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4-12-1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6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4-12-15
  • 發布日期:2014-12-15
  • 文  號:攀辦函〔2014〕210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切實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建立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動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研究解決推動全市殯葬改革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突出問題,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二、組成人員

  召集人:柳康健 副市長

  成 員:龐 德 市政府副秘書長

  錢 衛 市民政局局長

  賴小紅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熊培元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孫 超 市發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王 軍 市財政局副局長

  秦勝永 市民政局副局長

  余曉琴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盧海濱 市住建局副局長

  尚 建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曾順強 市林業局副局長

  雷武岷 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委副局長主任

  劉 松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付琳玲 市工商局副局長

  張光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錢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

  市委組織部:負責掌握黨員、干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殯葬事務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會同市發改、國土資源、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涉及殯葬事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加強對殯葬服務市場價格的指導和監管,依法查處殯葬服務亂收費行為,并將殯葬事業發展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財政局:加大對殯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實施惠民殯葬政策所需經費的投入,不斷改善殯葬公共服務設施條件。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新選址建設公墓是否符合土地規劃進行審查,查處違規占用土地建設公墓(塔陵)特別是違規占用耕地修建墳墓行為。

  市林業局:負責查處違規占用林地建設公墓(塔陵)和修建墳墓等行為。

  市住建局:負責把殯葬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規劃建設殯葬服務設施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對阻礙殯葬執法行為及非法運尸車輛予以打擊。

  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市衛計委:規范醫院太平間管理,不得將醫院太平間承包給個人,醫療機構應及時與死者家屬協商后通知當地殯儀館、火葬場或殯葬服務站接運在醫院去世者的遺體,不得擅自處理遺體,也不得開展基本殯葬服務。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加強對治喪環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亂設靈堂、拋灑冥紙和燃放鞭炮等擾民行為。

  市工商局:負責嚴格規范喪葬用品市場,依法查處非法制造、經營喪葬用品等行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黨員、干部死亡一次性撫恤政策,除按規定允許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外,查驗確認有關火化證明。

  四、工作規則及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開。因工作需要按照市領導指示可以臨時召集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聯席會議成員及相關人員參加。

  (二)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確認會議議定事項,經聯席會議召集人同意后印發貫徹落實。會議決定事項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三)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接任者替補,不再另行發文。

  (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涉及殯葬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及時提出需要聯席會議研究和討論的議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按要求準時向牽頭部門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單位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共同推動我市殯葬改革工作。

  (五)各縣(區)政府應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合力推動殯葬改革工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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