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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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1-00012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6-01
- 發布日期:2021-06-01
- 文 號:攀辦發〔2021〕50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新城、攀西科技城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
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為指導,貫徹中央“四個最嚴”要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建設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的部署要求和《2021年全市經濟工作要點》,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動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助力社會主義現代化攀枝花建設,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一、打贏疫情防控硬仗,嚴守食品安全底線
(一)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以常態化的理念將防控融入日常工作,做好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筑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線。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管理,持續強化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監管,完善冷鏈食品追溯信息,落實冷庫庫長責任制,規范應急處置流程;強化運輸物流防控,引導企業發展多式聯運、共同配送的運輸組織方式;動態評估研判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病毒的風險,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攀枝花海關。按職責分工排序,下同)
(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控。以防控風險為首要任務,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線。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落實風險監測會商、風險評估、企業自查、定期研判、清單管理、突出隱患掛牌督辦等制度,以“清單制+責任制”推進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治理。探索搭建食品安全風險分級信息化監管平臺,引入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風險等級評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及專項治理涉及的其他有關部門)
(三)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突出重點領域,開展學校(含托幼機構)、康養場所和養老機構、旅游景區、建筑工地、單位食堂、宗教活動、食用野生菌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治理。結合監管實際,深入推進違法使用禁用農藥、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食品經營索證索票專項整治、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行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等專項行動,著力解決好老百姓關心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及專項整治涉及的其他有關部門)
二、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持續提升治理水平
(四)強化源頭嚴防。嚴把產地環境安全關,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強重金屬排放行業企業排查和監管,保護農業生產環境。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持續開展農用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大氣污染治理,持續開展餐飲油煙治理工作。嚴把農業投入品生產使用關,落實生產、經營、使用制度規范,指導農戶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有關規定,防范農藥獸藥殘留超標。(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等相關主管部門)
(五)強化全程嚴管。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把好“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加強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量達到3.2批次/千人, 省級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食用農產品定量監測樣品量達到1.5批次/千人,省級例行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5%以上。落實畜禽及產品檢驗檢疫制度,規范畜禽屠宰管理,嚴防非洲豬瘟、禽流感等動物疫情。持續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無縫銜接機制。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嚴格落實糧食收儲企業出入廠(庫)檢驗制度,做好污染糧食、超標糧食收購處置工作。加強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貯存運輸、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監管。做好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等監管部門)
(六)強化違法嚴懲。圍繞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開展“春雷行動2021”暨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執法行動、“昆侖2021”行動等系列專項行動,建立執法協作聯動機制,推進跨部門、跨區域案件協查、信息共享。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違法人員依法實行食品行業從業禁止,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究食品安全違法責任。推進農產品、食品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相關工作,違法案件查辦率達到100%,依法應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促進食品行業自律
(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監督生產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教育培訓、食品進貨查驗、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風險隱患報告、應急處置等制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達到90%以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抽查考核合格率達到90%以上。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相關人員的產品安全管理責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
(八)推進食品安全誠信建設。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全面實施食品經營安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兩個名單制度,加強食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認定和公示,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實現“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
四、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助力食品產業發展
(九)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積極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促監管提升、促民生改善、促環境優化、促產業發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指導有關縣(區)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跟蹤評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示范縣創建工作。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提升食品產業發展質量。實施白酒質量提升工程、食品小作坊質量提升行動,全力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開展“光盤行動”,鼓勵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推進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發展食品飲料產業,大力推動糧油、果蔬、茶酒等深加工,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攤販改善條件,引導食品攤販進入固定區域經營。加強“攀枝花芒果”“攀枝花枇杷”等區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利用,擦亮特色晚熟芒果、早春蔬菜金字招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局)
(十一)營造良好食品消費環境。優化市場消費環境,開展農產品市場規范化建設改造提升行動,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大力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城市,推進放心舒心消費示范創建,打造一批示范企業、行業、街道社區,辦好民生實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優化消費環境,持續激發消費潛力,助力攀枝花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
五、營造全民參與氛圍,構建共治共享格局
(十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保健食品“五進”科普宣傳、食品安全“你點我檢”“你點我查”等系列宣傳活動,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食品安全理念。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解疑釋惑,消除食品安全知識誤區。加強食品安全輿論引導、輿情管控、謠言治理,依法查處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行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
(十三)加大社會參與和監督。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強化行業自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主動征集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有效解決、及時反饋。落實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的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
(十四)開展群眾滿意度提升行動。制定《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滿意度提升行動方案》,以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為目標,結合黨史教育為民辦實事活動,通過強化專項整治、社會監督、輿論引導、科普宣傳等多種方式,有效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痛點、堵點問題,著力構建“政府引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四位一體”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格局,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黨委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決心和行動,感受到食品安全的變化和進步。(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六、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凝聚齊抓共管合力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強化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推進食品安全責任清單落地落實,強化督導檢查、考核評議、責任追究,落實“失職追責、盡職免責”。強化全市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解決跨部門跨地區重大問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
(十六)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人、財、物投入保障,確保監管工作正常運行。促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增效,提高監管技術支撐水平。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建設,充實監管力量,提升業務能力,筑牢基層食品安全保障網。(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十七)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發揮機構改革、職能整合優勢,推進監管隊伍、監管理念融合,加強監管機制、監管手段創新,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治本措施,推動監督管理由“管得嚴”向“管得好”轉變,維護好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