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1-28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7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1-19
  • 發布日期:2015-01-19
  • 文  號:攀辦函〔2015〕13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國內多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群眾聚集踩踏事件教訓,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攀枝花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19日

  攀枝花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今年1月6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5〕4號),特制定全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以下簡稱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深化2014年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強化措施,消除隱患,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全市春節和全國、全省、全市“兩會”等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時間范圍

  從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對全市所有縣(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以下簡稱“各單位”)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排查、整治的重點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機場、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設施、特種設備、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

  (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負責人是否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是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是否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實施監控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一般隱患整改率是否達到100%;重大隱患是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是否定期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分析,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二)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業安全標準;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是否定期組織排查治理本機關、本單位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非法違法和違法違章行為。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是否把城區(含鄉鎮)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控作為重點,落實廣場、商場、學校、醫院、景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文化娛樂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地點等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安排足夠力量,加強巡邏值守、安全防范和應急響應,對安全出口、消防設施、警示標志等進行全面檢查,針對人流擁擠和暴漲等情況,第一時間進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導措施;舉辦各類大型集會、焰火集中燃放、商業促銷(展銷、展覽)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是否依法審批報備,并制訂嚴防踩踏和火災等惡性事故發生的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有關部門是否依法嚴格安全管理。

  (四)消防領域。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高層密集建筑的消防行政許可情況;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集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幾種用途混合設置為一體的場所)、公共娛樂場所以及商場市場、賓館飯店、交通樞紐、醫院、學校、寺廟、養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等人民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巡查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況;員工集中宣傳培訓情況、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五)交通運輸領域。重點檢查臨水臨崖路段、橋梁、連續下坡、急彎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設施是否符合行業標準要求;運輸企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責任是否落實;校車、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及行駛路線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客運車輛動態監控措施和客運站場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執行到位;是否加強春運組織和安全管理,科學調度運力;是否強化安全檢查,加強了機場、碼頭、客運站等交通公共場所安保查危工作,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三品”查堵制度,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是否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無證無牌、非法運輸、拼裝車上路、客車超員、貨車超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和“三無”船舶、非載客船載客、超載和冒險航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六)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設施、特種設備、旅游等其他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4〕18號)明確的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季節和行業特點開展檢查。

  (七)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檢查2014年以來發生的死亡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到位,各類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以及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安委會2014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大檢查、“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明查暗訪中發現的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八)應急值守。重點檢查是否針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細化各項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指揮和聯動處置機制,做好各種應急防范準備;是否認真做好春節、“兩會”等重點時段的安全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值班制度,及時掌握動態和信息。

  四、工作步驟

  本次大排查采取“企業全面自查、部門專項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1月2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縣(區)、市級有關牽頭部門制定屬地和行業(領域)大排查具體方案,確定行政區域重點檢查單位,并迅速動員部署。各縣(區)、市級各有關牽頭部門要將活動具體工作方案、負責人、牽頭單位(部門)和聯絡員,于1月20日前報市安辦。

  (二)排查整治階段(1月20日~3月20日)。各級黨政機關、各企業單位制定本單位大排查具體方案,每月組織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大排查活動方案,組織檢查督查組,開展屬地和監管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檢查督查,對有關單位自查自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鞏固提高階段(3月下旬)。各縣(區)、市級有關牽頭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大排查活動進行“回頭看”,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對大排查活動中的好經驗、有效措施進行全面認真總結,各縣(區)和市級有關牽頭部門大排查活動書面總結于3月25日前報市安辦。

  五、檢查方式

  按照“分級屬地、條塊結合”、“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全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所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所屬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專項檢查督查;各單位是本單位安全隱患大排查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大排查。

  (一)各單位必須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排查整治。檢查必須做到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排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必須如實記錄,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向從業人員通報或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并向當地行業主管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備查。中央和省管理的駐攀各類企事業單位要在內部認真進行檢查的同時,自覺接受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各縣(區)、市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直接監管的單位做到隱患排查全覆蓋,并對下級人民政府及行政區域內各類企事業單位進行督查。要組織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進行全過程的全面檢查、督查。縣(區)、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對轄區內的各類單位做到全覆蓋。

  (三)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級有關部門要牽頭組織本行業(領域)的大排查。要強化行業督導,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的檢查督查,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督查、抽查和暗訪、暗查,加大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力度;要切實履行所屬行業(領域)大排查工作的牽頭總攬和統籌協調職責,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其他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市安委會要組織綜合督查組,結合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部署進行全過程督導檢查。

  1.人員密集場所:商場、市場等商貿領域場所由市商糧局牽頭組織。

  2.文化娛樂場所由市文廣新局牽頭組織。

  3.醫院等醫療機構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

  4.電子信息、機械、冶金、建材、化工、輕工、紡織、電力等行業由市經信委牽頭組織。

  5.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業由市安監局牽頭組織。

  6.道路交通、消防領域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

  7.水上交通領域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

  8.城鎮燃氣領域由市城管局牽頭組織。

  9.建筑施工領域由市住建局牽頭組織。

  10.特種設備由市質監局牽頭組織。

  11.漁業船舶、水利領域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12.農業機械行業由市農牧局牽頭組織。

  13.食品藥品加工行業由市食藥局牽頭組織。

  14.礦山資源(私挖盜采、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領域由市國土局牽頭組織。

  15.校車和校園安全由市教育體育局牽頭組織。

  16.旅游行業由市旅游局牽頭組織。

  17.市屬國有重點企業由市國資委牽頭組織。

  (四)要創新檢查方式。根據工作需要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暗訪暗查。要把大排查與“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回頭看”結合起來,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嚴厲打擊、整治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停產整頓,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區)、市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此次大排查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殷旭東為組長,牽頭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大排查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安辦。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主要領導是大排查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親自帶隊檢查,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各單位是大排查的主體,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過問、親自檢查,組織開展好本單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對檢查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嚴肅處理;對因自查、檢查敷衍塞責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從嚴追究責任。

  (二)全面排查,強化整治。各縣(區)、市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嚴格落實檢查督查工作流程,認真履行檢查程序,完善檢查記錄和文書手續。要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和“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從操作層面倒查倒逼,強化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專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整頓。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對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大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整治。

  (三)突出重點,加強監管。各縣(區)、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要針對春節前后人員流動量大、節慶和大型集會活動多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類大型集會、焰火集中燃放、商業促銷等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群眾聚集活動的安全預判、風險防控和組織引導,強化春運組織和安全管理,深入開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專項整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對大排查過程中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促進企業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

  (四)廣泛宣傳,暢通信息。各縣(區)、市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全社會廣泛關注,營造濃厚氛圍。要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報送。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牽頭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大排查信息工作,每月14日和28日向市安辦報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進展情況的書面報告(大排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況隨時報告。(市安辦聯系人:唐語羲,聯系電話:0812-5103730,電子郵箱:1505666731@qq.com。)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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