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推薦攀枝花市第二屆創業明星活動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2-09-10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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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辦發〔2012〕70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開展推薦攀枝花市第二屆創業明星活動的通知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形成更加濃厚的創業氛圍,市政府決定在總結我市2010年首屆創業明星表彰活動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屆創業明星推薦和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創業明星推薦活動在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市創建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攀枝花市創業明星推選委員會負責確定創業明星,推選委員會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附件1)和專家組成。

  二、推薦辦法

  (一)推薦對象及名額

  本次創業明星的推薦對象為2007年以來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實現自主創業并表現突出的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業主30戶(獲得第一屆“創業明星”稱號并表彰的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業主不在推薦范圍之內)。

  (二)推薦條件

  1.個體工商戶推薦條件

  (1)具有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意識,有吃苦耐勞和創業闖新路的精神,創業經歷和主要事跡有典型意義,在同類創業人群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2)創業成效比較顯著,自身經濟效益和收入水平明顯高于同類的平均水平,項目成長性較好。

  (3)能夠影響、帶動和幫助其他人就業和再就業,成效顯著,模范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

  (4)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生產經營活動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繳納各種稅費,無違法違規和個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紀錄。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在社會上有良好聲譽。

  2.中小企業業主推薦條件

  (1)具有吃苦耐勞和開拓創新的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道德品質好,在同類創業者和同行業中均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較強的創業意識,敏銳的市場意識,較強的科技創新應用能力和經營管理本領;所經營的企業內部建有科學的企業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財務制度。企業經濟效益較好,經營業績突出。

  (3)富有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有奉獻精神,主動回報社會,把安置就業擺上企業發展的重要位置,廣泛吸納就業,具有良好的示范帶頭作用。并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無拖欠職工工資行為,無受執法處罰記錄。

  (4)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生產經營活動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繳納各種稅費,無違法違規和個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紀錄。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在社會上有良好聲譽。

  (三)推薦程序和時間安排

  1.宣傳準備階段(2012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利用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絡、街頭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薦事宜。各縣(區)要制定具體宣傳方案,公布推薦條件,大力開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2.提名推薦階段(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區)政府、各單位、各行業協會根據推薦條件,充分挖掘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涌現出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進典型,進行初審后確定推薦人選,填寫《創業明星推薦表》(附件2)、先進事跡材料一式三份,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報送到各區(縣)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創建辦”)。群眾或個人根據推薦條件,將身邊或自己的先進典型事跡材料,通過寫信推薦、電子郵件推薦等方式投寄和發往各縣(區)創建辦。推薦截止日期為9月20日。各縣(區)創建辦收到推薦材料后要聯系相關單位逐一審核被推薦人的工商注冊登記年檢、依法納稅及遵紀守法、吸納就業、依法參保等情況,并于9月30日之前將《創業明星推薦表》、先進事跡一式三份及推薦活動工作總結材料(含電子版)報送至市創建辦。

  3.審核階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市創建辦對推薦的先進典型進行匯總,認真審查推薦人選事跡材料,廣泛聽取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必要時可對推薦人的創業情況進行實地考察,提出候選人提交推選委員會。

  4.評選階段(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市推選委員會在聽取市創建辦對候選人審核情況報告的基礎上,采用綜合評比的方式,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確定創業明星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確定推薦結果。

  5.表彰總結階段(2012年11月至12月)

  市政府對推薦出的創業明星給予表彰,并授予“攀枝花市創業明星”榮譽稱號,頒發證書。采取媒體、網絡等方式對推薦出的創業明星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為全市創業明星的成長和推動全市創業進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市創建辦做好總結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創業明星推薦活動,是我市深入推進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縣(區)政府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狠抓落實。安排適當的經費用于創業明星推薦活動的開展、宣傳、推薦、表彰等,確保活動順利完成。各縣(區)創建辦推薦的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不低于10戶,各單位、團體、協會等推薦名額不限。對在本次推薦活動中組織得力、表現突出的縣(區)及單位,將予以表彰。

  (二)充分挖掘,注重創業明星代表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團體、協會要組織專門力量,對照推薦對象及推薦條件,開展創業情況調查,發現典型,挖掘典型。兼顧推薦人群的時代性和代表性,充分挖掘高校畢業生、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創業的先進典型,特別是享受過政府各項扶持政策創業成功代表的挖掘。同時,在挖掘典型的基礎上兼顧行業平衡、產業平衡。真正使典型能夠樹得起、立得住、推得開,效果好。

  (三)嚴格把關,認真考核。各縣(區)創建辦要嚴格把握推薦條件,認真審查推薦人選的相關情況。在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時,應協調相關單位認真審查推薦人遵紀守法情況、工商登記年審備案情況及繳納稅費、吸納就業、依法參保等相關情況。

  (四)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各縣(區)政府、各部門、團體、協會在推薦創業明星活動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公開推薦的對象、條件,公開遴選的結果,公開推薦上報的對象,自覺接受各方監督,確保推薦結果的信服力和公信力。

  (五)跟蹤服務創業明星。市、縣(區)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密切掌握轄區內創業明星的有關情況,指定有關人員跟蹤服務,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在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促使他們在創業中穩定發展、吸納就業,真正成為全市創業促進就業的標桿,為全市創業促就業的深入開展發揮積極作用。

  四、其他事項

  市創建辦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攀枝花市勞動大廈508室,812室,郵政編碼:617000,聯系電話:3345404、3335766,電子郵箱:pzhjycj@163.com。

  附件:1.攀枝花市創業明星推選委員會成員單位名單

  2.創業明星推薦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8月16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創業明星推選委員會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經信委          市工商局

  市國稅局          市地稅局

  市公安局          市商務和糧食局

  市環保局          市安監局

  市總工會          團市委

  市婦聯           市殘聯

  市工商聯

  附件2:

  創業明星推薦審核表

  (個體工商戶)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 貫   政治面貌  
身份證號   文化程度  
工商注冊登記部門及注冊時間   稅務登記部門及登記時間   聯系電話  
字號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現有從業人數   2011年納稅額  
  創業經歷及

  主要事績

  (可另附頁,不少于800字)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稅務(國稅、地稅)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門意見 工商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推薦單位(或推薦人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縣(區)創建辦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3份。

  創業明星推薦審核表

  (中小企業業主)

  
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貫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職務   職  稱  
身份證號   工商注冊登記部門及注冊時間  
稅務登記部門及登記時間   聯系方式  
企業名稱  
經營地點  
經營項目   
總資產   現有從業人數    2011年納稅額  
創業經歷

  及主要事

  績(可另

  附頁不少于800字)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稅務(國稅、地稅)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工商部門意見 環保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部門意見 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門意見 推薦單位(或推薦人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縣(區)創建辦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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