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關于我市中小微困難企業延期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3-20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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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JR-2020-001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
關于我市中小微困難企業延期繳納職工
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等3部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川醫保規〔2020〕1號)要求,結合我市職工醫保基金運行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部分困難企業延期繳納(緩繳)職工醫療保險費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繳納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含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下同)。
二、延期繳納期限
從通知之日起,對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延期繳納,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利息。期滿后的3個月內繳清。延期繳納期間職工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單位依法代扣代繳。
三、延期繳納流程
屬于延期繳納范圍的參保企業,本著自愿原則,在2020年4月20日前,向參保關系所在地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提出申請(見附件,一式二份)。其中,在縣(區)參保的,由縣(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初審后報縣(區)醫療保障局批準;在市本級參保的,由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初審后報市醫療保障局批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對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嚴格按照省、市各級要求,統籌安排,落實到位。
(二) 優化經辦流程, 提供便民服務。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各級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特殊時期便民服務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采取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傳送資料,如需現場辦理的,繼續提供預約服務。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要指導各縣(區)做好相關工作,并向社會及時公布各級經辦機構具體聯系電話,方便企業辦理相關事務。
(三)做好權益記錄,保障職工待遇。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配合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做好系統需求完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在系統中做好參保人員權益記錄,保障單位延期繳納期間職工的各項醫保待遇。
各縣(區)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協同,切實履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各項醫療保障工作,確保延期繳納政策落實到位。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
附件:攀枝花市困難中小微企業延期繳納醫保費申請表緩繳醫保費申請表.doc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