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攀枝花市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0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本報記者 彭莉
2017年8月8日,市政府印發《攀枝花市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了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石漠生態保護補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耕地生態保護補償等重點任務,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格局,推進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建設。
方案強調,要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關系,嚴格主體功能區規劃,深入推進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生態建設、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補償有機融合,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努力構建生態經濟、自然資源保障、生態環境、生態人居、生態文化、生態建設能力保障體系,全面實現“支持和保障科學發展、鞏固和改善環境質量、防范和控制環境風險”目標,為加快形成我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奮力實現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生態環境保障。
基本原則
探索建立市場化運作方式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縣(區)政府在生態保護補償中的主導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方面利益主體參與生態補償的積極性,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和市場化運作方式。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理順生態補償全方位權利義務關系,厘清利益相關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促進生態保護社會成本內部化。
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根據本市生態環境特征和生態保護要素特性,分類細化落實生態保護差異化政策措施,增強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森林、濕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的協調配合,促進生態文明可持續協調發展。
因時施策,穩步推進。立足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充分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根據我市生態環境破壞程度和生態保護緊迫性急緩實際,適時調整補償范圍、補償標準和補償期限。
先行先試,逐步推開。在正確把握方向、有效管控風險的基礎上,廣泛借鑒、科學論證、積極創新、大膽試點,注重總結經驗,實施將條件成熟、效果明顯的做法、措施推廣運用到相關領域、區域,不斷提高我市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化建設水平。
階段性目標
到2020年生態保護補償基本覆蓋
到2020年,實現重點生態領域和重點生態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基本覆蓋,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補償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資金來源渠道基本穩定,補償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基本匹配,跨區域、跨流域橫向補償取得突破性進展,多元化補償機制初步形成,符合攀枝花市實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對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作用更加明顯。
重點任務
將天然起源商品林納入國家補償范圍
森林生態保護補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益林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公益林生態補償動態調整標準。鼓勵和支持集體公益林林權所有者推進集中管護,將部分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轉為生態護林員。積極爭取將我市天然起源商品林納入國家和四川省生態效益補償范圍。
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編制并組織實施《攀枝花市濕地保護利用規劃》,積極向國家和四川省爭取將我市的濕地建設、保護、利用納入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城市,開展濕地生態補償績效評價。命名一批市級重點公園,擇優申報國家和省級重點公園和城市濕地公園。
石漠生態保護補償。編制并組織實施《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熱河谷區生態恢復與治理規劃》,積極向國家爭取將攀西地區列為國家“攀西滇北山地水土保持治理區”,將金沙江干熱河谷區生態恢復與治理納入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試點范圍,開展荒漠生態保護補償。探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防沙治沙、生態恢復與治理的相關政策措施。
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開展水功能區源頭和水源地水質監測,建立常規監測制度和應急監測預案。落實各項農業產業化貼息、信貸擔保政策,撬動金融資本支持發展現代水產養殖。調整優化區域布局,引導和鼓勵發展生態養殖、糧經復合稻田養魚等生態漁業模式。健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責任機制和生態補償機制,依法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清理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排污設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辦法及征收標準,積極籌措水土保持資金,用于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耕地生態保護補償。加快推進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全面開展全域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加快探索重金屬污染耕地綜合防治試點工作。完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對落實耕地保護義務的耕地承包權農戶給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加大淘汰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實施重點行業新建項目重金屬排放量“等量或倍量替代”,強化涉重金屬企業清潔審核。繼續在25度以上坡耕地和生態脆弱區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組織開展25度以上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以及嚴重污染地退耕還林需求調查。落實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等支持政策,積極探索以秸稈還田、腐熟還田、酸性土壤改良、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等為實施內容的耕地質量提升綜合技術模式。
創新機制
賦予項目決策資金管理自主權
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在縣(區)政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對其轉移支付實行定向財力管理模式,賦予相關縣(區)政府項目決策和資金管理自主權;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禁止開發區生態保護給予獎勵;適時開征適合市情的水、森林等自然資源資源稅,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
完善重點生態區域補償機制。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研究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分區分類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建立生態補償、績效考核、產業退出機制,建立生態紅線統一監管平臺,強化生態狀況監測,定期發布生態紅線績效考核結果。
推進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健全利益共享機制,探索全市范圍內生態收益區與生態保護區之間、上下游之間通過項目合作、園區共建、飛地經濟等方式開展跨區域協作。
健全配套制度體系。適時建立統一規劃、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和輻射要素的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開展重要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完善森林、江河、濕地、荒漠等自然生態空間監測體系建設。
創新政策協同機制。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研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生產者生態環境保護法律責任;根據四川省的統一安排,適時推行資源環境價格改革,依據“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
結合生態保護補償推進精準扶貧。加強人居環境治理,開展防災減災避災,重點支持列為省定70個貧困村加快治理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探索生態脫貧有效途徑,發展生態旅游、生態漁業、經濟林果等產業,拓寬貧困群眾增收渠道;加大生態保護補償資金、重大生態工程項目對貧困鄉村的傾斜;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將部分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
■ 四大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因時施策,穩步推進。先行先試,逐步推開。
■ 階段性目標
到2020年,實現重點生態領域和重點生態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基本覆蓋。
■ 重點任務
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濕地生態保護補償,石漠生態保護補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耕地生態保護補償。
■ 創新機制
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區域補償機制,推進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健全配套制度體系,創新政策協同機制,結合生態保護補償推進精準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