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8年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8-28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學前教育階段學生資助

  東區、西區范圍內的“三兒”學前教育資助:對普惠性幼兒園3-6周歲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資助標準為最高減免保教費每人每年1000元,每學期開學時在就讀幼兒園領取并填寫申請表進行申請;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三個民族待遇縣區范圍內的學前教育資助:實行民區全面減免保教費政策,即:我市的這三個民族待遇縣(區)的所有在園幼兒每人每月減免保教費6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共600元),不需申請,開學直接減免。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三免一補”(免雜費、免課本費、免作業本費,補助生活費含肉食補貼)

  (一)免除學雜費:全部學生均享受,免除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免除60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800元。

  (二)免教科書費:全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均享受免教科書費。由省政府直接采購后配發,實行教科書循環使用。

  (三)免作業本費:全部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均享受免作業本費政策,標準為小學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

  (四)補助生活費: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申請辦法:在就讀學校領取并填寫申請表,并出具相關證明后提交就讀學校。由學校經評審、公示等程序后發放。

  (五)肉食補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在享受生活費補助的同時還可享受肉食補貼,肉食補貼為每生每年280元。申請辦法同“一補”:填寫申請表,并出具相關證明后提交就讀學校。由學校經評審、公示等程序后發放。

  三、普通高中階段學生資助

  (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元。申請辦法: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交到學校,由學校評審小組評審后在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放(按學期發放,每學年分春秋兩學期發放)。

  (二)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普通高中免學費政策針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申請辦法、評審標準、評定程序原則上與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一致。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標準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目前有三種標準,即市級重點高中340元∕生·期,國家、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其他高中學校280元∕生·期)。免除后,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費。

  四、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生資助

  (一)免學費:免除全省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學費。其中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免除標準平均每人每年2200元。

  (二)國家助學金: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非涉農專業學生人數的20%評定)。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注:在我市市屬中職學校就讀的全日制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戶籍學生均享受中職國家助學金。

  (三)攀枝花市民區免費中職教育政策:凡屬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戶籍的學生以及其他農村戶籍的少數民族學生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享受免費教育。具體標準是:(1)學制三年的免除學費3年,每生每年平均按2200元計算;(2)補助生活費2年,每生每年1500元;(3)免費住宿、書本等雜費補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免學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不與國家、省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重復享受。

  五、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政策

  資助范圍與對象為中西部地區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資助標準為: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申請辦法為:符合條件學生填寫申請表并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到畢業高中或所在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

  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

  發放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學生。主要用于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本專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請不超過8000元的貸款;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請不超過12000元的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及畢業后3年期間為寬限期(只付息,不還本),寬限期后由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最長20年)。

  七、我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

  (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園幼兒免除保教費

  1.資助對象及標準。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園幼兒據實免除保教費。其中: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按照實際收費標準據實免除;對在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費補助標準給予等額補助,其收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標準的部分,由學生幼兒家庭承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園幼兒按學籍進行統計和資助,跨縣(區)就讀的幼兒由戶籍地提供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在就讀地享受資助。

  2.申請審核發放流程。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在首次入園、轉園時,向所在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

  家長書面申請于每年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完成。幼兒監護人如實填報《四川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可在四川省學生資助網www.scxszz.cn下載打印或到所在幼兒園領取),到戶籍地村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進行建檔立卡身份信息核實證明后(跨縣就讀幼兒還需到戶籍地縣級扶貧部門蓋章),向就讀的幼兒園提交申請表原件2份。經幼兒園、縣教育、扶貧部門審核公示后實行打卡發放,上卡確有困難的地區可通過幼兒所在學校負責退還。以后學期若幼兒繼續在該園就讀,開學時直接免收保教費,當地財政部門按免費標準據實給予補助;若發生轉學等情況,由其家長向新就讀幼兒園重新提出申請,原就讀幼兒園相應剔除不再申報。

  (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三免一補”

  對于就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全部實行“三免一補”政策,即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免作業本費,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寄宿生給予小學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的生活補助,并提供280元/生·年的肉食補貼。對就讀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范圍內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申請審核發放流程:均按原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貼、肉食補貼流程在所就讀學校申報,學校根據學生提供的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審核公示發放。

  (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免雜費、教科書費

  1.資助對象及標準。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在免除學費和發放助學金的基礎上,對就讀我市普通高中的本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免除雜費(含住宿費、水電費等)并免費提供教科書。按1500元/生·年(750元/生·期)的標準給予免除高中一至三年級雜費和教科書費。跨縣(區)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由戶籍地提供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在就讀地享受資助。

  2.申請審核發放流程。免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雜費教科書費采取學生書面申請、逐級審核公示的方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學生書面申請(按學期申請,每年春季學期3月31日提交申請,秋季學期于11月15日前提交申請)。申請人應如實、準確填報《攀枝花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普通高中免雜費、免教科書費)》(2份)個人基本信息、就讀學校信息、申請資助項目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等,連同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及學籍證明原件提交到戶籍所在縣級教育部門,由縣級教育部門匯總。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后,以后每學期申請僅需提交當學期在校的學籍證明材料(轉學生還需變更就讀學校信息)。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該學期資助。經縣教育、扶貧部門審核公示后,由申請人所在學校統一打卡發放到受助學生銀行卡。

  (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生活補助和免除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

  1.資助對象及標準。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中職(含技工)學生,在發放中職助學金的基礎上,再給予每生每學期500元的生活補助,并免除一、二年級雜費和教科書費,按1500元/生·年的標準給予免除。

  2.申請審核發放流程。(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生活補助。采取每學期在線申請、線上線下審核公示的方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①學生在線申請(每年春、秋季學期開學時申請)。學生進入省學生資助網www.scxszz.cn,注冊登錄“四川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資助系統),進行在線申請。申請人應如實、準確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就讀學校信息、申請資助項目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等,按要求上傳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及學籍證明掃描件。學生填報的信息必須與上傳掃描件上的相關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隨時登錄查詢進度。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后,以后每學期申請僅需提交當學期在校的學籍證明材料(轉學生還需變更就讀學校信息)。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該學期資助。②縣級教育、人社、扶貧部門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再次登錄建檔立卡資助系統填報公示情況,提交生成當年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發放名單。③資金發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按學期發放,由生源地教育、人社部門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機構或申請人所在學校統一打卡發放到受助學生銀行卡。

  (2)本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就讀市屬中職學校免除雜費、免教科書費政策:名單從省建檔立卡申報系統產生,學生只需填寫申請表備案即可,發放同上(不得與攀枝花市民區免費中職教育政策重復享受)。

  (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學生學費和生活費補助

  1.資助對象及標準。2016年及以后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名單為準)錄取就讀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專科和本科,下同)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按照每生每學年4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其中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補助2000元),連續資助直到學業結束。休學期間,暫停發放資助。本科畢業后攻讀研究生的,不屬于資助范圍,但畢業當年專升本、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全日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可享受本資助政策。享受本資助政策的學生,可同時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國家和省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2.申請審核發放流程。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學生學費和生活費補助采取每學年在線申請、線上線下審核公示的方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1)學生在線申請(每年9月開放注冊申請)。學生進入省學生資助網,注冊登錄建檔立卡資助系統,進行在線申請。申請人應如實、準確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就讀學校信息、申請資助項目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等,按要求上傳建檔立卡貧困證明、錄取通知書(新生)或學生證(老生,須加蓋注冊印章)、中央部屬高校或跨省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等掃描件。學生填報的信息必須與上傳掃描件上的相關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隨時登錄查詢進度。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后,以后每學年申請僅需提交當學年在校的學籍證明材料(轉學生還需變更就讀學校信息)。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該學年資助。(2)高校審核。(3)縣級教育、扶貧部門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再次登錄建檔立卡資助系統填報公示情況,提交生成當年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發放名單。(4)資金發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學生學費和生活費補助按學年申請和發放,由生源地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機構統一打卡發放到受助學生銀行卡。

  由于學生資助政策性強,項目多,有不明之處可咨詢市、縣(區)學生資助中心,咨詢電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3352628,東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291506,西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5553478,仁和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3895022,米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8176476,鹽邊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8657438。

  另注: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請咨詢所在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攀枝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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