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4-03-18     來源:法制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2014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

  攀府發〔2014〕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營造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良好政務環境,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7號)精神,現就我市2014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做好國家、省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

  國務院和省政府明確下放至市級的審批事項,市級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省級有關部門對接,及時制定審批辦法和辦事指南,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同時,加強與原實施機關的工作銜接,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要求。市級部門下放到縣(區)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實施機關要指導縣(區)規范辦理,避免出現空檔。

  二、深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

  (一)繼續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嚴格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取消調整行政許可項目決定,及時對應清理,重點清理行政許可項目的子項。嚴格執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攀府發〔2013〕38號)要求,市政府規范性文件一律不設行政許可。嚴格執行省政府即將公布的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目錄之外的事項均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

  (二)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嚴格按照川府發〔2014〕7號的要求,界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范圍,按照省政府規章以下規范性文件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律取消的原則,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原則上予以取消。

  (三)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行政審批項目前置條件,原則上一律取消。一個申請事項涉及部門內部多項審批的,由內設行政審批機構合并審批。一個申請事項需主審部門提供相關意見的,由主審部門提供;需其他部門提供意見的,由主審部門書面征求其他部門意見,其他部門應積極配合,限時回復。

  (四)切實清理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項目。重點清理和減少我市設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清理各類年審、年檢和與之掛鉤的培訓、收費。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年檢、年審和注冊。依法需年檢、年審和注冊的,不得強制要求培訓,不得指定培訓機構,不得將參加培訓、加入協會或者繳納費用等作為前置條件。

  三、規范運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一)繼續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構建審管分離的行政審批體制機制,行政審批事項較多、辦件量較大的部門,應將本部門所有的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一個內設部門承擔,并整建制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部門要充分授權首席代表,建立以窗口服務群眾為主導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

  (二)落實行政審批標準化要求。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面向企業、個人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公共服務事項,行政機關出具的與行政審批相關的規劃確認書、審查意見、批準文件等前置審批材料,應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規范辦理。有數量限制的,應公布數量和遴選規則;涉及資源配置和特許經營事項的,應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進行。需按有關規劃進行前置審批的,其規劃要依法制定并公布。切實防止變相審批,備案事項,企業和個人只需事后告知行政機關即可;服務事項,只要申請人資料齊備,行政機關必須當場辦理。

  (三)規范中介服務行為。大力培育中介服務市場,取消區域性、行業性的中介服務執業限制,促進市場發育,形成充分競爭。加快推進中介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指定中介機構,不得將中介機構的檢驗檢測報告、鑒定審查意見或專家評審意見等作為審批要件。繼續強化對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督促中介組織公開服務流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和依據。逐步將與行政審批有關的中介機構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規范運行、加強管理,職能部門要健全行業自律性管理制度、職業道德準則及業務規范,加強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和清退淘汰機制。

  四、充分發揮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作用

  強化行政職權目錄管理,健全行政權力動態調整機制,應列入而未列入目錄的行政權力不得行使,列入目錄的行政權力(除涉密事項外)必須在網上依法規范公開運行。豐富完善電子政務大廳功能,探索建立移動政務服務模式。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大廳的社會服務功能,強化網上申請受理、辦理狀態查詢和結果反饋等功能,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基礎平臺和監察平臺建設,試點建設移動執法終端,實現全部行政權力事項網上辦理和實時監察監控。加強數據對接和交換,促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行政審批通用軟件系統、電子監察系統、部門業務專網的深度融合,實現不同層級、不同地區的協調聯動、信息共享,真正實現互聯互通。部門不再單獨設置網上辦理系統。

  五、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各縣(區)、各部門要轉變觀念,切實增強改革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機構和人員,落實任務和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轉變管理方式,切實加強市場和行業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適應事中事后監管的體制機制,做到放管結合。完善行政審批投訴受理、調查、處理辦法,充分運用電子監察系統開展行政審批效能監督。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行政審批后續監管,逐項制定監管方案,明確監管措施、責任主體,實施分類監管,重點監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社會發展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領域。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構建政民互動機制,努力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和發展環境。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年3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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