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12-14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的通知

 

各縣()政府:

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按照 《攀枝花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2013~2020)》, 市政府決定提高全市長壽老年人補貼金標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發放對象

凡具有攀枝花市戶籍的90周歲(90周歲)以上老年人。

二、補助標準

() 90~99 周歲老年人: 每人每月 200;

()100周歲以上老年人(100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 800元。

三、 資金來源

我市長壽補貼金按照市財政 35%,  區財政 65%的比例承擔; 擴權縣(米易縣、 鹽邊縣)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四、發放日期

從201511日起執行,原執行的長壽補貼金標準同時廢止, 80~89周歲(80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補助按原政策執行。

五、 工作要求

()高度重視, 把好事辦好辦實。 提高我市長壽補貼金標準, 充分體現了市委、 市政府對長壽老年人的關愛, 各縣()政府要高度重視, 把長壽補貼金足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精心組織, 切實做好長壽補貼金發放工作,把好事辦好、辦實。提高長壽補貼金標準,不得影響長壽老年人享受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惠、 優待政策。

()健全制度, 實行動態管理。 各縣() 要嚴格按照準確、 公正、 高效、 快捷的要求, 認真做好90~99周歲和 10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身份登記、 年齡核實等工作, 建立臺賬, 健全檔案, 實行動態管理, 并實時上報。

() 因地制宜, 為老年人多謀福利。 各縣()要結合自身實際,采取形式多樣的資金發放方式, 以方便老年人領取長壽補貼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 12 30

審核: 侯莉   責任編輯: 李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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