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2-24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對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以前市政府(辦公室) 發布的行政規范性 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告如下:

  1.《關于退役士兵安置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等 176 件行 政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見附件 1 ) 。

  2.《關于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等 9 件行政規范性文 件擬進行修改(見附件 2) 。

  3.廢止《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的 通知》等 48 件行政規范性文件(見附件 3 ) 。

  4.《關于加快水利發展的實施意見》等 27 件行政規范性 文件宣布失效(見附件 4) 。

  上述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自本公告發布之 日起不再執行。各級各部門要切實依法履行職責,認真執行繼 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并切實做好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廢 止、宣布失效的后續管理工作。

  凡未列入本次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的,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作 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上述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按照“誰實施,誰負責” 的原則, 由相關部門依照上位法依據并結合工作實際組織修訂 或修改,并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辦理。202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沒有完成修訂或修改工作的, 自動失效。

  附件:1.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一)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pdf

2.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二) (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pdf

3.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三)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pdf

4.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目錄(四) (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pdf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2 月 23 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