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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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9-00015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4-18
- 發布日期:2019-04-18
- 文 號:攀辦函〔2019〕24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攀辦函〔2019〕2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攀枝花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攀枝花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19年,全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為指導,貫徹中央“四個最嚴”要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圍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和《2019年全市經濟工作要點》精神,健全黨政同責、監管執法、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的責任體系,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問題嚴治、違法嚴懲的治理體系,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優化市場消費環境,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攀枝花轉型發展、創新發展、跨越發展,以優異成績向新中國成立70周年獻禮。
一、打好風險防范硬仗,守牢食品安全底線
(一)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控。以防控風險為首要任務,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綜合運用企業自查、現場檢查、監督抽驗、風險監測等手段發現風險,通過監測會商、定期研判、風險交流等方式研判風險,以“清單制+責任制”、突出隱患掛牌督辦等機制治理風險。(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職責分工排序,下同)
(二)開展重點領域風險治理。完善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科學確定監管重點和檢查頻次。針對高風險領域和突出風險點,開展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學校及托幼機構、康養場所和養老機構、旅游景區、建筑工地、單位食堂、宗教活動、網絡訂餐、食用野生菌、重大動物疫情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治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及專項治理涉及的有關部門)
(三)整治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綜合風險研判、監管執法、投訴舉報、社會輿情等信息,著力解決危害食品安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結合監管實際,深入開展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農藥獸藥殘留超標、肉及肉制品非法經營、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保健”市場亂象、食品行業“潛規則”及“地溝油”“三小食品”“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及專項整治涉及的有關部門)
二、堅持執法務必從嚴,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四)強化源頭嚴防。堅持食品安全從源頭抓起,全面開展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強化重金屬排放行業企業排查和監管,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范和治理,嚴控土壤污染風險,保護農業生產環境。推進特定食用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調整污染區域種植結構。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縣城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100%。加強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管,落實生產、經營、使用制度規范。推進農藥全程追溯,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風險農藥,推進獸用抗生素減量使用,推廣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五)強化全程嚴管。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把好“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關口。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主要農產品總體合格率保持98%以上。落實畜禽及產品檢驗檢疫制度,規范畜禽屠宰管理,嚴防非洲豬瘟、禽流感等動物疫情。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無縫銜接機制。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建立重金屬等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加強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貯存運輸、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監管,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處置率達到100%。督促建設工地責任主體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加強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強化督促檢查。突出“一老一少”,加強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監管。針對突出薄弱環節,加強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備案登記和監管。注重統籌協調,加強食品相關產品、餐飲具集中消毒、食鹽專營秩序和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監管。做好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科學制定監督抽檢計劃,加大監督抽檢力度,食品、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抽檢1250批次以上、市場銷售環節抽檢1560批次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100%。(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攀枝花海關等有關部門)
(六)強化違法嚴懲。實行最嚴厲的處罰,以“零容忍”的姿態“重典治亂”。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違法犯罪行為聯合打擊,杜絕“以罰代刑”。建立執法協作聯動機制,推進跨部門、跨區域案件協查、信息共享。加強食品安全責任上下游追查、全過程追溯,實施全鏈條打擊。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究食品安全違法責任,并“處罰到人”。對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依法給予拘留。違法案件查辦率達到100%,依法應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行業自律
(七)落實生產經營者法律責任。監督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教育培訓、食品進貨查驗、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風險隱患報告、應急處置等制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從業人員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實施良好生產規范,采用先進管理技術,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餐飲服務單位保證網絡訂餐“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培育出口食品“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攀枝花海關等有關部門)
(八)落實相關主體法律責任。監督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生產經營場所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對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為違法經營者提供場所或其他條件的,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九)推進食品安全誠信建設。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將食品安全違法失信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實現“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有關部門)
四、凝聚社會參與合力,推進食品安全共治共建
(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圍,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食品安全理念,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解疑釋惑,消除食品安全誤區。加強食品安全輿論引導、輿情管控、謠言治理,依法查處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行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十一)加大社會參與和監督。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強化行業自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實行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消費維權“一條熱線”,限時回復率、有效處置率達100%。主動征集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有效解決、及時反饋。落實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十二)開展群眾滿意度提升行動。突出群眾滿意工作主線,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監管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強化監管。主動查找群眾不滿意的問題,認真聽取意見,通過強化安全保障、辦好民生實事、優化消費環境、凈化輿論氛圍等,提高食品安全群眾滿意度、社會認可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五、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快食品產業發展
(十三)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緊扣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多級聯創”“多創聯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美譽度。積極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扎實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四川首批試點城市建設,指導有關縣(區)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創建。緊扣鄉村振興戰略和特色小鎮、宜居鄉村建設,積極推進基層食品安全“細胞創建”。全力做好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健康城市建設食品安全有關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四)提升食品產業發展質量。實施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食品產業體系。圍繞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推進農業產業園、農產品加工園建設。加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培育力度,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推進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攤販改善條件,引導食品攤販進入固定區域經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十五)營造良好食品消費環境。順應廣大人民群眾對消費安全、消費品質、消費服務的更高要求和更好期望,辦好食品市場監管整治、集貿市場升級改造、放心肉菜超市打造等民生實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優化消費環境,持續激發消費潛力,助力攀枝花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
六、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十六)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強化督導檢查、考核評議、責任追究,落實“失職追責、盡職免責”。(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
(十七)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加強人、財、物投入保障,確保監管工作正常運行。加強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增效,提高監管技術支撐水平。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建設,充實監管力量,提升業務能力,筑牢基層食品安全保障網。(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十八)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深化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加強監管機制、監管手段創新,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治本措施,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