促進扶貧產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推廣,提升現有農業產業,探索發展新的高效農業產業,促進貧困村農戶增收脫貧致富,助推我市貧困村在2018年全部實現“村摘帽戶脫貧”,為攀枝花高水平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二)主要目標。
1.選派70名科技特派員,每位科技特派員固定對口幫扶一個貧困村,實現全市70個貧困村對口幫扶的全覆蓋。
2.引進和轉化農業新品種30個,示范推廣農業種養產業實用新技術8套。
3.開展科技服務活動840次,舉辦農業實用技術培訓420期,培訓農民2萬人次以上。
4.建成科技特派員綜合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1個。
二、組織管理
(一)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的組織落實工作由市科知局牽頭,會同市人才辦、市農牧局、市人社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扶貧移民局、市民宗委、市財政局、市農林科學研究院、攀枝花學院、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實施。
(二)市科知局牽頭負責全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的工作方案制定及工作協調。市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管理中心協助市科知局做好相關具體工作。市農林科學研究院牽頭負責本方案的具體實施。涉及本項行動的其它市級部門結合本部門的職責,做好本部門的科技特派員組織協調、工作總結等。縣(區)人民政府積極主動做好配合與支持工作。
(三)有關縣(區)科知局牽頭負責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單位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應聘市科技特派員,開展產業扶貧的技術服務工作;做好受援貧困村科技需求、科技人才培養需求的上報,為在本行政區域內工作的科技特派員提供優質服務。
三、科技特派員選派
(一)選派對象。
市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廣機構等單位的科技人員;具有一技之長的農村致富帶頭人、專業背景強的大學生村官、離退休科技工作者、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等。
(二)科技特派員選派形式。
科技特派員以選派科技人員個體為主,團隊科技特派員為輔,團隊科技特派員是由3人以上科技人員組成的科技服務小分隊。
(三)選派條件。
思想政治表現良好,有較強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專業特長和技能,具有一定工作實踐經歷和管理經驗,能夠解決貧困村科技需求,身體健康,自愿為貧困村提供科技服務的科技人員。
(四)選派原則。
1.按需選派原則。圍繞我市貧困村支柱產業發展和貧困村發展的需要,選派急需的科技人員。
2.雙向選擇原則。科技特派員與擬進駐貧困村共同協商,簽訂“一對一”技術幫扶協議。
3.突出重點原則。支持貧困村主導產業發展和創業大戶、創業示范基地建設。
4.注重實效原則。因地制宜,切實提高幫扶村科技服務水平和科技創新創業能力提升。
(五)科技特派員的選聘。
1.推薦。由科技管理部門商請各有關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
2.填表。應聘科技人員自愿填寫“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登記表”。
3.審批。推薦單位簽署推薦審核意見后統一報市科技管理部門審批。
4.頒證。應聘科技人員經審批認定后,由市科技管理等部門統一頒發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聘任證書。
四、科技特派員的幫扶任務、主要工作內容、工作年限與要求
(一)任務。
宣傳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引導幫助轉變生產生活觀念,開展種植養殖技術服務,提升現有產業,探索發展新的農業產業,實現增收脫貧。
(二)主要工作內容。
1.深入宣講扶貧開發政策,準確掌握貧困狀況和科技需求,落實精準扶持措施,定點幫扶貧困村,協助鄉鎮和貧困村理清發展思路,確定發展方向,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生產生活觀念。
2.圍繞當地特色優勢產業的擴面提質增效,大力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引進培育發展新的特色優勢產業。
3.積極開展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培訓,大力提升貧困戶生產水平和技能。
4.培育農業科技示范戶,為貧困村社培養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土專家”、“田秀才”。
5.充分利用科技特派員自身資源、信息優勢、牽線搭橋,推動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社會組織等與貧困村攜手合作建立農業科技示范基地。
(三)服務期。
3年一個聘任期。
(四)工作要求。
1.派出單位三年內科技特派員數量總量不變,但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人員調整。
2.科技特派員每年在所對口的幫扶貧困村開展科技活動不少于4次,三年不少于12次。
3.開展活動時,特派員實行掛牌上崗,做好服務活動資料的收集、保存、統計和總結。
4.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責任單位每個季度最后一月的20~25日將科技特派員工作開展的情況書面報送市科知局農村科。
5.科技特派員服務每滿1年,由市農林科學研究院牽頭對其工作績效和服務情況進行年度評估。
6.科技特派員在開展科技服務期間應切實做到講政治,守紀律、懂規矩,嚴格遵守廉潔工作的相關規定。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科技人員被聘為科技特派員參加產業扶貧行動的,實行在3年時間內保留原單位工資福利、崗位、編制和優先晉升職務職稱的政策,其工作業績納入科技人員考核體系。
2.科技特派員開展進村幫扶滿3年,并通過工作業績考核的,其幫扶工作經歷在干部選拔任用時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市級科技特派員的,其職務晉升、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4.鼓勵科技特派員通過創業式扶貧開展產業扶貧行動,可以自主創業、技術入股分紅、成果轉讓、科技服務等多種方式取得收入。
5.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通過許可、轉讓、技術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員轉化科技成果,開展農村科技創業式扶貧,保障科技特派員取得合法收益。
(二)技術保障。
1.加強技術指導。市農林科學研究院作為我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的主要技術支撐單位,牽頭負責科技特派員進村入戶的技術支撐指導工作。
2.加強科技特派員培訓。利用農林科研院所、高校涉農院系、科技特派員創業培訓基地等,通過提供適用技術資料、技能培訓等形式,不斷提高科技特派員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農林科學研究院、攀枝花學院、市銳華農業公司等)
(三)經費保障。
市科知局在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中設立科技特派員專項,科技特派員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員到貧困村的工作補貼、交通補貼、培訓費及開展項目的原材料費等;鼓勵和支持以科技特派員身份申報國家、省級、市級科技項目。(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財政局)
(四)條件保障。
受援貧困村要為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服務和科技創新創業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服務,保障其合法利益。(責任單位:受援村及其鄉鎮黨委政府)
六、實施計劃
第一階段(啟動階段):(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
出臺《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員產業扶貧行動實施方案》,科技特派員選聘、分組和派駐安排等。(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農林科學研究院、市級相關部門)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
科技特派員下派到村,制定服務計劃,確定服務項目和內容,具體開展服務。(責任單位:市農林科學研究院,市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市縣區相關部門)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18年10~12月)
對科技特派員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牽頭單位:市科知局,責任單位:市農林科學研究院,市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市農牧局、市林業局、市水務農機局、攀枝花學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