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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出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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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 編:617000
- 電 話:0812-3507193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關于執行2023年度專項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的通知
攀醫保規〔2023〕5號
各縣(區)醫保局,市醫保事務中心、市醫保信息中心(市藥械采購服務中心),全市公立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持續優化我市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落實2023年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促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3〕6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在確保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總體負擔不增加的基礎上,對我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進行了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原則
按照“總量控制,優化選擇”原則,以不高于同等級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測算單個項目漲幅,優先將多年未調整、成本和價格嚴重偏離等價格矛盾突出、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手術、中醫類等項目納入調增范圍。
二、調整內容
共涉及兩大類11項,其中手術治療類8項,中醫(民族醫)類3項。(詳見附件)
三、執行范圍
攀枝花市公立醫療機構。
四、執行標準
所列項目僅對價格標準進行了調整,其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說明等價格要素仍然執行《四川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編(2022版)》。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價格標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如國家和省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各公立醫療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統籌協調實施,確保調價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監管,防范風險。各縣(區)醫保部門,市醫保事務中心、市醫保信息中心(市藥械采購服務中心)以及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密切關注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實施情況,了解掌握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有效化解各種矛盾。執行期間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市醫保局。
(三)做好對接,及時更新。各公立醫療機構要提前謀劃,對調整項目價格進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做好價格信息公示。
附件:攀枝花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專項調整標準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攀枝花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專項調整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