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4年度防災減災實施計劃》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4-07-01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20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4-06-03
- 發布日期:2014-06-03
- 文 號:無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攀枝花市2014年度防災減災實施計劃》已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3日
攀枝花市2014年度防災減災實施計劃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斷提升自然災害綜合應急響應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全市綜合減災救災工作,按照《四川省“十二五”防災減災規劃2014年度實施計劃》有關要求,制定我市2014年度防災減災工作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綜合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指揮體系縱向延伸到縣(區)、鄉(鎮),全面實現市、縣(區)、鄉(鎮)三級互聯互通,推動全市綜合救災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化。
(二)加強專業人才培養,不斷壯大各級各類防災減災人才隊伍,人才結構更加合理,推進科技創新,夯實基礎,強化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三)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知識在大中小學生及公眾中普及率明顯提高。
(四)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場地地質災害隱患調查排查巡查,完善防災避險措施;繼續深化主動預防避讓工作,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體系建設,扎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范;科學安排受威脅群眾避險搬遷安置和重大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積極開展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整體水平。
(五)加強防汛抗旱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水資源配置工程、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江河治理工程建設,加快解決缺水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繼續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加強山洪災害防治。
(六)加強應急體系基礎能力建設,提高氣象部門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進一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有效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七)加強防震減災社會管理。依法推進防震減災工作,健全防震減災管理體系,提高防震減災社會管理水平和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八)努力拓展防震減災公共服務。提高地震信息服務水平,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服務,強化社會宣傳,提升公民防震減災素質和能力。
(九)全面提升防震減災基礎能力。強化地震監測預報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高政府應急處置和緊急救援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認真貫徹《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加強受災群眾救助及生活保障體系建設,加大自然災害救助力度,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生活保障水平。自然災害發生后,及時將災害威脅危險地區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到安全地區并妥善安置,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的飲用水、有醫療、有住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減災委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水利、國土、地震、氣象等相關涉災部門組織開展全市主要災種風險點普查。(市減災委成員單位)
(三)加快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完成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選址工作,前期可研等工作。
(四)提升社會各界的防災減災意識。結合“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積極動員新聞媒體、機關團體、大中小學校、鄉村社區等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電視、網絡、學校課堂等多種方式宣傳防災減災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防災減災的文化氛圍。突出社會公眾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突出對學校、社區等基層單位進行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2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和受威脅群眾重點參與的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加強災情管理工作,指導完成160名基層災害信息員(社區、村)培訓任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民政廳關于我省貫徹執行《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要求,出臺我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市、縣(區)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分擔機制,督促縣(區)政府落實本級救災資金預算,提升救災資金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體系建設。繼續聯合市氣象局開展全市范圍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通過電視發布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圖,并通過短信預警信息發布平臺,以手機短信方式向全市各有關單位、鄉鎮和災害預案點監測人員發布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等方式,并確保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發送至各防災減災工作人員,提醒做好提前應對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扎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結合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編制完善各類專項防災預案,針對每個災害點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防御措施、撤離路線,明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和控制措施,明確信息報告、調查、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根據已編制的應急預案,適時組織實戰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流程、應急指揮人員的能力、應急隊伍及搶險人員戰斗力、車輛應急性能、安全設施應急情況等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重點抓好應急疏散演練,突出演練的實戰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各相關部門、單位的應對能力和廣大人民群眾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技巧和臨災應對能力。(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八)加強重點區域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針對省國土資源廳已經下達但未治理完成的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加強與發改、招監、財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努力推進各工程治理項目工作,確保各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早日完工,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九)加快推進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推進梅子箐水庫、大竹河水庫、馬鞍山水庫、觀音巖引水工程建設進度和煙區水源工程建設,完成年度建設計劃;加快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十)加快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全面完成列入《四川省小(二)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的掃尾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推進江河治理工程建設。繼續實施安寧河防洪治理工程,繼續推進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推進山洪災害防治建設。完成全市5個縣(區)2013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做好2014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完成市、縣防汛視頻會商系統聯網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財政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十三)組織實施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
1.組織實施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
氣象保障工程作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支撐系統之一,按照四川省氣象局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攀枝花市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2014年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內容主要有:
(1)在鹽邊國家一般氣象站建設新型(二代)自動氣象站;
(2)在攀枝花氣象站建設氣溶膠觀測站,實現PM10、PM2.5和PM1等顆粒物的實時采集、數據傳輸,為環境氣象預報服務提供科學數據;
(3)米易縣氣象局開展米易縣暴雨洪澇災害風險普查;
(4)進一步完善市、縣氣象綜合業務平臺預警預報系統建設。
2.繼續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服務。
著力提高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業務水平,繼續加強行業專項“強降水誘發山體滑坡、泥石流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業務運用,加強與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聯系,積極開展2014年度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服務工作。
3.繼續做好“三農”服務工作。
米易縣氣象局繼續完成中央“三農”專項實施方案建設任務,進一步強化基層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全市氣象部門積極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
4.加快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和業務運行,提高預警信息發布能力。
按照省氣象局安排部署,推進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工程,實現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專號12379短信平臺的運行。市級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實現業務化運行,完成現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與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對接。
5.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工作。
全市氣象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流程>的通知》(川氣發〔2011〕41號)和《攀枝花市關于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攀辦發〔2012〕89號)要求,切實做好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相關縣(區)人民政府)
(十四)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系統工程。
1.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地面作業裝備,新建標準化作業點,提高標準化作業點建成率。
完成全市擬新建9個標準化人影作業點建設(其中米易縣6個,鹽邊縣3個),爭取投入業務使用。2013年新購買的“三七”高炮待人影作業點建成后投入業務使用。
2.發揮天氣雷達的監測預警作用。
加強對我市2011年建成并投入業務使用的714S天氣雷達的維護維修,在我市災害性天氣監測、短臨天氣預報、人影作業指揮等方面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3.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根據防災減災需求,加強農牧區、庫區、生態保護區、災害多發易發區和關鍵農事季節的人工增雨、防雹作業。(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五)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氣象支撐工程。在省氣象局的部署下,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向市科知局申請立項《攀枝花氣候災害監測評估及變化研究》課題,開展攀枝花氣候變化研究。(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科知局)
(十六)加強氣象防災減災宣傳。利用“3·23”世界氣象日、“5·12”防災減災日、“科技之春”和科普宣傳月活動等大力開展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宣傳。一是組織業務服務人員深入農村,充分調研農情,撰寫分析材料,為農業生產提供優質服務;二是組織氣象專家到農村基層開展氣象防災避險和農業種植、農村經濟發展等為農氣象服務咨詢,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三是組織世界氣象日紀念活動等大力普及氣象科普知識,在科普宣傳中注重氣象防災減災宣傳。(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七)繼續抓好地震監測預警工作。立足我市面臨嚴峻震情形勢的實際,抓好全市地震監測工作。進一步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做好震情監視和各項前兆異常短臨跟蹤工作,及時處理地震資料,及時向上級反饋預測意見;加強與攀枝花市周邊地區的聯系和協作,及時互換資料及研究成果,密切注視攀枝花市及周邊的震情發展動態;完善、優化地震宏觀測報點和宏觀群測員隊伍建設,完成群測群防網絡數據信息采集;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完成前兆監測手段數字化改造工作,增強全市前兆監測能力。(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八)開展應急防震減災宣教活動。繼續加強地震應急知識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地震應急能力。通過開展“下鄉村”、“進社區”等活動,加大地震知識和《防震減災法》、《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的宣傳普及力度。與攀枝花報社加強合作,設置報紙宣傳欄,全面加強全市地震知識普及宣傳工作,通過廣播、影視片、報紙、短信等多方面不斷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完成對馬蘭山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的改造升級,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搞好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九)推進校園防震應急演練及應急知識宣教工作。繼續加強校園地震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抓好“9·1”全市學校地震應急演練工作,全面提升師生防震減災意識。開展校園地震應急知識宣教活動,上板報、開專欄、搞演練,多方面增強宣傳教育的廣度和力度。(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進一步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根據省政府“4·20”廬山地震實戰經驗,對應急預案實時進行修改,完成我市各縣(區)、各大企業、市級各部門地震應急反應預案的修訂、備案工作,并建立地震應急工作快速聯系機制。(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強化“三網一員”體系建設。加強地震“三網一員”建設工作,努力提高地震宏觀異常監測能力。在全市34個鄉(鎮)和16個街辦各設1名防震減災助理員,備案聯系方式,及時追蹤聯系,將地震宏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科普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助理員結合起來,有效整合資源,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廣泛收集地震宏觀信息,加強宏觀信息溝通。(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二)開展防震減災應急演練。針對近年來破壞性地震事件的實際情況,今年,將以信息傳導為要點開展防震減災應急演練。將從前方調查數據回傳、信息上報、信息匯總、指令下發等多個信息處置方面入手,開展三區兩縣、市電臺勾連演練。(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三)開展全市應急避難場所現狀調查。今年,計劃對全市首批應急避難場所進行現狀調查。對應急避難場所的標示標牌、場所功能、場地安全等各方面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及時掌握避難場地現狀,為隨時啟動應急避難場所做好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防災減災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把防災減災工作列入本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分工協作。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發改、財政、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環境保護、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林業、衛生計生、國資、扶貧移民、鐵路、旅游、能源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防災減災工作的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防災信息與部門工作間的充分銜接。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災減災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防震減災局、市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建設資金。積極爭取中央、省里支持,努力落實中央、省里補助資金。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省級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在重點項目審批立項和建設資金方面加大對我市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市氣象局、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法治建設。推動我市防災減災法治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強化社會防災減災法治意識,促進全市防災減災事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防震減災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人才支撐。加強防災減災專門人才培養,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防災減災專業培訓,進一步加強地區、部門、企業、機構的防災減災交流與合作。(責任單位:市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加強監督檢查。市級相關部門有重點項目建設的,要成立督察組,加強對重點項目的督促檢查,確保項目順利推進。(責任單位:市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