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 | 《攀枝花市本級政府投資管理實施細則》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5-1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文字解讀《攀枝花市本級政府投資管理實施細則》

 

  一、出臺《細則》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712號),這是我國關于政府投資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規,也是投資建設領域的基本法規制度。2021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發改投資〔2021〕1813號)。2022年8月1日,省政府發布《四川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川府規〔2022〕5號),為計劃管理、投資決策、項目實施等關鍵環節確立基本規范,進一步明確我省政府投資管理的職能、權限、程序和責任。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府投資政策,為進一步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范政府投資行為,2023年5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發《攀枝花市本級政府投資管理實施細則》。

  二、出臺《細則》意義是什么?

  答:《細則》的出臺,是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的具體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切實理順工作機制、統籌使用資金、規范管理流程,真正把政府投資項目管好,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

  三、《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細則》共分為六章,四十一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至第六條),主要明確目的、適用范圍、政府投資項目的定義、遵循原則、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及項目單位職責。

  第二章,政府投資決策(第七至第十五條),主要明確政府項目決策程序、審批事項前置要件、一般審批流程及簡化情形、可研批復文件有效期、可研報告重新報批情形等。

  第三章,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第十六至第二十二條),主要明確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的編制程序、調整原則、列入政府投資年度計劃應滿足的條件、政府投資年度計劃的執行、調度等。

  第四章,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第二十三至第三十二條),主要明確實行代建制和工程總承包的政府投資項目應滿足的條件及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項目實施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重新報批的情形及程序、概算管理、項目后評價等。

  第五章,監督管理(第三十三至第三十八條),主要明確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的方式、項目信息共享、違法違規責任追究等。

  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九至第四十一條),主要規定《細則》執行原則、實施時間、有效期等。

  四、《細則》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答:(一)規范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集體決策制度,根據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規模,分為500萬元(以下)、500萬元(含)以上不足5000萬元、5000萬元(含)以上三類進行決策。

  (二)規范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一是明確編制和報批要求。要求項目前期工作的深度達到規定要求,項目單位應對報批文件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前期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協調。二是明確審批部門實行全鏈條管理。根據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總投資規模,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審批事項,區分情況,予以明確。三是簡化審批流程。對納入市本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審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范圍的項目,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為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要緊急建設的項目可以簡化需要報批的文件和審批程序。

  (三)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執行提出要求。將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納入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年終綜合目標績效考核。項目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實行季報制度,市委目標績效辦、市發展改革委適時將項目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嚴格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投資概算。因非人為因素導致增加投資概算的,按照增加投資規模,完成決策程序后,投資概算核定部門按照程序出具概算調整文件。明確項目確需調整概算,但未按規定履行報批程序或事前未報告或雖報告未獲批準的,應先落實超概算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并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界定違規超概算的責任主體,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個人)的書面處理意見。

  (五)明確對竣工驗收的相關要求。指出竣工驗收重點是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執行、投資概算、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工程質量、目標完成及與項目竣工驗收相關的其他情況。要求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五、《細則》何時施行?

  答:《細則》于2023年6月10日起實施。

  解讀單位: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常崇麗

  聯系電話:0812-3355300

審核: 刁琴   責任編輯: 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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