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7-05     來源:市政府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府發〔2018〕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案(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

試點方案(2018—2020年)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確定第二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民函〔2017〕252號)和民政廳《關于做好省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川民發〔2017〕134號)要求,為切實做好試點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滿足老年人的服務需求作為奮斗目標,把老年人的評價標準作為衡量標尺,圍繞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著眼全國,對標先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點突破,整體推進,探索構建單點、多元、高質、可持續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建設“中國康養勝地”奠定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機制健全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平臺,基本構筑失能、失智、失獨、空巢、留守、高齡等特殊群體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基本探索出不離親、不離家、不離群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基本實踐出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9+N+5”攀枝花經驗。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100%,實現“15分鐘服務圈”;農村居家和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80%,每個鄉(鎮)至少擁有1處養老服務設施。60%以上的城市老舊社區完成適老化改造,90%以上的城鎮社區建立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機構、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80%以上的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60%以上的農村居家和養老服務設施由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100%。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1.引進和培育養老服務社會力量。加大專業化、品牌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的引進和培育力度,已建成的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逐步交由社會力量運營,2018年城市和農村分別達到30%、20%,2019年分別累計達到50%、40%,2020年分別累計達到80%以上、60%以上。2018年及以后新建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均由社會力量經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排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2.健全養老服務設施供給長效機制。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企業、醫院、社區利用閑置資產向社區老年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新建居住(小)區按規定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國資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3.改造居家社區適老化設施。推進社區及居家養老的適老公共設施改造,優先對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或者購置“爬樓機”等適老化設施設備。2018年城市老舊社區適老化改造、城鎮社區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機構和老年人活動中心養老服務設施改造分別達到20%、30%,2019年分別累計達到40%、60%,2020年分別累計達到60%以上、90%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二)建立特殊困難老人基本服務制度。

  4.開展涉老信息調研。2018年摸清60歲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人服務需求、養老服務設施分布、養老服務資源供給等基礎數據,對特殊群體老年人進行重點排查摸底,全面建立涉老信息動態管理數據庫;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動態增長機制;制定《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和《攀枝花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統計局、市老齡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5.覆蓋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對全市60周歲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員、居家養老城鄉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殘疾獨居的老年人、居家養老計劃生育特殊老年人及城鄉低收入家庭中80周歲以上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達100%。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免費提供能力評估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三)豐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主體。

  6.提供多元服務供給。拓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內涵,針對老年人“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助急”需求,提供膳食供應、家政保潔、照料護理、文化娛樂等基礎服務,開展代買代賣、醫療康復、精神慰藉、應急呼叫等個性服務,并實行分類補貼。2018年在有需求的社區設立“長者餐廳”,優先保障特殊群體老年人助餐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7.推進居家和社區互助式養老。支持基層老年協會、社區老年學校、社會組織、志愿服務團體、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多形式的互助養老,提供社區及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城鄉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訪關愛制度,為空巢老人、困難老人開展服務。探索積分養老服務模式。探索開展“愛心房客”等“親情互助”養老模式。支持“愛心企業”提供免費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給予愛心企業“慈善冠名+居家養老”冠名權。對活動開展成效明顯的協會、組織、團體、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上同等條件優先。〔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文明辦、市財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四)健全“互聯網+居家養老”服務平臺。

  8.建設虛擬養老院。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企業加盟、社會參與的原則,結合國家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基地建設,發揮康養大數據優勢,開發建設含門戶網站、手機APP、12349服務熱線、“一鍵通”應答、監督管理等內容的市級智慧養老網絡平臺,響應居家老年人的線上線下服務需求。建成基于社會保障卡的集免費乘坐公交、發放高齡津貼、預約門診掛號、支付醫保診費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老年人“一卡通”。(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政務服務中心)

  9.推廣應用老年人智能產品。依托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和釩鈦資源優勢,引進生產老年人日常輔助、康復輔具、保健器材、智能化設備等適老化產品,為老年人提供智能穿戴設備,促進老齡產業發展。有條件的縣(區),應為有需求的城鄉低收入老年人、特殊群體老年人配備智能設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五)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0.加大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力度。加強對一線養老護理人員的免費培訓。鼓勵和支持養老機構與攀枝花國際康養學院開展合作,通過聯合辦學、訂單培養、在職培訓、考察交流、異地實習等方式,進行養老管理、照護技能、心理疏導等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11.建立養老護理人才補貼制度。出臺《攀枝花市關于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養老人才崗位技能培訓補貼、入職補貼、穩崗補貼等激勵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

  12.實施養老護理人才隊伍競訓拉練。建立以品德、技能和業績為導向的評價及薪酬制度,進一步暢通基層護理人員職業上升通道,穩定養老護理人員隊伍。每年組織一次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競技比賽活動,對優勝者給予獎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六)推動醫療養老資源融合發展。

  13.深化醫養融合。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開設社區病床及家庭病床,參保人在家庭病床建床期間發生的符合政策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建立巡診、轉診制度。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社區(家庭)護理、健康管理等相關服務。開展老年人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80%以上,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率達100%。〔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

  (七)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14.推廣應用養老服務標準。學習宣傳《攀枝花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規范》《攀枝花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評價通則》《攀枝花市老年康養社區建設基本要求》《攀枝花市養老機構護理區建設基本要求》,引導和鼓勵養老機構、社會組織推廣應用并給予經費補貼。〔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民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15.出臺《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標準化規范化等級評定辦法》。(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民政局)

  (八)探索失能老人護理保險試點工作。

  16.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人提供醫療護理和基本生活照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

  17.支持商業養老保險。鼓勵保險企業開發具備長期養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點的個人養老保險管理業務。鼓勵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完善特殊困難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險通保相關政策,支持保險公司給予參保老年人保險費、保險金等優惠。〔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民政局、市老齡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九)補齊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短板。

  18.完善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支持農村敬老院、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資源建設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推進農村醫養服務轉型升級,完善農村醫養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老齡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19.關愛幫扶農村老年人。指導村(居)委會和農村基層老年協會開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建立定期巡訪特殊困難老年人制度;對組織開展或承接農村老年人探視、關愛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的基層老年協會組織、養老服務機構給予運營補貼。在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村(社區)開發至少1個公益性崗位,用于看護孤寡老年人。鼓勵縣(區)加大對特殊群體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購買力度,分類實施日間照護和集中照護。〔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通報試點進度,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外聘知名專家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專家指導委員會,對改革推進情況進行跟蹤指導。〔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二)強化經費保障。建立市、縣(區)試點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出臺《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資金管理辦法》,市財政按國家和省級補助資金總額的10%,從市級福彩公益金中安排改革試點配套資金,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按照申報確定項目所需資金總額的20%安排改革試點配套資金,保障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資金落實到位、管理規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三)實行目標管理。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和市級有關單位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將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納入市級年度綜合目標績效考評,確保各項改革試點任務按要求、按進度、高質量完成,為全國探索實踐出可復制、可推廣的“攀枝花經驗”。〔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督查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四)建立監管機制。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加盟企業、機構、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準入退出、績效考核、監督管理等日常管理機制,實行月考核、季排名、年評選,規范服務行為。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財政資金資助的設施建設、資金使用、服務質量等開展綜合評估,提升養老服務質量。〔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五)營造良好氛圍。強化輿論宣傳,注重典型培育,總結挖掘試點中涌現出的典型案例,引導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和個人、家庭、機構、企業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積極構建敬老、愛老、孝老的社會環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老齡辦、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政府〕

  五、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協同推進。

  各縣(區)及市級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參照本方案,制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附件

  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

  組 長:沈 鈞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田 川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杜 強 市政府副秘書長

  魏勝利 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李 海 市委辦公室副縣級督查專員

  肖良民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楊吉斌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

  胡昱冰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尚 建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劉元海 市財政局局長

  陳建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凌永航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 勇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唐成斌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徐 翠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夏應云 市國資委主任

  謝安德 市工商局局長

  陳 力 市質監局局長

  柳建紅 市統計局局長

  劉亞玲 市投資促進局局長

  張 林 釩鈦高新區管委會主任

  楊秋林 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湯幫梅 市總工會副主席

  文 東 市金融辦副主任

  楊禮文 東區政府區長

  盧 瑜 西區政府區長

  李春華 仁和區政府區長

  許軍峰 米易縣政府縣長

  譚興忠 鹽邊縣政府縣長

  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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