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區棚改范圍內公房清退補償方案》政策解讀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10-23 來源: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網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方案》實施的背景和意義
為切實消除公房安全隱患,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推進棚改騰空土地有效利用,做好我區城區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公房改造工作,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18〕13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攀辦發〔2017〕28號)《攀枝花市西區2018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實施方案》(攀西府辦〔2018〕17號)《攀枝花市西區棚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西區改制企業公房棚改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西棚改辦〔2018〕9號)相關規定,西區起草了《攀枝花市西區棚改范圍內公房清退的補償方案》。
二、《方案》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我區轄區內格里坪鎮、清香坪街道、玉泉街道、河門口街道、陶家渡街道、大寶鼎街道、摩梭河街道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范圍內的城區公房。
三、公房改造的責任主體
西區政府是西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內公房改造的責任主體。
四、公房分階段實施
(一)甄別清理階段:甄別清理小組由市國資委牽頭,各街道、鎮(社區)及各企業留守處派人員參加。市國資委安排各企業留守處清理相關歷史資料,拿出原企業房屋的居住分配方案,各街道、社區予以配合。并在6月30日前完成經過甄別、應予無條件清理的住戶的清理工作。
(二)補償安置階段:由區住建局牽頭,各街道、鎮具體實施。一是由居民自行提出公租房申請,相關部門按照規定進行審批,對符合公租房條件的,用公租房予以解決;二是對不符合公租房條件的,于7月30日前予以清退。以上兩類情況結合實際情況由區棚改領導小組研究制定補償方案予以補償安置。
(三)房屋拆除階段:清退工作完成后,由區棚改辦負責,按計劃進行危舊房拆除工作,于10月底完成。
五、公房如何補償
(一)按不同簽約階段給予清退獎勵費:居民在第一階段(在清退花名冊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每戶32550元領取清退獎勵費;居民在第二階段(在清退花名冊公示后11至20個工作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每戶25050元領取清退獎勵費;居民在第三階段(在清退花名冊公示后21至30個工作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每戶10050元領取清退獎勵費;
(二)超過第三階段規定時限的,不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也不給予任何獎勵,直接予以清退。
六、該方案僅適用于西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內公房改造,未盡事宜由攀枝花市西區棚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