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提高辦文辦會質量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2-11-30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2-0002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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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辦發〔2012〕77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提高辦文辦會質量的通知

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目前,我市政府系統一些單位對辦文辦會工作重視不夠,公文辦理和會議組織中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公文起草和會議辦理質量不高,公文審核把關不嚴格、格式不正確、報送程序不規范、內容表述不準確和會議組織不力、會場秩序混亂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運行。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為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部門對辦文辦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全市政府系統辦文辦會質量,現就有關問題重申如下:

  一、關于公文辦理

  (一)嚴格程序。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公文,應按照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及《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等有關規定辦理。公文除涉密的外,一律通過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報送市政府辦公室機要處簽收。除市政府領導明確要求直接報送本人和確需直接報送的重大突發事件和涉密公文外,不得將公文直接報送市政府領導個人。凡未按規定程序流轉的公文,一律不予受理。

  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議題,應以請示文種上報,先征得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再報市政府主要領導確定是否上會。議題確定后,由市政府辦公室初審,主辦單位據此修改完善后,以紅頭文件形式加蓋單位印章在會前2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具體份數以通知為準),并附議題匯報人、列席人員建議名單等信息。

  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內容涉及其他部門職權范圍的,主辦單位應在會前與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協商,力爭取得一致意見;經協商意見仍不一致的,應將分歧意見如實匯報,列明各方意見和理據,提出主辦部門的傾向性意見。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決策事項,若有必要,主辦單位應提出可供選擇的若干種方案,并明確傾向性意見,供市政府常務會議決策參考。

  (二)嚴守時限。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公文,尤其是需要上報省政府的公文,要預留相對充足的辦理時間。一般公文不少于10個工作日;加急公文不少于5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的特急公文可以隨時報送,市政府辦公室應在收文后第一時間抓緊辦理。

  (三)確保質量。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正式公文,必須保證質量,嚴格把好草擬、核稿、復核、審核和簽發等關口(包括發文關、政治關、政策關、法律關、內容關、體式關和文字關),做到文字上,字詞準確精練,語法嚴謹無誤;內容上,觀點客觀鮮明,材料充分有力;形式上,文種選用正確,格式符合規范;程序上,嚴格遵守流程,溝通協調到位。上報市政府的公文必須由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簽發,由簽發人負總責。

  其他非正式文字材料(含為市政府起草文件提供的基礎材料和領導講話稿等),應保證質量,由單位主要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后才能報送。

  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公文、材料、講話稿等,凡不符合規范或出現明顯錯誤的,市政府辦公室將作退文處理。

  二、關于會議管理

  (一)精簡會議數量。嚴格實行無會日、無會周制度,原則上每周周一、周五和每月第二周不召開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市性會議(上級安排和組織的會議除外),因特殊情況必須召開的,需提前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

  (二)嚴格請假制度。嚴格按照會議通知要求參加會議,可由副職參加的會議,原則上不通知單位主要領導參加。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須在會前向主持會議的市政府領導請假,并將請假事由及代為參會人員等相關情況書面報市政府辦公室。參加會議人員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凡要求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會而主要負責人不能到會的,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各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向市長請假批準,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須經分管副市長同意后報市長批準,方可指派其他負責人代為參會。

  (三)嚴肅會場紀律。參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按照會議席位牌或會務人員指定位置就座。在會議開始前應將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震動(靜音)狀態;會議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或早退,確保會場良好秩序。

  (四)搞好會務組織。市政府全體會議等綜合性、全局性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政府辦公室承辦,相關單位協助、配合。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專項工作會議(包括電視電話會議),由對應的市政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草擬會議通知、會議材料(包括領導講話稿),并做好會議簽到、會場照應等各項會務工作;以市政府各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承辦。會議有頒獎內容的,要提前安排好受表彰人員的領獎路線和順序,確保頒獎儀式嚴謹、有序。

  三、將辦文辦會納入年度目標管理

  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公文辦理和會議組織工作,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切實提高公文辦理和會議組織水平。市政府將把辦文辦會工作納入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年度考核目標進行管理。凡公文和其他非正式文字材料因差錯及其他質量問題而被退文,或辦會過程中出現差錯以及出現參會人員違反會議紀律的情況,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進行通報,并據此在年終扣減相關單位或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分值。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提高 辦文 辦會 質量 通知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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