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10-20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2-0010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2-10-20
  • 發布日期:2022-10-20
  • 文  號:攀辦發〔2022〕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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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攀辦發〔2022〕6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對標《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的通知》(川辦便函〔2022〕167號)要求,解決好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為群眾提供更優質、高效的衛生健康服務。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三醫”聯動改革

  (一)因地制宜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制定印發《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推動“三醫”聯動改革。推進米易縣縣域醫藥衛生集成創新改革試點,著力在管理機制、服務模式、支撐政策等方面取得突破和實效,探索建立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推進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積極推進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納入省藥械招采平臺管理,遏制線下采購、監測線上采購。按照國家、省際聯盟工作要求,及時組織做好報量采購、集采協議、貨款預付,持續做好藥械集中采購醫保預付,督促醫藥機構按時支付采購貨款。(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開展1次調價評估,達到調價啟動條件后立即開展年度價格調整。做好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等政策的銜接,確保不增加群眾負擔。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定價評審,加快受理審核進度,促進我市醫療技術創新發展和臨床應用。(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醫保基金績效評價考核管理辦法,修訂攀枝花市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結合點數法付費實施細則,完善DRG付費經辦管理規程,建立醫保結算清單及編碼填報管理規范。落實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一個總額、結余留用、超支不補”醫保管理改革,推進省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全面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積極支持公立醫院使用空缺編制,將符合條件的現有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公開招聘等程序擇優聘用,納入編制管理。(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醫藥衛生綜合監管。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落實縣(區)人民政府屬地監管責任,進一步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深化醫療“三監管”、醫療廢物在線監管和信用監管,探索開展醫療衛生領域“信用+綜合監管”工作試點。規范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定期向社會公布合理用藥、規范診療情況。持續完善醫療保障基金智能監控知識庫、規則庫,加強智能監控應用。加強部門協作,嚴厲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建立健全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力爭全市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和80%的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納入藥品使用監測信息網絡,開展藥品編碼應用。(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科學合理分級診療格局

  (七)打造高水平區域醫療高地。實施“專病專科、名醫名院”發展戰略,持續深化與省內外優質醫療資源合作,建立一批專家工作站,打造一批特色專科集群,引導醫院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推動市內三級醫院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擴容下沉,拓展遠程醫療服務內涵,促進資源共享。支持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提標創等,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著力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強化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五大中心”建設,提高縣域急救水平。(市衛生健康委)

  (八)建設優質高效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結合片區鄉村國土空間規劃,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建設一批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持續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力爭新建1家社區醫院、3個臨床特色科室,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推廣“縣管鄉用、鄉聘村用”,開展示范村衛生室創建。進一步加強全科醫生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建設,推廣長期處方服務并完善有關醫保支付政策。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提升服務質效。全面成立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待遇保障與激勵政策。(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快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推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省級試點工作,強化網格內醫療機構功能協作,建立健全一體化管理模式。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聯合體,健全醫療聯合體綜合績效考核體系,暢通雙向轉診渠道,加快建立分級診療新格局。持續鞏固提升米易縣、鹽邊縣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成效,推動仁和區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創建,形成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促進縣域內醫療衛生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強監測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引導患者科學理性就醫。健全完善以醫聯體為基礎的雙向轉診機制,嚴格執行疾病的分級診療技術方案和入出院標準。加強異地就醫備案管理,完善醫保差別化支付政策,減少不合理跨區域就醫。研究制定居民就醫指南,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通過義診、衛生主題活動周(月)等大力宣傳分級診療政策,引導群眾科學理性就醫。(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公共衛生防護體系

  (十一)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根據國家、省統一安排部署,有序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加強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能職責,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完善疾病預防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工作機制。加強疾控機構能力建設,培育一批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隊伍,著力提升疾控機構監測發現、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深化國家致病菌識別網攀枝花網絡實驗室、市疾控中心疫苗臨床研究基地及四川大學華西公共衛生學院教學實踐基地建設,提升疾病防控科研能力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編辦、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科學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壓實“四方責任”、落實“五早”措施,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疫情形勢和風險研判,完善應急預案和多點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核酸檢測、流調溯源、隔離轉運、醫療救治等能力建設,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嚴格落實高風險人員排查、管控,規范隔離管理措施。加強市、縣(區)兩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健全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和物資保障體系,做好疫情防控、生活物資實物儲備和供應配送。持續推進新冠疫苗接種,加快60歲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安全接種。(市衛生健康委、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健全完善醫防協同機制。強化公立醫院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推動公立醫院設立公共衛生科室和專兼職疾病預防員。實施癌癥、腦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篩查干預項目,推進米易縣省級慢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推進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試點,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適宜技術,探索建立慢性病診療、健康管理一體化服務模式。依托綜合醫院、職業病防治中心,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治、康復能力建設。(市衛生健康委)

  (十四)深入推動健康攀枝花建設。持續完善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和考核評價體系。開展愛國衛生運動70周年系列活動,持續保持國家衛生城市(縣)覆蓋率達到100%。大力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仁和區健康促進區建設通過省級驗收,西區、鹽邊縣開展健康縣(區)建設申報工作。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績效考核機制。(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十五)落實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強化各縣(區)人民政府對衛生健康事業的投入責任,落實政府辦醫療機構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繼續支持縣級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落實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補助政策,強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實施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健全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提高醫院精細化管理水平。建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機制,科學規范開展成效評價,充分發揮市級三級醫院高質量發展示范引領作用。以二、三級公立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國家績效考核指標為導向,推動公立醫院完善以崗位職責完成情況為重點的內部績效評價體系,強化績效考核結果運用。(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建立完善醫療保障機制。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協調、預算考核的思路,持續提升我市基本醫保統籌運行質量,嚴格按照國家、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規定,清理規范我市醫療保障政策,為省級統籌做好準備。修訂完善城鄉居民醫保辦法,整合籌資標準,實施一個標準繳費。擴大異地就醫定點醫藥機構聯網直接結算覆蓋范圍。制定出臺我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藥品目錄管理職責和權限,年底前與省級同步消化完畢自行增補品種,全面執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做好開展長期護理保險的前期準備工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進一步完善普惠型健康保險“花城保”,積極配合做好產品的宣傳推介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推進醫保信息平臺按規定與商業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共享。(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做好市級應急醫藥物資儲備工作,用好、管好中央應急醫藥物資專項資金,定期監測有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儲備等情況。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政策,探索建立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機制。健全短缺藥品監測機制和聯合應對機制,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分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UDI)實施工作,探索拓展UDI在監管、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鼓勵創新推進藥品流通行業轉型發展,探索藥品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積極融入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大局,加快推動中醫藥強市、強縣建設。積極推進省重大疾病中醫藥防治中心、省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省區域重大疫情中醫藥防控和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等項目建設,支持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爭創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按省醫保局統一部署,研究制定醫保支持中醫藥發展實施辦法,推動中醫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深入開展中醫強基層“百千萬”行動,不斷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統籌推進有關領域改革發展。穩步推進國家級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積極創建省級醫養服務示范單位。積極探索老年醫療護理、康復醫療服務新模式。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全科醫生等基層骨干人才培養,加強住院醫師、藥師、護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有關政策,提高培訓質效。專碩研究生招生向全科、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傾斜。支持攀枝花國際康養學院等增設“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務業產業有關專業。加快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平臺建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互通共享,加強“5G+醫療健康”應用。(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醫改組織領導,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醫改;各部門(單位)要強化協作配合,推進好醫改重點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醫改重點難點問題。市、縣(區)醫改牽頭議事協調機構要切實履行好牽頭職能作用,全面做好醫改統籌協調、進展監測、督導評價、宣傳引導、績效考核等工作,確保各項醫改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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