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少數民族地區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意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3-07-01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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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推動幸福攀枝花建設,促進我市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攀枝花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攀委發〔2011〕6號,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和《關于全面推進民族地區跨越發展的意見》(攀委發〔2012〕12號)文件精神,結合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近期出臺的《關于全面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通知》(川財教〔2012〕298號),現就我市少數民族地區(以下簡稱民區)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重要意義

  發展職業教育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是落實科教興攀和人才強市戰略,全面提高國民素質,把我市的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的重要途徑;是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進我市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調整產業結構,促進就業再就業的重大舉措。在我市少數民族地區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是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市繼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兩免一補”之后,又一個在全省率先實施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市州,對促進我市教育公平和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目前,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絕大部分來自農村,中職免費教育先從少數民族地區做起,對于增強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改善民區勞動力結構,促進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施“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發展,改善民區人民生活水平,建設幸福攀枝花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實施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范圍、標準和資金分擔比例

  (一)實施時間和范圍:從2013年春季學期開始,凡屬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戶籍的學生以及其他農村戶籍的少數民族學生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享受免費教育。

  (二)免費標準:對在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就讀的民區學生實施免除學費、補助生活費和雜費的政策。具體標準是:學制三年的免除學費3年,每生每年2200元;補助生活費2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學生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獲得報酬彌補;住宿、書本等雜費補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的高中畢業生免除學費、補助生活費和雜費,按學制三年的標準執行,補助時間1年。

  (三)資金分擔比例:

  1.免學費: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標準補助學費;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學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標準補助學費。市、縣(區)需承擔公辦學校學生每生每年400元、民辦學校三年級學生每生每年2200元的資金。

  2.補助生活費:中央、省對全市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學生提供每生每年1350元的助學金。市、縣(區)需承擔每生每年150元的資金。

  3.免住宿、書本等雜費:對全市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學生免除每生每年1500元的住宿、書本等雜費。資金由市、縣(區)承擔。

  以上由市、縣(區)承擔的資金由市、縣(區)按照4:6的比例分擔。

  三、實施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認定程序

  (一)實施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學生的認定以學期為單位,實行動態調整。

  (二)申請、復核、審批和發放

  1.申請。各中等職業學校應將《攀枝花市少數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學生申請表》(以下簡稱《免費中職學生申請表》)和《攀枝花市少數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申請指南》隨入學通知書一并寄發給錄取的新生;對于原在校學生,學校應在每學期結束前將《免費中職學生申請表》發給學生,學生領取后按要求填寫。每學期開學前,學生將填寫好的《免費中職學生申請表》交學生家庭所在村(社)和鄉(鎮)簽署審核意見后,由學生交所在縣(區)教育、民宗部門簽署審核意見,開學一周內,學生將《免費中職學生申請表》、戶口本復印件交學校,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校內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復核。每年9月20日前,各中等職業學校將擬享受免費政策的學生名單、《免費中職學生申請表》、《攀枝花市少數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匯總表》、戶口本復印件報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處。

  3.審批。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處對享受免費政策學生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委審批。

  4.發放。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根據審定的免費學生人數和金額,于開學后一個月內將資金下達到各學校,各學校要為每位免費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學生的生活補助由學校按月發放到受助學生的銀行儲蓄卡上。下撥的住宿、書本等雜費由學校統一進行支付。

  四、明確責任、加強領導,確保民區實施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職業教育聯席會要加強對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宗委、市人社局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有關規定和相應管理辦法,指導、督促各學校開展工作。教育部門要將學校落實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各學校辦學水平評估體系,各學校要把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作為工作重點,實行校長負責制,設立專門辦事機構,做好實施免費政策的各項工作。

  (二)確保資金落實。各級財政要落實投入責任,把民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安排。各級財政、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及時發放,專款專用。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各鄉(鎮)、各縣(區)教育局、各中等職業學校、各初中階段學校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廣大學生、家長切實了解免費政策,動員、吸引更多民區學生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為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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