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區域衛生規劃(2011年~2020年)2014修訂稿》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10-2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0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10-23
  • 發布日期:2015-10-23
  • 文  號:攀辦發〔2015〕66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市區域衛生規劃(2011年~2020年)2014修訂稿》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攀枝花市區域衛生規劃(2011年~2020年)2014修訂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和國務院《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更好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四川省2008~2020衛生資源配置標準》(2014修訂稿),特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基本狀況

  1.自然與社會經濟狀況

  攀枝花市位于川滇結合部,幅員面積7440平方公里,轄東區、西區、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有16個街道辦事處、44個鄉鎮、130個社區居委會、352個村民委員會。全市共有42個民族,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123.33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為3.17‰。

  2013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800.88億元,地方財政收入82.92億元,城鎮化率63.43%,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4906元,農民人均純收入9838元。

  2.居民健康狀況

  2013年全市人均期望壽命77.4歲,法定傳染病發病率279.17/10萬,孕產婦死亡率19.11/10萬,嬰兒死亡率為6.12‰以內,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8.51‰以內。

  3.衛生資源狀況

  (1)機構:2013年,全市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044個,已建成國家三級醫院6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6個,衛生監督局(所)6個,醫學科學研究機構2個,采供血機構1個,醫學本科院校1所,29個省級普通專科醫師培訓基地,有47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43個鄉鎮衛生院,448個村衛生室。

  (2)人員:2013年,全市共有衛生工作人員12035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9349人,占78%;管理人員724人,占6%;其他技術人員302人,占2.5%;工勤人員1171人,占9.7%;鄉村醫生和衛生員489人,占4.06%。每千人口衛技人員數為7.6人,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為3.1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為3.1人。全市衛技人員中,正高職稱159人,副高職稱995人,副高以上職稱占衛技人員總數的12%。

  (3)床位:2013年,全市實有病床9254張,其中醫院病床7920張,每千人口擁有床位7.5張。

  (4)設備:截至2013年,全市有乙類醫療設備28臺,其中: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13臺,醫用磁共振成像設備(MRI)5臺,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4臺,單光子發射型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儀(SPECT)2臺,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LA)4臺。

  (5)經費:2013年全市財政投入醫療衛生經費5.82億元,包括醫療衛生事業費5.06億元,其中:公立醫院經費1.65億元,基層醫院衛生機構經費1.37億元,公共衛生經費1.25億元,醫療保障經費335萬元,中醫藥經費270萬元,其他醫療衛生經費1025萬元,醫療衛生管理經費6184.66萬元。各項經費占衛生事業費比例:公立醫院經費占32.61%,基層醫院衛生機構經費占27.08%,公共衛生經費占24.7%,醫療保障經費占0.66%,中醫藥經費占0.53%,其他經費占2.03%,醫療衛生管理經費占12.22%。

  4.衛生服務狀況

  (1)公共衛生服務

  疾病預防控制:2013年全市共報告各類法定傳染病18種,發病數3417例,發病率279.17/10萬。全年無甲類傳染病報告,法定傳染病發病率連續多年下降。

  無重大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鼠疫、霍亂、人禽流感、脊髓灰質炎等重點傳染病和血吸蟲病繼續保持零病例。有序開展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工作,全面完成麻疹、脊灰疫苗強化免疫任務,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截止2013年,全市高血壓病人、糖尿病病人管理率分別為53.5%、42.3%。

  婦幼保健:2013年全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99.74%,孕產婦死亡率19.11/10萬、嬰兒死亡率6.12‰、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8.51‰。

  衛生監督:全市衛生監督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嚴格依法行政,強化衛生監督,不斷加大醫療衛生機構、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用人單位監督力度,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進一步得到保障。

  (2)醫療服務

  2013年全市就診人次共計751.2萬人次,人均就診6.09次。全市平均每日每醫生診治病人5.45人。全市住院總人數27.36萬人次,全市床位周轉率平均數為32.5次/年,全市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4.4天。基本建成了以縣中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網底的農村中醫藥三級網絡服務體系。

  (3)醫保服務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687813人,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431969人,參保率達97.4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255844人,參保率達102.7%;新農合參合48.72萬人,參合率達99.36%。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6%、60%、62.06%。 2013年全市新農合共有61.16萬人次得到補償,累計補償金額17310.45萬元。

  (二)主要問題

  1.居民健康的主要問題

  (1)慢性病發病率逐年上升。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口結構老齡化,生活環境、人的生活方式中健康危險因素增加,導致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發病增加。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成為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和突出的公共衛生問題。

  (2)以病毒性肝炎、痢疾為主的腸道傳染病一直高居全市傳染病發病前列,艾滋病和結核病發現數逐年上升,衛生應急能力和水平不足,特別是基層應急能力還存在較大差距。

  (3)嬰幼兒和孕產婦保健管理需加強。2013年,嬰兒死亡的前三位主要原因是早產或低出生體重、肺炎、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癥。1-14歲兒童死亡的死因主要是溺水、車禍等意外傷害。嬰幼兒疾病、意外傷害和孕產婦死亡嚴重影響人口素質和居民健康指標。流動人口嬰幼兒及孕產婦保健管理亟待加強。

  2.衛生資源配置主要問題

  (1)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與配置不合理等結構性矛盾并存。

  醫療資源布局不平衡。優質醫療資源過分集中在城區大醫院,基層醫療機構資源短缺、服務能力不強,不能完全滿足群眾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缺乏影響廣泛、特色鮮明的中醫名科,不能適應攀枝花市經濟發展與居民對中醫藥的醫療保健需求。

  醫療資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2013年醫師日均擔負診療6.4人次,全市病床周轉次數32.5次/年。

  (2)社區衛生服務與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需求不相適應。社區衛生服務業務用房不足,全科醫學人才缺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之間未建立起有效的合理分工機制,大型醫院承擔了過多的初級醫療衛生保健服務。

  (3)農村衛生資源相對薄弱。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與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資金投入不足,農村衛生機構設施不完善,衛生隊伍學歷結構偏低,技術人才匱乏。

  (4)衛生人力資源配置結構不盡合理。全科醫生、護理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婦幼保健人員、衛生監督人員配置比例偏低。注冊護士、社區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的學歷偏低,人才管理體制、機制不適應現代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要求。高素質的學科帶頭人、管理人才不足。

  (5)衛生信息化建設滯后。衛生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資源分散,信息標準化程度低,缺乏統一的規范和協調管理,影響信息資源共享,衛生信息資源利用率低,與信息現代化要求不相適應,不能滿足衛生服務及衛生管理的需要。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打造區域醫療衛生高地為統領,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要求,堅持醫藥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的方針,立足攀枝花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現狀,從控制資源總量、調整結構入手,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優化配置的原則,逐步建立覆蓋城鄉的結構科學、層級清晰、分工合理、方便可及、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以健康促進、名醫名院、強基固本、中醫提升、人才強衛、群眾滿意為重點,建設醫療衛生水平高、服務能力強、輻射川西南、滇西北的區域醫療衛生高地,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健康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協調發展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區域共同發展的理念,形成與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務便捷、管理高效、可持續發展、公平合理的衛生服務網絡,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與差異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2.堅持優化資源,提高效益原則

  醫療衛生機構設置要從醫療需求實際出發,在“控制總量,調整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前提下,按區域范圍、人口密度、交通條件、人群健康水平等因素,堅持政府為主導的公立醫療服務體系公益性和社會效益,充分發揮其在基本醫療服務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病癥診療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同時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促進非公立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壯大衛生事業。

  3.堅持頂層設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公立醫院改革為重點,深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結合攀枝花衛生資源現狀,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探索具有攀枝花特色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道路。

  4.強化全行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加快推進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加強對區域內所有衛生資源實行全行業管理,實現衛生資源共享,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規劃目標

  到2017年,健全與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實現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均等化,向“人人享有基本衛生服務”發展目標邁進,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達到省內同級市州先進水平。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適應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輻射攀枝花周邊地區的比較完善的多元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成為區域性醫療衛生服務高地,大幅提升區域內人民群眾健康水平,衛生事業發展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表1 攀枝花市區域衛生規劃主要指標表

  

分類 序號 指標名稱 現狀值

 

  (2010年)

現狀值

 

  (2013年)

目標值

 

  (2017年)

目標值

 

  (2020年)

健康素質 1 人均期望壽命(歲) 73.52 77.40 77.90 78.40
2 嬰兒死亡率(‰) 8.8‰ 6.12‰ ≦5.9‰ ≦4.2‰
3 孕產婦死亡率(/10萬) 30.68/10萬 19.11/10萬 ≦15/10萬 ≦10/10萬
4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12.38‰ 8.51‰ ≦7‰ ≦6.6‰
衛生資源配置 5 每千人口衛技人員數(人) 6.82 7.6 7.6-8.2 8.2-9.8
6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2.82 3.1 3.1-3.2 3.2-3.7
7 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2.46 3.1 3.1-3.5 3.5-4.6
8 每萬人口疾病控制人員數(人) 2.02 1.9 1.9-2.2 2.2-2.9
9 每萬人口婦幼保健人員數(人) 2.96 2.7 2.7-2.9 2.9-3.3
10 每萬人口衛生監督人員數(人) 0.83 1.1 1.1-1.3 1.3-1.7
11 每千人口床位數(張) 6.82 7.5 7.3 7.3
衛生服務與保障 12 床位使用率(%) 102.75% 101.48% 100% 100%
13 平均住院天數(天) 14.4 14.4 11 9
14 免疫規劃接種率(%) >87% >90% >90% >90%
15 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10萬)

 

  法定傳染病報告發病率(/10萬)

309.89/10萬 279.17 280 280
16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覆蓋率 100% 100% 100% 100%
17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 61% 83 84% 87%

 

  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

  (一)機構配置

  1.醫療機構

  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醫、教、研結合,主要立足于承擔疑、難、危、重病的診治任務。

  綜合醫院:全市總共設置三級綜合醫院3~4所。以打造區域衛生高地為目標,把市中心醫院建設為環境優美、設備齊全、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集醫療、教學、科研、保健、康復等功能于一身的綜合性現代化醫院,充分發揮市中心醫院作為攀西地區區域性醫療中心的帶動示范作用。把攀鋼職工總醫院建設成為技術水平出眾,專業特色突出,省內和川滇交界區域處于一流水平的現代化醫院。把市二醫院建成國家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

  全市設置二級綜合醫院6~7所:攀枝花鐵路醫院、攀煤總醫院、十九冶醫院、鹽邊縣人民醫院、米易縣人民醫院、仁和區人民醫院。

  在花城新區建成一所等級綜合醫院。

  中醫醫院:健全由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中醫科(室)構成的城市中醫藥服務體系;健全以縣中醫院為中心、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中醫藥服務體系。全市設置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院3~4所,其中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1所、二級中醫院2所。中醫類醫院床位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0.75張配置。把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成為中西醫結合特色突出、專科優勢明顯,臨床療效顯著、管理科學、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國家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

  急救中心:全市設120指揮調動平臺,不單獨成立急救中心,綜合醫院應加強急診科建設,增強急救能力。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全與人民群眾的基本衛生需求相適應、布局合理、經濟有效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到2015年,全市設置2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理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與市級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到2020年,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

  農村衛生服務機構:以完善農村衛生機構醫療、預防、保健三位一體的服務功能和提高服務能力為核心,加強縣(區)、鄉鎮、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全市設置19個中心鄉鎮衛生院,其中仁和區4個,米易縣6個,鹽邊縣9個;設置24個一般鄉鎮衛生院,其中東區1個、西區1個、仁和區9個,米易縣6個,鹽邊縣7個。全市每個行政村至少設置1所村衛生室;設置村衛生室386個,其中東區9個、西區12個、仁和區93個、米易縣102個、鹽邊縣170個,村衛生室在標準化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網底能力。

  2.公共衛生機構

  健全和完善由市、縣(區)預防、保健機構,城市社區及農村衛生服務機構組成的預防保健工作體系。加強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提高基層預防保健服務能力。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骨干,以各級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支撐,形成覆蓋全市的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市級設置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所,為市疾病控制中心;每個縣(區)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各1所,共5所。

  婦幼保健機構:在農村建立健全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鄉鎮、村衛生機構為基礎的三級農村婦幼衛生網絡;在城市建立健全以區婦幼保健院為主體,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為基礎,其它醫療衛生機構為補充的城市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市級設置三級保健院1所,為市婦幼保健院;縣(區)設等級保健院5所,分別為米易、鹽邊縣、仁和區、東區和西區保健院。其中二級婦幼保健院3~4所,一級婦幼保健院1~2所。市婦幼保健院是全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加掛市兒童醫院牌子,承擔全市婦幼衛生技術的組織協調指導任務。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系統規范的市、縣、鄉鎮三級產兒科急救網絡,形成產兒科急危重癥救治、轉運和指揮協調、反應靈敏快捷、運行通暢的急救綠色通道。

  衛生執法監督機構: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建立以市、縣(區)衛生監督局(所)為主體,鄉鎮衛生監督分支機構為補充的城鄉一體的衛生監督執法網絡。市級設置衛生監督機構1所,為市衛生監督局;縣(區)設衛生監督機構5所,為米易縣、鹽邊縣、仁和區、東區及西區衛生監督機構,在社區與鄉鎮根據區域分布設立相應派出辦事機構。

  采供血機構:全市設置市中心血站1所,為攀枝花市中心血站。

  精神衛生機構:全市設置三級精神病醫院一家,為攀枝花市第三人民醫院。在各縣區設置精神科門診或心理衛生科門診。

  傳染病防治機構:全市設置傳染病專科醫院一家,為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擬創建為三級傳染病醫院。在各縣區設置傳染病專科門診。

  3.其它衛生機構

  建成攀西職業病防治中心。設置市級衛生信息中心1所,為攀枝花市衛生信息中心,指導全市衛生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衛生信息化項目;市級衛生培訓中心1所,為攀枝花市衛生技術人員培訓中心,加大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力度,提升衛生服務能力。設置市健康教育所、市營養保健研究所,掛靠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展康復事業,三級以上醫院應設置和健全康復科。鼓勵全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創造條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鼓勵開辦旅游療養、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等新型衛生機構。

  在符合設置標準的條件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鼓勵境內外社會資本舉辦護理院、醫療康復中心、老年病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開辦診所;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的醫院改制重組;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和康復醫療機構發展;鼓勵、引導、吸收社會資金通過多種渠道,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支持,以多種形式投入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二)床位配置

  到2020年,規劃設置床位9407張,比2013年的9254張床位增加153張。其中市辦醫療機構5456張,比現有6352張床位減少896張;縣辦醫療機構床位1694張,比現有1290張床位增加404張;基層衛生床位1317張,比現有998張床位增加319張;社會辦醫床位940張,比現有381張床位增加559張。

  (三)人力配置

  按照“適當增加總量,全面提高素質,改善人才結構,城鄉協調發展”的原則配備人員,其中衛生技術人員數不低于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總數的80%。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為3.2~3.7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為3.5~4.6人。醫療機構執業醫師與醫技人員的配置比例為1:0.32。每萬人口疾病控制人員數為2.2~2.9人,每萬人口婦幼保健人員數為2.9~3.3人,每萬人口衛生監督人員數為1.3~1.7人。到2015年,力爭碩士以上學歷人才達到190名;正高職稱人員達到140名,副高職稱人員達到1000名;到2020年,力爭碩士以上學歷人才達到250名;正高職稱人員達到220名,副高職稱人員達到1300名。

  (四)設備配置

  以保證基本醫療服務需要,符合成本效益,資源共享,提高利用率的原則來配置醫療設備。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個作用,通過加大政府投入和融資、合作渠道,淘汰陳舊落后設備,更新先進設備。在優先配置常規設備的基礎上,根據醫療范圍的拓寬,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適應醫療市場需求,適當配置一批大型醫療設備。大中型設備的配置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分析投入成本和產出效益。鼓勵大型醫療設備資源共享,提高設備利用效率。市級醫院及縣(區)二級醫院設備配置標準相應提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設備按標準配置,以滿足院前急救及基本醫療需求為主。

  (五)衛生信息化

  積極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建立以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全員人口信息為重點的三大數據庫,整合以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和綜合管理等應用為主的業務應用系統,發放居民健康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積極推進數字化醫院建設,縣級以上的醫療機構要完成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數字化醫院建設。完善遠程醫療服務系統。

  (六)重點專科建設

  到2015年,建成國家級重點專科1個;建成省級重點專科6~8個;市級重點專科20~30個。到2020年,建成國家級重點專科3~5個;建成省級重點專科13~15個;市級重點專科30~35個。

  表2 攀枝花市區域醫療衛生機構及床位現狀及配置目標

  

  2010年 2013年 2020年
機構數(個) 床位(張) 機構數(個) 床位(張) 機構數 床位
(個) (張)
合計 1024 7321 1044 9254 1136-1140 9407
一、市(州)級 15 5074 14 6352 15 5456
(小計)
其中: 綜合醫院 7 3611 6 4140 7 3906
中醫醫院 1 654 1 1063 1 700
專科醫院 - - - - -  
公共衛生機構 6 809 6 1149 6 850
其他 1 - 1 - 1  
二、縣(市)級 379 1177 378 1527 316-319 2081
(小計)
其中:綜合醫院 2 348 3 585 2-4 829
中醫醫院 2 120 2 405 2 420
專科醫院 - - - - -  
公共衛生機構 6 55 6 55 6 55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 0 2 30 2-3 30
社區衛生服務站 - - - - -  
鄉鎮衛生院 28 654 28 452 28 747
村衛生室 339 - 338 - 272  
其他 - - - - -  
三、區級 144 672 177 994 172-199 930
(小計)
其中:綜合醫院 1 100 1 178 1 350
中醫醫院 1 24 1 24 1  
專科醫院 - - - - -  
公共衛生機構 8 35 9 43 9 40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7 155 18 154 26-44 180
社區衛生服務站 2 20 27 0 6-15  
鄉鎮衛生院 15 338 15 362 15 360
村衛生室 100 0 111 0 111  
其他 - - - - -  
四、社會辦醫 487 398 475 381 607 940

 

  注:1.中醫醫院包括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

  2.專科醫院包括口腔、腫瘤、兒童、心血管病、血液病、皮膚病、整形外科、美容、康復醫院和療養院等。

  3.公共衛生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衛生執法監督機構、中心血站(血液中心)、精神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機構、緊急救援機構、其他公共衛生機構。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促進衛生發展

  加強黨和政府對衛生工作的領導。區域衛生規劃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傾力打造區域醫療衛生高地,促進全市衛生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實施。通過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加快社會辦醫,支持企業醫院加強資源整合,努力實現衛生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促進全市衛生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此,要把區域衛生規劃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同步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衛生事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保證衛生事業與經濟和社會同步發展。

  (二)落實投入政策,拓展投融資渠道

  加大政府對衛生的投入力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投入增長機制。財政應逐步增加對衛生執法監督機構、公共衛生事業機構、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財政補助和基本建設的投入,大力支持公立醫院改革和發展。

  改革衛生投融資體制。在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舉辦醫療機構。鼓勵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管理和服務理念,推動醫療資源的重組和機構調整,補充和改善區域內的醫療服務。參與多元化辦醫的社會資金允許依法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建立多渠道籌措衛生事業發展資金的新機制。

  調整醫療機構的服務價格,理順價格體系。實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醫療方面積極開展分級診療工作,合理分流病人,提高醫護人員醫療服務價格,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醫保方面充分發揮杠桿作用,適度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收費差距,探索按病種付費、總額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發揮醫保對群眾就醫行為的引導作用;醫藥方面全面破除“以藥養醫”機制,不斷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帶量采購,鞏固藥械陽光采購管理制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維護人民身體健康。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素質

  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加強高層次和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結構,提升能力,改善衛生人才區域分布,造就一支數量適度、素質優良、結構優化、分布合理的衛生人才隊伍,為健全全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夯實人才基礎。注重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中醫藥以及衛生管理人才的培養,制定有利于衛生人才培養使用的政策措施。切實加強醫教協同工作,推進院校醫學教育與衛生行業需求的緊密銜接,加快“實施卓越醫師教育培養計劃”,加強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應性。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推動完善畢業后醫學教育體系。以衛生人員需求為導向,改革完善繼續教育制度。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認真實施民族地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行動,健全在崗培訓制度,鼓勵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加強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的職業發展條件,鼓勵和吸引醫務人員到基層工作。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管理,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和編制內外人員同等待遇。完善衛生人才評價體系,促進人才成長發展和合理流動。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制度的實施。

  (四)深化衛生改革,強化衛生全行業管理

  實施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必須深化衛生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強化衛生全行業管理,實現資源的合理安排,消除浪費與不足并存的現象。行業、系統、部門和社會辦的衛生機構及其設備、床位和衛生人力資源是全市衛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納入本規劃,實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市衛計委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代表市政府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對全市衛生資源,包括衛生機構、設備、床位和衛生人力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配置、統一監督、統一管理。要嚴格執行衛生審批制度,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大對醫療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市場執業行為,建立完善行業管理長效機制,提高醫療質量和管理效率。

  統籌推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構建基本公共服務與差異化服務相結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面實施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城市公立醫院改革。

  五、實施與評估

  成立區域衛生規劃實施領導協調小組,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各縣(區)根據本規劃制訂的目標和任務,結合實際,制訂本轄區執行規劃,確保本規劃的任務指標得到落實。

  本規劃在實施過程中要根據規劃進度進行期中和期末評價,以檢驗規劃的實現程度,及時發現規劃實施中的問題,為規劃的調整與完善提供依據。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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