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1-28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72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1-22
- 發布日期:2015-01-22
- 文 號:攀辦發〔2015〕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攀枝花市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22日
攀枝花市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十屆四次全會和市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4〕63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及主要目標
堅持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教育政策,按照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的要求,統籌并均衡配置城鄉義務教育資源,推進城鄉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均衡、師資配備均衡、生源分布均衡、入學機會均等、教育質量提高,加快縮小區域、城鄉、校際間的差距,確保中小學生享受教育權利機會的均等,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到2015年,全市所有縣(區)全部通過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區)評估驗收;到2018年,義務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形成,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到2020年,實現我市市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具體目標是:
(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生活設施基本達標,村小和教學點運轉正常,基本消除縣鎮超“大班額”現象,到2018年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實現基本均衡。
(二)城鄉校長教師配置更加合理。校長教師管理制度基本適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需要,校長教師輪崗交流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到2018年,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比例達到10%左右。
(三)優質教育資源實現城鄉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體系基本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到2017年“三通”(注釋①)通達率達到90%。建好“三平臺”(注釋②),進一步提高優質教育資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城鎮“擇校熱”和特殊群體受教育問題基本解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面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范圍進一步擴大,資助標準進一步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殘疾兒童受教育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縣域均衡差異系數指標值逐步縮小。在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的基礎上,全市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生師比、生均高于規定學歷教師數以及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職務教師數8項指標綜合差異系數逐步縮小。
二、創新機制
圍繞上述目標,著眼均衡發展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著力推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一)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推進機制。落實國家、省辦學條件基本標準,按照“保基本、兜網底、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從困難地方做起,從薄弱環節入手,全面改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滿足教育教學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二)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堅持“補短板、保基本”政策,教育建設項目和資金優先保障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的需要,并向必須保留的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建立生均公用經費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學校辦學基本需要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健全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檢、預警、信息通報公告、隱患排除、項目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體系,通過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等多種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全面消除并嚴禁使用D級危房,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建立校長教師定期輪崗交流激勵機制。通過崗位聘用、職稱評定、收入分配、培養培訓、住房保障、表彰獎勵等政策傾斜,促進縣域內教師合理交流,引導鼓勵城鎮學校優秀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城市薄弱學校任職任教。
(五)建立優質教學資源均衡配置機制。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共建共享優質數字教育資源、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向邊遠薄弱學校輻射,推動義務教育信息化全覆蓋,到2020年,全市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數字化教育服務體系。提高社會教育資源利用水平,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圖書館、展覽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綜合實踐基地等機構要積極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動。
(六)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政策。通過合理劃分招生范圍、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全面實行陽光招生、試行學區化辦學、加強監測評估等措施,促進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保障義務教育學生免試就近入學。深化中考制度改革,充分發揮中考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的導向功能。
(七)建立特殊群體教育扶貧助弱機制。完善覆蓋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健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受教育的統籌保障機制,建立健全財政為主、社會支持、全面覆蓋的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切實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益。
三、推進措施
(一)啟動實施“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通過安排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各項建設項目和資金等措施,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重點支持我市邊遠貧困地區和農村薄弱學校推進標準化建設,保障教室、桌椅、圖書、實驗儀器、運動場地、音樂和美術綜合功能室等基本教學條件,改善宿舍、床位、食堂等生活設施,辦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按照國家和省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用好中央、省、市籌集的項目資金,確保各年度建設任務按時完成。穩步推進“優質教育鏈”計劃,建立并完善城區優質學校和農村薄弱學校結對幫扶、捆綁考核、協同發展制度,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作用。實行公辦學校建設用地由政府劃撥,執行教育建設項目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到2018年,完成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任務,城鄉學校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積極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要采取學校擴建改造和學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決縣鎮“大校額”、“大班額”問題。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委農工委。(列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交流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任教。按照《國務院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以及省上的相關要求,建立和完善鼓勵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或城市薄弱學校任職任教機制,制定縣域內校長教師輪崗交流辦法,明確校長教師交流的范圍、重點、比例等具體要求。改善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和志愿者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實行村小、教學點等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教師定向培養制度,足額配齊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根據《攀枝花市關于加強“一師一校”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實行“一師一校”的,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行“一校兩師”配備。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教師管理體制,建立“縣管校用”的義務教育教師管理制度,強化校長、教師交流的激勵保障機制,持續開展“百村支教”、城鄉學校對口幫扶等活動。健全促進城鄉教師交流的激勵機制。在崗位設置、職稱評定、收入分配、選優評先等方面向農村、邊遠山區、薄弱學校和一線教師傾斜。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崗位設置、職稱評定、收入分配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在核準崗位結構比例時高級教師崗位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并對村小和教學點予以傾斜。對在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村小、教學點任教的教師,由各縣(區)制定辦法發放一定的交通和生活補助,對從事特殊教育的學校和教師在績效工資總量和分配上予以傾斜,同時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定、評優選模等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傾斜。加大農村教師周轉房建設,改善農村教師生活條件,為實現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創造必要條件。加強教師培訓,健全和完善市、縣、校三級教師研訓一體的高效培訓體系。2014年輪崗交流的教師秋季開學全部到位;到2018年,教師輪崗交流實現制度化、常態化;到2020年,全面實現改革目標,全市縣域內教師資源基本實現均衡配置。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以全省實施教育信息化“3211”建設計劃(注釋③)為契機,大力實施我市“11311”工程(注釋④)建設,整合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并加大向農村和薄弱學校的配送,到2015年在有條件的地方解決學校寬帶接入問題,逐步為農村學校每個班級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基本建成市、縣和校各級教育信息化網絡。建立完善優質教育資源交流共享機制,采取開設遠程交互式網絡課堂等方式,將優質學校教育資源向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同步推送,到2018年基本輻射到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各中小學校。到2015年,確保所有學校硬件配置達到學校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基本完成“三通兩平臺”建設;到2020年,完成“11311”工程建設,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推動現代教育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
(四)多措并舉破解城市擇校難題。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完善小學升初中辦法,適度提高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并達到50%以上。打破校際間管理界限,實行區域內課程、師資、設施設備等教育資源共享,實行聯合辦學。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和評估認定,督促縣級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各縣(區)要建立縣域內小學、初中對口招生制度,實行對口學校小學畢業生直升相應初中學校。積極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嚴禁義務教育設立重點校和重點班。鼓勵推行學區化管理和集團化辦學,實行學區內和集團內小學畢業生直升相應初中學校,確保片區內招生人數占總招生人數的比例達到90%以上。優化農村義務教育校點布局,辦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理順市、縣(區)義務教育辦學體制,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實行縣(區)屬地管理。大力推進主城區教育資源配置建設,全面解決我市主城區中小學校大班額問題,緩解教育資源緊張與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需求的矛盾,為學校實現精細化管理和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打下基礎。東區、西區、仁和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教育的投入,積極推進主城區學校建設,適當增加主城區教育資源總量,努力改善辦學條件。[X1]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
(五)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機會。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要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推行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人數撥付教育經費的方法,適度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求。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初中、高中畢業升學考試政策,確保他們不因戶籍或異地生活而影響升學、失去公平受教育權利和機會。關心扶助需要特別照顧的學生,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將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注釋⑤)擴大為“三免一補”政策,2014年春季開學起全面免除學生作業本費;落實好城市低保家庭和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通過多種形式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到2016年按照6000元/生·年的標準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支持普通學校開辦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隨班就讀條件,力爭經過3年努力,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將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全部納入免費教育范圍。建立健全農村留守義務教育學生關愛服務體系。把關愛留守學生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創新體系之中,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關愛網絡,創新關愛模式;實行留守學生的普查登記制度和社會結對幫扶制度;加強對留守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學生安全保護預警與應急機制,優先滿足留守學生進入寄宿制學校的需求。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市婦聯、市殘聯。
(六)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深化課程改革,構建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教育教學體系,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全域推進課堂教學改革,切實減輕師生過重課業負擔。改革教學方式,提高教學效率,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建立課程安排公示制度、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通報制度、家校聯動制度,及時糾正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行為。全力做好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提升工作,通過6年左右的幫扶,逐步實現薄弱鄉(鎮)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辦學行為進一步規范,隊伍素質進一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提高”的目標。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綜合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引入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檢測,努力形成政府、學校、家庭及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開展水平性評價、發展性評價、綠色評價立體交叉的多元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科學運用評價結果,不允許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中小學校教育質量水平和工作優劣。建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市、縣(區)教育督導部門定期對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開展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的學校校長進行問責。
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婦聯、市殘聯、市文明辦。
附件:名詞注釋
附件
名詞注釋
注釋①:“三通”是指:“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
注釋②:“三平臺”是指:“攀枝花市教育資源平臺”“攀枝花市教育資源管理信息化平臺”“攀枝花市教師培訓信息化平臺”。
注釋③:“3211”建設計劃是指:“三通工程”: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兩個平臺”: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一批試點”: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區域和試點學校;“一批基地”:一批駕馭信息化師資人員培訓培養基地。
注釋④:“11311”工程是指:“一標”(學校計算機和基礎設施達標)、“一網”(建設攀枝花教育城區網)、“三平臺”(建設攀枝花教育教學資源平臺、攀枝花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攀枝花教師培訓信息化平臺)、“一模式”(持續推動信息化條件下的教育教學模式改革)、“一試驗”(攀枝花市教育信息化重點試驗工程)。
注釋⑤:“兩免一補”是指:即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學生字典(學生字典只針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對生活困難住宿生發放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