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我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任務分工》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3-1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75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3-16
  • 發布日期:2015-03-17
  • 文  號:攀辦發〔2015〕18 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

  《關于我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任務分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16日

 

  關于我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任務分工

  (一)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研究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市級中小企業扶持資金支持范圍〔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知局,市財政局,市商糧局,市工商局,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二)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關稅〔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攀枝花海關,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三)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型微型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抱團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財政局,市商糧局,市工商局,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四)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及其他一系列就業優惠政策補貼。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殘聯,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五)研究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進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入攀,并引導這些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商糧局,市政府金融辦,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攀枝花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

  (六)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糧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政府金融辦,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攀枝花銀監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各縣(區)政府〕。

  (七)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引導中小型銀行將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征,創新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大力推進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牽頭單位:攀枝花銀監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知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糧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八)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九)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過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共享,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從小型微型企業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牽頭單位:市工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十)大力推進攀枝花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商糧局,市質監局,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強化溝通協調,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切實加大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系列政策措施的力度。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對《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以下簡稱《意見》)進行宣傳和解讀,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牽頭單位要及時收集掌握《意見》實施情況,適時會同相關部門(單位)開展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對《意見》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時研究提出解決措施,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市政府,確保《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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