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12-14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政府:
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按照 《攀枝花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2013~2020年)》, 市政府決定提高全市長壽老年人補貼金標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發放對象
凡具有攀枝花市戶籍的90周歲(含90周歲)以上老年人。
二、補助標準
(一) 90~99 周歲老年人: 每人每月 200元;
(二)100周歲以上老年人(含100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 800元。
三、 資金來源
我市長壽補貼金按照市財政 35%, 區財政 65%的比例承擔; 擴權縣(米易縣、 鹽邊縣)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四、發放日期
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原執行的長壽補貼金標準同時廢止, 80~89周歲(含80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補助按原政策執行。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把好事辦好辦實。 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 充分體現了市委、 市政府對長壽老年人的關愛, 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 把長壽補貼金足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精心組織, 切實做好長壽補貼金發放工作,把好事辦好、辦實。提高長壽補貼金標準,不得影響長壽老年人享受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惠、 優待政策。
(二)健全制度, 實行動態管理。 各縣(區) 要嚴格按照準確、 公正、 高效、 快捷的要求, 認真做好90~99周歲和 10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身份登記、 年齡核實等工作, 建立臺賬, 健全檔案, 實行動態管理, 并實時上報。
(三) 因地制宜, 為老年人多謀福利。 各縣(區)要結合自身實際,采取形式多樣的資金發放方式, 以方便老年人領取長壽補貼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