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新時代深化改革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9-0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1-0001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8-17
  • 發布日期:2021-08-19
  • 文  號:攀辦發〔2021〕73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攀枝花市新時代深化改革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攀枝花市新時代深化改革推進基礎教育

  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時代深化改革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0〕80號),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推動基礎教育公平而有質量發展。立足國情省情市情,搶抓發展機遇,補齊發展短板,推動示范引領,持續推進基礎教育現代化和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攀枝花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綜合實力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區域教育高地。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7%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超過50%。義務教育學校布局不斷優化,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都有一個公辦義務教育學位,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達到省定標準并充分滿足教育教學需要,優質均衡發展有效推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6.5%。充分發揮優質高中、特色高中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6%。育人水平全面提升,更加注重全體學生的全面培養全面發展,為學生幸福生活奠基;更加注重課程教學與評價體系建設,有效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更加注重教學常規管理,有效規范教師從教行為。依法治教、協同育人全面推進,學生獲得感、教師榮譽感、家庭幸福感和社會參與度、群眾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三)堅持“五育”并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德育為先。構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的中小幼一體的德育體系,健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體制機制。實施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工程、紅色基因傳承工程、三線文化傳承工程、經典閱讀工程、時代新人培育工程。抓好青少年黨史學習教育和三線精神教育,著力在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品德修養上下功夫,引導青少年、兒童聽黨話、跟黨走。充分發揮課程育人功能,強化學科德育,抓實課程思政,注重主題教育、儀式教育、文明教育、研學教育。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愛國主義、優秀傳統文化等各類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設施與自然資源。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育人作用,樹立身邊榜樣,每年在中小學生中評選表彰一批優秀共青團員和少先隊員。強化班主任和少先隊輔導員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少先隊輔導員的工作量折算成相應的教學工作量。(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團市委。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智育為本。落實四川省中小學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培養學生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思維,增長知識見識;組織開展各種技能競賽,打造一批名師精品課程,培育和推廣優秀教學模式和案例,引領推動課程教學改革;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廣泛開展閱讀活動。(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

  健康為基。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理念,幫助學生在體育鍛煉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煉意志。嚴格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足開好體育課,提高體育課、大課間體育活動、課外體育鍛煉質量,全面抓實學校體育常規,切實提高體育育人質量。普及田徑項目和足籃排“三大球”,積極發展游泳和乒羽網“三小球”,形成“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的學校體育格局,指導學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運動技能和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田徑、游泳、武術等專項運動技能,確保學生逐步掌握兩項運動技能。加強學生運動隊建設,提高課余訓練的系統性、規范性、科學性、有效性,努力培養體育后備人才。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要開齊開好足球課,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每班每天安排一節體育課或課后鍛煉,保證每天運動不少于1小時。加強體育類示范學校(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廣泛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引導公共運動場所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加強學校運動場地設施建設和有序開放,推進公共運動場所與學校共管共用。加強中小學公共衛生和心理健康教育,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并開設心理健康課程,開展心理輔導。加強中小學公共衛生健康教育,健全學生視力健康綜合干預體系,開展科學用眼護眼健康教育,有效預防和控制學生近視,保障學生充足睡眠時間。(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美育為底。用美育為學生打好人生底色,實施學校美育提升行動,著力聚焦藝術浸潤、傳承文化、厚植人文。開齊開足開好音樂、美術、書法等課程,廣泛開展校園藝術活動,根據學生認知水平和心理特點,積極探索創造具有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的美育活動形式。堅持課內與課外、校內與校外、普及與提高相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美育實踐活動,使每名學生至少掌握1項藝術技能。全面開展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工作,積極開展藝術類特色學校建設工作,支持學校組建特色藝術團隊,辦好市、縣、校藝術展演。開展好戲劇和優秀文化藝術進校園、川劇傳習活動等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團市委、市文聯)

  勞育為線。大力開展勞動教育校本課程開發,落實省、市勞動教育課程和實施方案,將勞動教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著力培養學生勞動意識、勞動習慣和奮斗精神;強化志愿服務活動,完善和使用好志愿服務平臺,建立評價體系,每年在中小學生中評選表彰一批優秀志愿服務者;加強勞動實踐等基地(營地)建設,充分用好現有教育資源和社會資源,到2025年,每所學校要有相對固定的勞動教育場所,每個縣(區)要建設一批勞動實踐基地,并至少有一個綜合勞動實踐基地(營地),全市打造一批勞動教育示范校。(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團市委、市婦聯)

  (四)堅持整體發展,努力辦好每所學校。

  優化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人口流動變化,結合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認真落實《攀枝花市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專項工作方案》,按照“幼兒園就近就便、小學向鄉鎮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鎮或片區集中、高中向縣城集中、資源向寄宿制學校集中”原則,推動適度集中辦學,增加城鎮學位供給,有序撤并鄉村、老工礦區小規模學校,有效解決“城擠鄉弱村空”問題。2021年以縣(區)為單位完成布局專項規劃;2023年基本完成新建和改擴建項目;2024年基本完成布局調整和閑置校舍處置;2025年實現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全面優化。(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實施方案》,規范發展學前教育。建立以普惠性為主體、以公辦為骨干的學前教育資源體系。持續加大公辦園建設力度,緩解主城區公辦園入園壓力;按照《攀枝花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規范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加大普惠性民辦園扶持力度,認真落實《攀枝花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促進普惠性民辦園發展。鼓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完善幼兒園監管體系,持續清理整治無證園,避免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力以赴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創建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改善辦學條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學區制管理和集團化辦學。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到2023年實現學校辦學管理全面達標。打造一批“鄉村溫馨校園”,全面強化農村學校育人功能;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和資源教室建設,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不低于96%。(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殘聯)

  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實施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行動,確保不出現56人及以上的班級、5000人以上的校點。建立完善管理辦法,落實好動態管理,有效開展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引領性示范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創建,引領推動育人方式改革,加大優質高中與薄弱學校合作力度、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加強學校體育、藝術、寫作、科技創新等特色課程和校本課程建設,鼓勵舉辦特色普通高中或特長班,并在招生入學、師資建設、培養方式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促進普職融通。推動特殊教育向高中階段延伸,鼓勵市特殊教育學校開設高中班。(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聯)

  (五)堅持公平共享,提升整體發展水平。

  提升民族地區教育質量。鞏固控輟保學工作成果,落實控輟保學“六長”責任,確保存量不反彈,增量不發生。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繼續實施對木里縣教育對口幫扶工作,幫助提升教育水平。認真落實民族教育十年行動計劃,落實教育扶持政策,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補齊民族地區教育發展短板。(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

  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加快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完善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場景式”“體驗式”“沉浸式”學習環境建設,提高全市中小學校信息基礎設施、教學資源、軟件工具等配置水平。建立覆蓋市、縣、校三級的管理應用系統以及攀枝花市教體網上政務服務系統、攀枝花市教體公共服務平臺移動APP,優化教體信息化應用服務體系,構建攀枝花市“互聯網+教育”大平臺。依托攀枝花市大數據中心建設統一的市級教育城域網,建設攀西基礎教育大數據中心,實現教育大數據應用,支撐構建“互聯網+教育”新生態。大力實施網絡空間普及行動、“三個課堂”“三聯三帶三提升”“四川云教”等項目,積極探索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常態化模式。加強信息技術教育,培養學生信息化環境下的學習能力。全面完成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統建設。(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六)堅持“四有”標準,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落實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在教師考核、評價、崗位聘任、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將師德師風表現放在首位。健全師德師風激勵機制,推進教師榮譽制度建設,適時評選表彰攀枝花市優秀教師、模范校長、優秀鄉村教師、十佳班主任等一批優秀教育工作者,不斷提升教師職業的崇高感和榮譽感。(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推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和“崗編適度分離”機制,根據學生總量動態核定教職工編制,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核定編制總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結構比例核定崗位總量;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和崗位總量內統籌教師資源配置,統籌管理教師,切實加強教師的考核評價、崗位競聘、交流輪崗等工作。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提升教師隊伍素質。全面開展教師資格注冊,建立教師退出機制。完善校長選任機制與管理辦法,推進校長職級制,探索實行校長年薪制。實行教師聘期制、校長任期制管理,嚴格聘期和任期考核,推動城鎮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實行學區(鄉鎮)內、集團(聯盟)內走教、支教制度。積極推進鄉鎮中心學校和本鄉鎮的小規模學校一體化辦學和協同式發展,實行“一并定崗,統籌使用、輪流任教”。發揮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名師等骨干教師的作用,支持定期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開展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保障教師工資待遇。推進教師安身和安心工程,保障教師享有健康體檢、旅游、住房、落戶等優待政策,幫助解決子女入園入學等實際問題,減輕檢查、評比、考核等負擔。建立教師工資聯動增長機制,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切實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一線教師傾斜。探索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提升教育人才隊伍能力水平。構建國家、省、市、縣(區)、校五級培訓體系,實施“三名”工程,繼續做好攀枝花市中小學校名教師、名校長、教育專家的遴選、培養、評選工作,做好特級教師、骨干教師、學科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才選拔推薦工作,充分發揮名師在教育教學中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培養造就一支有創造力、有影響力的教育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堅持深化改革,著力培養好全體學生。

  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落實國家和地方課程,加強教材管理。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嚴禁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加強新教育攀枝花實驗區建設和攀枝花市課改樣板校建設,推動縣(區)開展全域課程教學改革,引領和推動各縣(區)各學校改革教學方法,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強調個性發展,注重特色教育,提高教學水平,形成一批課程教學改革經驗成果。引導普通高中學校轉變育人方式,通過小班教學、選課走班、生涯指導等提高課程的選擇性和適應性。(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堅持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有效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落實適齡兒童在戶籍地就近入學的法律規定。認真落實市委“三個圈層”工作部署,實施以居住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公、民辦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和體育局批準的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指導意見》和《攀枝花市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落實中考改革。按照省級安排,積極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推進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推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文廣旅局)

  深化質量評價體系改革。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攀枝花市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綜合評價方案》《攀枝花市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綜合評價辦法》,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和辦法。用好覆蓋從小學至高中各學段全過程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

  深化綜合治理改革。激發學校辦學活力,深化依法治園治校工作,加強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與復查,深入推進“法律進學校”,繼續落實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法治班主任制度,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制度。用好規范辦學行為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研學實踐、競賽活動的綜合治理和日常監管。建立面向中小學校開展各類活動的統籌協調機制和檢查評比清單制度,嚴格規范各類進校園活動。(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政法委、市文廣旅局)

  加強教研科研工作。制定《攀枝花市關于加強和改進教育科研工作實施辦法》。加強教研科研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校本研訓工作市級、縣(區)級基地校,教研科研人員要定點聯系學校,深入基層學校上示范課、聽評課,開展調研視導工作。遴選、培育、推廣一批市級、縣(區)級優秀教學內容與方式方法。加強教育科研保障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選聘教研科研人員,優化教研科研單位崗位設置,加大對教研科研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加強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科研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狠抓教學常規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提高中小學課堂教學質量的指導意見》,出臺《攀枝花市進一步健全和規范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認真做好教學目標設置、教學內容確定、教學環節實施、教學方式選擇、信息技術應用、課堂教學評價等工作,建立落實教學常規管理懲戒制度。(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

  切實加強家校共育。辦好家長學校,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防止增加孩子過重課外負擔。充分發揮學校主導作用,密切家校聯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2021年底前建立基于互聯網的公益性市級“家長學校”,發布家庭教育指導手冊。推動各縣(區)建設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系統培訓專兼職家庭教育指導師。(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婦聯)

  (八)加強“五項”管理,落實“雙減”工作。

  加強手機管理、睡眠管理、作業管理、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體質健康管理,保護學生視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全面落實“雙減”工作,大幅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提高作業質量,教師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提升課后服務水平,學校要提供豐富多彩的服務內容,充分用好課后服務時間,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做到小學作業不出校門,初中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學校要按照“一校一案”編制課后服務具體實施方案,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確保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有需要的學生全覆蓋。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持續落實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機制與黑白名單發布制度,用好“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加強監測、督導與風險防范,堅決防止學生學業負擔過重。(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

  (九)堅持示范引領,積極推進示范校建設。

  積極創建示范性學校。各縣(區)、學校、幼兒園要積極創建省“德智體美勞一體化發展示范學校”、省級示范性幼兒園、義務教育辦學管理標準校、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級引領性示范普通高中、省級特色辦學普通高中。啟動市級示范校建設工作,推動我市基礎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履行市級統籌、縣級為主的管理責任。牢固樹立科學教育觀、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及獎懲學校和教師。加強中小學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將校園安全納入社會治理,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依法處理機制,依法懲治“校鬧”行為。(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團市委)

  (十一)加強經費保障。堅持把基礎教育作為財政教育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高基礎教育財政保障水平。進一步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加大對教師隊伍、教育教學、綜合實踐、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生均財政撥款或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進一步完善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強化績效管理,適時啟動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調整工作,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區)按程序調整普惠性幼兒園學費(保教費)收費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非攀籍學生交通補助。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的政策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

  (十二)加強監督問責。強化教育督導,將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納入對縣(區)政府督導評估內容。注重教育督導和評價監測結果的運用,對履職不力的地區和學校強化問責、限期整改,對履職成效明顯、實績突出的地區和學校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

  (十三)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科學教育觀和教育教學改革典型經驗。發揮輿論引導、政策指導、理論支撐、專業引領等作用,引導動員廣大群眾支持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營造政府、社會、家庭關心支持基礎教育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委宣傳部)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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