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5~2020年農村客運發展規劃指導意見》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4-12-1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6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4-12-15
- 發布日期:2014-12-15
- 文 號:攀辦函〔2014〕211 號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攀枝花市2015~2020年農村客運發展規劃指導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攀枝花市2015~2020年農村客運發展規劃指導意見
為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建立健全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4〕106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農村客運工作,全面推動城鄉基礎設施、公共交通服務一體化建設進程,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要任務,緊密結合全市農村公路網絡建設,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市場化建設、網絡化運營,城鄉一體、規范管理”的要求,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進程,完善農村客運網絡,為全市農村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基礎保障,實現攀枝花市道路運輸業新的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足市場、適度超前,路運并舉、和諧發展,干支成網、統籌發展,優勢互補、集約經營”原則,以滿足農村需求作為運輸發展的根本出發點,以方便人民群眾出行為最終落腳點,圍繞農民群眾出行,提高農村客運網絡化廣度和深度。通過提高運輸服務水平,為農民群眾提供暢通、安全、便捷、經濟的運輸服務,使農村客運班車“開得通、留得住、有效益”;通過優化結構,冷線熱線捆綁,干線支線搭配,在保持運力適量增長的前提下,把發展重點從“量”的增長轉移到“質”的提高上來,提高農村客運通達率和安全便捷水平;按客運市場客流量需求,實現以城市為中心,以鄉(鎮)為節點,以國、省公路為大動脈,以農村公路為支線,依托鄉(鎮)客運站的農村客運網絡化,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
三、總體目標
(一)通達深度目標。到2020年末,全市農村客運站總數達到54個,招呼站95個,安排建設農村客運站6個。具體為:米易縣新建綜合客運站1個,改建客運中心1個,新建農村客運站2個;西區新建農村客運站2個;規劃新增農村客運班線9條,延伸農村客運班線3條,總開通線路達到55條,通達里程共2216公里,其中西區6條260公里、仁和區14條650公里、米易縣19條721公里、鹽邊縣16條585公里;新增中小型農村客車50輛,通達281個行政村,行政村班車通達率達到80%。
(二)經營管理目標。積極推進和完善農村客運公司化運營,100%以上的農村客運企業實行公司化經營模式。同一區域線路的客運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車型、統一票價、統一標識,以提高農村客運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
(三)服務水平目標。農村客運網絡得到明顯優化,,運輸需求基本得到滿足,,農村客運運力全面更新為符合國家標準的車型,,逐步提高車輛檔次,,不斷提高農村客運安全和服務水平,促進城鄉客運網絡得到有效銜接。
四、規劃范圍及期限
規劃范圍為全市農村客運班線、農村客運站;規劃期限為2015~2020年,以2013年為規劃基年。
五、農村客運發展現狀
“十二五”以來,經過4年來的農村客運發展,全市已經初步形成了以縣(區)為中心,以鄉(鎮)為結點,輻射村社的農村客運網絡,全市農村客運網絡化建設基本建成,實行了公司化管理。截至2014年4月,全市建成農村客運站49個,招呼站95個,,現有農村客運班線46條,通達里程1816公里,其中西區4條160公里、仁和區12條550公里、米易縣17條621公里、鹽邊縣13條485公里,擁有農村客運車輛數634輛共6603座,日發班次5625班;行政村總數為352個,通班車的行政村236個,行政村通班車率為67%,鄉(鎮)通班車率為91%。
六、運力需求與投放
(一)運力需求
到2020年末,我市農村客運運輸量預計達到2115.8萬人次,客運周轉量4.54億人公里,分別為2013年的117.5%和115.8%。(祥見下表)。
攀枝花市農村客運量、周轉量預測匯總表
(二)運力投放規劃
根據對2015~2020年農村運力需求的預測,到2020年末全市農村運力投放規劃增加中小型客運車輛50輛,日新增班次發班160次,逐步建立以城帶鄉、干支互補、以熱補冷的資源配置,做到運力與運量總體平衡。同時,考察原有班線運力情況,將運力相對過剩的線路調減車輛到新開辟線路營運,對運力進行有效調節。
(三)投放運力選型
根據我市的經濟發展和公路狀況,投放運力以中級客車為主,普通客車為輔,按計劃實行更新。新增班線車輛均參考《交通行業標準鄉村公路營運客車結構性通用要求》(JTG16-2004)標準,以安全性能好,高效低耗、低碳環保、車內寬敞、適用性強的車型為宜,加快農村客運車輛更新的步伐,使全市農村中級以上客車達到85%以上。
七、發展農村客運的政策及措施
(一)制定優惠政策,提高財政資金補助
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客運的政策扶持力度,積極爭取發展農村客運的優惠政策,爭取財政資金對農村客運進行政策性補貼。積極引導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的企業投資經營農村客運,引導農村客運企業逐漸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二)強化行業管理手段,營造農村客運良好環境
一是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推動全市道路客運結構調整,鼓勵推行農村客運公司化經營。一方面對實行公司化經營的客運班線繼續優化,使其完全公車公營;另一方面對所有新增農村客運班線全部實行公司化經營。二是深化非法客運市場整治。堅持“一牽頭,三聯動”的打非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為加快農村客運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健全管理機制,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
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整合管理資源,明確各自工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樹立“一盤棋”思想,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擴大管理覆蓋面,有效防止農村道路運輸漏管失察。
公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客運機動車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農村道路的巡邏管控,嚴肅查處和嚴厲打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非法載人、無證駕駛、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超載行為,堅決制止農村客運車輛超載現象,嚴格車輛審驗,嚴防報廢車輛流入農村。
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督促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管理,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試合格者,不得上崗;加強車輛管理,對不符合《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車輛,禁止從事農村客運。
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客運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客運企業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客運企業,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整改仍不達標的,堅決吊銷其經營資質。
(四)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市場準入機制
隨著農村客運網絡化和城鄉客運一體化的推進,原有的相關制度有的些已經滯后,迫切需要出臺城鄉客運一體化相關制度。除上級主管部門要盡快出臺新的法規和制度外,縣級交通部門要加強工作調研,為上級部門提供參考。對農村客運運力配置和投放必須按照總體規劃和市場需求科學投入。各級交通部門要嚴格依法加強農村客運市場準入管理,按照資質條件強化公司化經營,優化資源配置,避免農村客運發展一哄而上。要按照普遍服務原則采取干支線結合、冷熱線搭配的方式妥善協調處理好老線與新線、干線與支線、冷線與熱線以及各運輸經營業主之間的利益關系,防止對干線和老線帶來沖擊,確保運輸行業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