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正式發布實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11-2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土資源部審批后,近日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發改委、財政廳、環保廳、商務廳、經信委聯合正式發布實施。《規劃》提出,四川省將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優化資源開發保護格局,強化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形成節約高效、環境友好、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發展模式,全面提升礦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規劃》指出,省內礦產資源勘查向重要礦種、重點成礦區帶和重要礦山接替資源傾斜,規劃建設8個國家級能源資源基地和10個省級能源資源基地,落實8個國家級規劃礦區和1個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劃定7個省級規劃礦區和17個省級資源保護與儲備礦區,鞏固天然氣、稀土、石墨等戰略性礦產安全供應能力強化重要礦產保護與儲備。
《規劃》落實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規劃區塊,提出在各類自然保護地內嚴禁開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勘查活動,確需保留的極少數國家戰略性礦產勘查項目,按程序批準后,實行清單式管理,明確資源環境保護要求和措施,嚴格監管。禁止開采區內除國家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勘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項目外,不得規劃新設置礦業權,已經設立的礦業權要按相關安排有序退出,已建礦山限期予以關閉。關閉礦山必須實施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在不影響禁止區主體功能,并征得相關管理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地熱、礦泉水等礦產的勘查開發利用。
《規劃》強調,要加大天然氣、頁巖氣、鈾礦等勘查力度,適度開展煤炭勘查,全力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繼續淘汰年產15萬噸及以下煤礦,年產30萬噸以下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煤礦不再新建年產30萬噸以下煤礦、年產90萬噸以下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煤礦。穩定金屬礦產供應能力,不再新建年產20萬噸以下露天鐵礦、10萬噸以下地下鐵礦、5萬噸以下錳礦、地下開采規模低于3萬噸、露天開采規模低于6萬噸的鋰礦山和金礦山,適當控制開發利用強度,落實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制度,完善金屬礦產開采供應體系。保障非金屬礦產供應,推進重要功能性礦產高效利用,鼓勵膨潤土、硅藻土、螢石、滑石等礦產規模開發,控制水泥用灰巖、玻璃硅質材料開發利用規模,分層合理開采飲用礦泉水。全力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礦山數量總數力爭減至5700個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不低于9%。
《規劃》重視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建設綠色礦山和發展綠色礦業,提出應嚴格礦產勘查、采選準入條件,盡可能從源頭避免礦山環境問題,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加強對采礦權人履行礦山環境保護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入異常名錄管理,強化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落實主體責任,構建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制度體系。另一方面,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示范引領,在攀枝花、樂山等地加快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建立健全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將“綠色”貫穿礦山開發全過程,在政策上給與傾斜和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提高建設綠色礦業示范區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