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和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11-07     來源: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衛生健康局,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大企業醫院:

  按照《關于印發四川省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和四川省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委制訂了《攀枝花市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和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5月13日

  攀枝花市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落實《四川省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2022—2025年)》《“健康四川2030”規劃綱要》《四川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鞏固強化母嬰安全,保障實施生育政策,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入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為主線,聚焦服務質量提升、專科能力提升和群眾滿意度提升,持續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轄區母嬰安全管理和醫療機構服務能力,預防、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

  二、行動目標

  促進母嬰安全高質量發展,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進一步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為婦女兒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高質量婦幼健康服務,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更高,幸福感更足,安全健康更有保障,為如期實現“健康攀枝花2030”主要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到2025年,實現以下目標:

  ——全市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4.5/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5.2‰以下。

  ——孕產婦早孕建冊率、產后訪視率達90%以上,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率達95%以上,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率達99%以上。

  ——每個縣域內至少有1家符合質量評估要求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

  三、行動范圍

  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助產機構”),以及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120)、市中心血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點是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婦幼保健院,市、縣(區)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

  四、行動內容

  (一)妊娠風險防范水平提升行動。

  1.加強生殖健康教育。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要開展性與生殖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幼健康管理全過程,提高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營造關注生殖健康的良好氛圍。倡導適齡婚育和計劃懷孕,普及婦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及科學避孕等知識和技能。

  2.強化生育全程管理。各級助產機構要建立覆蓋孕情監測、建冊建檔、產前檢查、安全分娩和產后訪視等生育全程服務網絡,落實各環節健康管理措施,拓展服務內容,豐富服務內涵,提升服務質量,努力滿足群眾多樣化、個性化的生育服務需求。各縣(區)要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助產機構在孕產婦健康管理方面的責任,實現機構間服務無縫對接、信息及時推送,為孕產婦提供系統、連續、規范的健康管理,提高管理質量和服務效率。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推廣流產后關愛服務,加強產后避孕服務和咨詢指導,減少非意愿妊娠風險。

  3.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各級助產機構針對生育服務鏈條的各環節,制訂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開發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材料,撰寫科普文章,制作科普圖畫,拍攝科普視頻。依托孕婦學校、生育咨詢門診、微信公眾號、微博、短視頻等平臺,將線下和線上教育相結合,普及孕育健康知識,提升健康素養,強化孕產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醫療衛生人員在提供婦幼健康服務時,要主動對服務對象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婦幼健康科學知識,大力宣傳自然分娩的好處。三級婦幼保健院新媒體平臺每年發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單篇科普文章平均閱讀量力爭達到1萬。二級婦幼保健機構新媒體平臺每年發布不少于20篇科普作品,作品平均閱讀量力爭達到3000人次。

  4.強化孕前咨詢指導。相關醫療保健機構要為計劃結婚或懷孕的男女雙方提供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生育咨詢指導等保健服務。鼓勵助產機構開設生育咨詢門診,規范提供備孕指導和生育力評估服務,加強對高齡高危孕產婦、再生育孕產婦和流動孕產婦等人群的生育咨詢指導,建立健全與遺傳、心理、營養、中醫等多學科協作診療機制,綜合評估群眾健康狀況,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妊娠風險。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針對新時期群眾對婦幼健康服務的新需求,建立覆蓋婦女全生命周期服務鏈條,打造婚前、孕前、孕期、分娩、產后、兒保、預防接種等“一體化”服務模式。

  5.落實妊娠風險評估。各級助產機構嚴格按照《四川省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攀枝花市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規范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逐步將孕產婦心理健康篩查與評估納入孕期保健和產后訪視,注重多學科聯合動態評估和管理,強化產后風險評估。規范有序開展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嚴格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強化產科門診病歷的規范書寫和質量管理,并將其納入住院病歷歸檔保存。加強妊娠風險評估信息化建設,推廣使用“四川省婦幼衛生平臺孕產婦保健管理系統”,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普及應用四川省《母子健康手冊》微信公眾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惠民的母子健康服務。

  6.強化特殊孕產婦管理。各縣(區)要因地制宜完善特殊孕產婦管理機制,對存在多胎次、流動性強、婚姻家庭不穩定、經濟困難、受教育程度低、特殊民風民俗、交通不便、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確診或涉疫等增加妊娠風險情況的孕產婦予以重點關注,參照高危孕產婦管理并強化相關措施。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首診負責制做好特殊孕產婦的信息登記、報告及隨訪管理。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按照基本公共衛生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建立轄區內特殊孕產婦管理臺賬,制定分娩管理預案,開展孕期隨訪和產后訪視。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加強特殊孕產婦的追蹤和管理,及時協調做好跨區域孕產婦的轉介和隨訪。

  (二)危急重癥救治水平提升行動。

  7.嚴格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各級助產機構要規范妊娠危險因素篩查,識別高危孕產婦,根據孕產婦妊娠風險分色情況及時將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高危孕產婦嚴格實行專案管理,制定個性化的管理方案、診療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明確由產科高年資醫師負責管理,引導有序集中就診,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及時轉診,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監測、治療妊娠合并癥和并發癥,加強內外科疾病、心理問題等多學科協作診療,詳細記錄診療和追蹤隨訪的情況,做好出院評估并隨訪管理至產后42天。定期開展高危孕產婦病例討論,及時發現和解決診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高危因素識別和處置能力。

  8.改善救治薄弱環節。各助產機構要結合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危重孕產婦救治情況等,針對產后出血、妊娠合并心血管疾病、新生兒窒息等常見危重癥,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努力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并逐步縮短。每半年至少組織產科、新生兒科、兒科、麻醉科、重癥醫學科等業務科室和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召開1次多科室聯席會議,完善搶救流程與規范,進一步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強化急救設備、藥品、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每季度組織一次孕產婦危急重癥評審,開展從早孕建檔到產后隨訪的全程分析,梳理各個環節存在的管理、技術問題,不斷完善診療方案和管理制度。

  9.完善救治協調機制。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針對轄區孕產婦和新生兒主要死因,每年至少組織2次區域性危急重癥救治應急演練或專題培訓。各級母嬰安全管理辦公室統籌協調轄區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的救治,充分利用轄區醫療救治資源,健全完善危重癥患者救治的協調聯動機制。產兒科急救原則上逐級呼救和轉診,特殊危重情況可實行跨級轉診。市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在持續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礎上,要狠抓劃片分區責任落實,加強對縣(區)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和助產機構的指導,建立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會診轉診機制,進一步暢通危急重癥轉診綠色通道,切實保障孕產婦和新生兒安全。各級助產機構要健全由分管院長具體負責,以醫務科為牽頭部門、院內多科室組成的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明確院內產科安全管理職責。完善院內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轉診制度及協作機制,建立院內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小組,鼓勵新生兒科醫生進產房。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救治醫患溝通機制,救治搶救期間醫療組應當指定1名產科醫師負責與患者家屬做好溝通。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120)應根據“救急、就近”原則指派網絡醫院出診實施院前急救,并就近轉運到具備產科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市中心血站應按照儲血標準儲備一定量的各血型血液,特殊緊急用血時,可按照就近原則調配用血,產科急救用血運送有困難時,由母嬰安全管理辦公室聯系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120)就近安排車輛運送。

  (三)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動。

  10.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執業,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實施助產技術應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產科、兒科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重點強化三級醫師查房制度、術前討論制度、危急重癥患者搶救制度等。強化醫療服務要素、過程和結果的管理與控制,持續提升醫療質量。市、縣(區)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對照國家、省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要求,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加強救治能力建設與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設施、設備、藥品、耗材等管理制度。市、縣(區)母嬰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建立轄區內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能力評估制度,定期通報評估結果。

  11.嚴格醫療安全管理。強化產科探視管理,完善新生兒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嚴格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發熱門診(診室、哨點)、門急診、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檢驗、影像等重點科室、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感染預防控制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規范醫療廢物處置。建立風險監測、預警及部門協同干預機制,嚴格執行醫院感染報告制度,有效防范醫院感染。

  12.強化疫情防控管理。各級助產機構要嚴格落實院感防控措施,配齊配強院感防控人員,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針對發現涉疫孕產婦等特殊情形,每季度組織開展1次應急演練,確保突發疫情時第一時間響應和處置,切實保障母嬰安全。各縣(區)要制定聚集性疫情期間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預案,加強轄區救治醫療資源統籌調配,做好孕產婦分類服務管理,保障孕產婦就醫需求。

  13.落實質量改進措施。各級助產機構要嚴格遵守產科專業診療指南及技術操作規范,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部門,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持續落實質量改進措施。全面開展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規范填寫核查表,并作為醫療文書納入病歷管理,降低產房醫療差錯及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圍繞國家醫療質量安全改進目標和助產機構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實控制剖宮產率和降低陰道分娩并發癥發生率改進措施,減少非醫學指征剖宮產和可預防性陰道分娩并發癥的發生。

  14.強化母嬰安全質量控制。市、縣(區)級母嬰安全指導中心要加強人員技術培訓和指導,制定相關技術規范,健全監測和信息分析制度,做好轄區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重救治區域內轉會診、死亡調查和評審、死亡個案報告等工作的質量控制。市級產科質量控制中心要做好轄區內助產機構圍產期醫療質量控制及人員培訓和技術指導,制發相關技術規范,健全監測和信息分析制度,推動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擴大臨床路徑管理病種覆蓋范圍和入組比例,實行病種規范化治療。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做好負責轄區內危重救治等工作的質量控制,開展技術培訓指導,急救演練等工作。根據四川省母嬰安全管理工作需求,依托相關醫療保健機構設立各級婦幼專科質量管理中心或專業組,規范質量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15.加強數據分析應用。按照屬地化管理和保密原則,各級助產機構定期向所在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報送母嬰安全相關數據,完善院內產科質控指標體系和數據收集,通過數據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發生孕產婦死亡后第一時間報送轄區所在地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24小時內電話逐級上報死亡個案信息至省婦幼保健院。規范開展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建立由院領導負責的孕產婦死亡個案討論結果及時反饋和運用機制。市、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定期對本級死亡評審結果進行分析研判,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孕產婦死亡評審“回頭看”,及時查找薄弱環節,針對性加強組織領導、制度建設、規范落實、能力建設、技術支持和協調聯動等措施。

  (四)婦幼專科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16.加強重點專科建設。開展孕產多學科協作診療試點和產科亞專科建設試點,提升產科臨床診療水平,鼓勵建立婦幼專科聯盟和醫聯體。綜合性醫院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著力加強產科亞專科、新生兒科建設,逐步建立產科重點專病醫療組。大力開展孕產期保健特色專科等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建設,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提升婦幼專科服務能力。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設,探索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產期保健門診規范化建設,提升孕產婦健康管理能力。

  17.加強孕產婦專病管理。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針對貧血、高血壓、糖尿病等主要的妊娠合并癥或并發癥,以及產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臟病等導致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進行專題研究,以2~3種疾病為抓手,圍繞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兩大核心,實施轄區孕產婦專病管理,降低孕產婦疾病發生率或死亡率。各級醫療機構要通過規范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早期識別孕產婦疾病,及時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做好動態監測評估,持續鞏固孕產婦專病管理成效。

  18.推廣中醫藥服務。婦產科、兒科積極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童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積極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建立中西醫協作診療制度。開展孕產婦管理救治、兒童重點疾病防治等多學科協作診療模式試點,將中醫納入多學科協作診療體系。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全面開展中醫藥服務,做優做強中醫婦科、中醫兒科等專科,逐步提高門診中醫藥服務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為住院期間的婦女兒童提供中醫藥服務,營養餐廳提供藥膳、營養餐等服務,全市二級及以上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專科服務的比例達到100%。

  19.加強人才隊伍和科研能力建設。保障產兒科醫師、助產士和護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各級助產機構要結合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發生情況確定技能培訓重點,進行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搶救能力實操培訓。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基層產科醫師、新生兒科醫師、兒童保健醫師等培訓項目,提升人員能力水平。實施母嬰安全人才培養計劃,遴選基層產科、新生兒科、重癥醫學科、婦幼保健等人員到上級醫療機構進修學習,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以臨床應用為導向,加大婦產科、兒科等領域科研經費投入,加強科學研究和臨床轉化,加快推進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婦幼保健機構要逐步提高配套科研經費占機構總經費支出的比例,鼓勵三級婦幼保健院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建設。

  (五)群眾就診分娩體驗提升行動。

  20.優化診療資源配置。科學評估機構承接能力,精準測算群眾就醫需求,按照開放床位和配置標準,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服務資源與服務量相匹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鼓勵適當調整延長產科、超聲等科室門診時間,有條件的機構可探索開設周末門診、假日門診、夜間門診,減輕集中接診壓力。合理設置門診候診區域,充分利用各類就診系統、叫號系統、檢查預約系統引導患者有序就診,嚴格落實“一人一診一室”。

  21.完善便民利民服務。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采血、尿檢、繳費等環節,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通過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方式,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掛號、繳費、取藥排隊等候時間。鼓勵機構設置自助服務設備,提供便民服務設施,在兒科和兒童保健門診設立母乳喂養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全面預約診療,三級婦幼保健院的產科預約診療率≥70%,三級綜合醫院和三級婦幼保健院產前檢查復診預約率≥90%。在保障危重孕產婦救治的前提下,推廣預約住院分娩。推進孕產期全程預約診療,引導孕產婦在助產機構建檔時確定主管責任醫師,鼓勵由1名產科醫師或1個產科醫療組為未轉診轉院的孕產婦提供全程系統保健服務。通過微信、電話、視頻、線上孕婦學校等方式指導孕產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自我監測和居家防護,科學引導就診,穩妥做好孕產期醫療保健服務。

  22.促進安全舒適分娩。營造溫馨、舒適的產房環境,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提倡自然分娩,積極創造安全、優質的自然分娩條件。規范開展專業陪伴分娩等非藥物鎮痛服務,鼓勵開展藥物鎮痛分娩服務,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開展家屬陪伴分娩。加強高品質、普惠性產科床位設置,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產科病房以單人間和雙人間為主,切實改善產科住院條件,提升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細化落實行動措施。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貫徹落實舉措,強化督促指導,定期了解工作進展,督促醫療機構認真落實母嬰安全保障措施。要進一步健全以母嬰安全領導小組為領導,以母嬰安全管理辦公室為樞紐,以母嬰安全指導中心和產兒科質量控制中心為支撐的組織管理和工作協調機制。嚴格落實通報約談、獎懲、危重救治協調以及專家支持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市衛生健康委以1個市級危重孕產婦和2個新生兒救治中心為重點聯系單位,開展母嬰安全工作指導。各縣(區)也要建立重點單位聯系制度,督促抓好母嬰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要將母嬰安全工作納入相關績效考核體系,加大考核問效力度,對連續發生母嬰安全事件、工作落實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醫療機構公開通報、約談、問責,被通報問責的地區和醫療機構不得納入年度評先評優。

  (二)加強區域組織協調。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要建立完善母嬰安全保障協調工作機制,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助產機構、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120)和血站聯動機制,強化救治、用血、轉運等重點環節保障。對照《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指南》《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標準化建設與規范化管理,開展危重救治網絡評估,健全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急救、會診、轉診網絡,進一步落實危重救治分片責任。組建多學科專家組成的區域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專家組,參與救治工作。

  (三)加大支持指導力度。推進“云上婦幼”平臺建設,加強遠程醫療信息系統建設,廣泛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會診轉診。按照全省統一安排建立助產技術考核培訓體系,開展助產技術隨機抽查。對母嬰安全形勢嚴峻的縣(區)給予針對性指導,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滑坡的縣(區)進行約談和通報。

  (四)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要深入挖掘、樹立先進典型,開展母嬰友好示范醫院建設。要加強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的宣傳,及時通報工作進展,表揚母嬰安全成效顯著的單位(地區),宣傳典型機構、人員和事例,營造良好輿論范圍。積極宣傳扎根基層、情系群眾的一線醫護人員,增強醫護人員職業榮譽感。各縣(區)次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做法經驗等報送市衛生健康委。

  攀枝花市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兒童健康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2022—2025年)》《“健康攀枝花2030”規劃綱要》《四川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進一步提高全市兒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兒童優先,共建共享。遵循兒童優先發展理念,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保障兒童健康,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健康人力資源。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保生存向促發展轉變,構建整合型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推進兒童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堅持公平可及,促進均衡。加強農村地區兒童健康工作,夯實基層兒童健康服務基礎,縮小城鄉、地區之間差距,助力鄉村振興,推動兒童健康服務均等化。

  堅持守正創新,持續發展。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個體與群體相結合、中醫與西醫相結合,因地制宜,改革創新,走出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兒童健康事業可持續發展道路。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兒童健康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母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出生缺陷防治能力進一步提升,兒童營養狀況持續改善,兒童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新生兒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1‰、5.2‰和6.6‰以下。

  ——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保持在50%以上;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控制在4%以下。

  ——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每個縣(區)至少有1家產前篩查機構。

  ——每個縣域內均有1家符合質量評估要求標準化的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

  ——每個縣域內至少有1家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的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基地。

  三、重點行動

  (一)新生兒安全提升行動。

  1.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網絡建設。完善市、縣(區)兩級危重新生兒救治網絡,健全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危重新生兒救治、會診、轉診和醫療救治網絡。結合“緊密型”醫聯體、醫共體建設,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和轉運體系建設。定期開展危重新生兒救治網絡建設質量評估。市、縣(區)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要進一步完善急救設施設備,加強人員配備,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急救有效銜接和綠色通道暢通。

  2.提升新生兒醫療救治服務能力。探索建立規范、有序、高效的基層新生兒科醫師培訓機制和模式,確保每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新生兒科醫師均經過系統培訓。結合轄區新生兒死亡評審等情況確定技能培訓和演練重點,組織開展新生兒急救檢查,每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每季度開展至少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提升助產機構危重新生兒救治能力,強化產科與新生兒科醫護團隊產前、產時及產后密切合作。全面推廣新生兒復蘇技術,建立市、縣(區)二級新生兒復蘇師資培訓機制,助產機構建立新生兒復蘇考核個人檔案,每個分娩現場均有1名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新生兒復蘇專業人員。規范開展新生兒死亡評審,逐步開展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建立問題清單,抓好整改落實,減少兒童死亡。探索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家庭參與式看護運行模式。

  3.加強新生兒生命早期基本保健。加強新生兒安全管理,推廣新生兒早期基本保健適宜技術。組織開展新生兒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強化新生命圍孕期、產時和分娩后連續健康監測與保健服務,保障胎兒和新生兒健康。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提供新生兒家庭訪視的人員應至少接受縣級培訓并考核合格,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保健護理和疾病預防,早期發現異常和疾病,及時處理和就診。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嚴格按照《早產兒保健工作規范》,強化早產兒保健服務,規范早產兒專案管理,推廣早產兒母乳喂養、袋鼠式護理和早期發展促進,不斷提高早產兒專案管理率,改善早產兒生存狀態。

  (二)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動。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完善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構建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加強市級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產前診斷中心、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中心能力建設和全市域業務指導作用發揮。規范婚前孕前保健門診,加強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機構建設,健全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治療網絡。依托全國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訓項目及省級出生缺陷防治專項技術培訓,加強臨床遺傳咨詢、產前超聲診斷、遺傳病診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緊缺人才培養。針對唐氏綜合征、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耳聾、重型地中海貧血等重點出生缺陷疾病,逐步建立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

  5.推進出生缺陷防治服務。一是強化一級預防。加強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治咨詢,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持續推進免費婚檢、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項目工作。免費婚前醫學檢查率、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完善二級預防。提高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能力,普及適宜技術,強化質量評估和監督管理。產前篩查率達到75%以上。針對先天性心臟病、遺傳病等重點疾病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診療協作。三是推進三級預防。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范圍,建立健全新生兒疾病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的一體化服務模式,強化全鏈條服務質量監管。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率、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率分別保持在98%、90%以上。探索開展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并逐步覆蓋所有區縣,篩查率達到60%以上。配合開展0~6歲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和康復工作。

  (三)兒童保健服務提升行動。

  6.加強兒童健康管理。以兒童體格生長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和行為發育評估、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口腔保健和聽力障礙篩查為重點,扎實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0~6歲兒童健康管理項目。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分別保持在85%以上和90%以上。將兒童健康管理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多種類服務包,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個性化兒童保健服務。鼓勵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設立兒童保健門診,滿足群眾差異化兒童健康管理需求。建立健全市、縣(區)高危兒轉診服務網絡和機制,規范高危兒管理。加強對幼兒園、托育機構衛生保健業務指導,落實新設立幼兒園招生前、托育機構備案前衛生評價工作機制,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每年對取得辦園(所)資格的幼兒園進行衛生保健工作質量控制,3年內實現1次全覆蓋。

  7.強化兒童營養喂養與運動指導。強化孕前、孕產期營養評價與膳食指導,提高母嬰營養水平。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母乳喂養促進工作。加強愛嬰醫院管理和母乳喂養社會宣傳,倡導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廣泛宣傳《嬰幼兒喂養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向父母、養育人和社會公眾傳播嬰幼兒科學喂養的重要意義,普及喂養知識和技能,降低兒童貧血患病率、生長遲緩率。開展兒童營養與喂養技術培訓,提高醫療機構營養喂養咨詢指導能力。在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加強質量監測和效果評估。加強兒童運動指導,普及學齡前兒童每日不同強度的運動時間不少于180分鐘,中等強度及以上的運動時間不少于60分鐘等科普知識,減少久坐時間,培養良好運動習慣,促進吃動平衡,預防和減少兒童超重和肥胖。推進婦幼保健機構運動醫學門診建設,通過逐級培訓和指導,加強各地兒童營養喂養咨詢、運動指導科學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營養喂養咨詢和運動指導能力。

  8.促進兒童心理健康。加強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監測與評估,全面落實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問題預警征象篩查、兒童發育量表應用,支持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開展兒童心理康復服務。探索建立以兒童孤獨癥、精神發育遲滯等發育異常為重點,完善社區初篩、縣級復篩、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和康復的服務網絡。推動婦幼保健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精神專科醫院開設兒童精神心理科或兒童心理保健門診,加強兒童精神心理專科建設,促進兒童心理學科發展。加強社會宣傳健康促進,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會同教育等部門,共同營造心理健康從娃娃抓起的社會氛圍,重點關注孕產婦、2歲以內嬰幼兒及家長心理健康狀況。針對孕產婦及家庭成員、兒童家長、幼兒園和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學校教師,普及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健康知識,開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意識和情緒管理與心理調適能力。

  9.推進兒童眼保健服務。實施兒童眼健康“啟明行動”,各級醫療保健機構、托幼機構開展經常性眼健康宣傳,以幼兒及家長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強科普知識宣傳教育。聚焦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和學齡前期,構建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先天性白內障等致盲性眼病以及屈光不正、斜視、弱視、上瞼下垂等兒童常見眼病的篩查、診斷和干預體系。普及兒童屈光篩查,結合基本公共衛生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推動實現2~6歲兒童每年至少接受1次屈光篩查,監測遠視儲備量,防控近視發生,早期發現和矯正屈光不正性弱視。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醫適宜技術試點。扎實開展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服務,人群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兒童眼健康電子檔案并隨入學實時移交。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眼保健服務能力建設,強化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設施設備及人員配置,與綜合醫院眼科建立協同機制,實現兒童眼健康異常情況早發現、早診斷和早干預。設立0~6歲兒童眼保健管理中心,牽頭組織開展眼保健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致盲性眼病、常見眼病識別能力和部分常見眼病的處置能力,建立眼保健及視力檢查閉環管理。

  10.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控。以肺炎、腹瀉、手足口病等兒童常見疾病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提高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和醫療保障能力,設立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診療協作組辦公室,明確信息登記主體,統一數據管理標準,加強個案登記管理,提高早診早治率和治療效果。加強兒童預防接種規范管理,配合國家做好免疫規劃疫苗采購,強化非免疫規劃疫苗供應保障。完善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和冷鏈設施設備,加快推進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更新接種單位管理辦法,優化接種單位建設標準。組織開展免疫規劃示范區評審,舉辦預防接種技能競賽,組織實施接種率抽樣調查,協同教育部門落實入學入托接種證查驗,全面夯實接種率,將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可預防傳染病保持在較低發病水平。堅持常規和應急結合,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兒童醫療救治,保障兒童必要應急物資儲備。做好新冠肺炎等新發傳染病疫情防控中兒童健康評估與干預。加強兒童碘缺乏病的防控工作,開展定期監測,消除碘缺乏危害并保障兒童碘營養水平適宜。

  (四)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提升行動。

  11.加強嬰幼兒養育照護指導。加強家庭照護支持,通過家長學校、父母課堂、網上學校、養育照護小組活動、入戶指導等方式,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和技能,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加強托育機構照護支持,強化托育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心理健康、職業技能、安全照護培訓,提高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能力和質量。加強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推進優質健康服務向農村延伸。開展優質服務托育機構建設活動,提升嬰幼兒照護水平。加強托育機構衛生保健,指導托育機構做好膳食營養、疾病防控、健康檢查、環境衛生等各項工作,保障嬰幼兒健康、安全成長;逐步建立托育機構健康管理員配備制度,推動落實“醫育結合”工作,實現基層醫療機構與托育機構相結合,提高托育機構衛生保健質量。

  12.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關注生命早期1000天,提供兒童保健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建立適應兒童早期發展需求的兒童保健、兒童營養與運動、心理與社會適應等多學科協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定期評估多學科協作機制運行情況。組織開展兒童早期發展質量控制,不斷提升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質量。突出示范引領作用,到2025年至少建成3家省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評估標準,推動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社區、進家庭、進農村。建立兒童早期發展適宜技術培訓清單,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具體組織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基層人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五)兒童中醫藥保健提升行動。

  13.加強兒童中醫藥服務。落實《四川省推進婦幼健康領域中醫藥工作實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強醫療機構中醫兒科建設,縣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開設兒科或兒科病房,二級甲等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應當設置中醫兒科,其余婦幼保健機構能夠提供兒科中醫藥服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兒童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建立兒科中西醫協作診療制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協作診療會診體系。建設中醫兒科質控中心,建立健全中醫兒科質量控制體系,提高中醫兒科臨床診療水平。加強兒童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兒科疑難病、急危重癥診療水平。積極推廣應用小兒推拿、穴位敷貼等中醫藥適宜技術,強化中醫藥在兒童醫療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兒科中醫藥人才培養,通過師帶徒等形式,培訓兒科中醫藥業務骨干。鼓勵有條件的三級婦幼保健院與中醫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系,加大兒科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中醫兒科特色專科,推廣一批兒童中西醫結合治未病干預方案,制定一批中西醫結合兒童康復方案。

  14.推進兒童中醫保健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鼓勵中醫醫療機構或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牽頭成立中醫兒科聯盟,通過項目合作、聯合病房、學科幫扶等形式加強合作,積極推進中醫優質資源下沉。各級中醫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師的兒童保健和兒科診療服務能力。鼓勵家庭醫生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要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開展中醫藥科普宣傳及健康教育,普及兒童中醫藥保健知識,營造濃厚中醫藥文化氛圍,筑牢中醫藥傳承發展根基。推進兒童健康領域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90%以上。

  (六)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提升行動。

  15.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優化兒童醫療資源區域布局,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大中型綜合醫院和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支撐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綜合醫院產科、兒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升專科服務能力。深入推進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兒科、傳染科等核心專科建設,通過醫聯體等方式,促進優質資源下沉,穩步提升縣醫院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兒童專科醫療機構。根據國家兒科醫師轉崗培訓工作計劃,逐步充實兒科醫師隊伍,穩步提升全市兒科執業醫師數量和兒科醫師診療質量。

  16.強化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加強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建設。按照四川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保健門診建設標準,推進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探索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兒童保健科、兒科門診、兒童預防接種門診有機整合,優化功能布局,豐富內涵,推進兒童健康全過程管理和服務。實施縣級兒童保健人員培訓項目。建立基層兒童保健人員逐級培訓機制,市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師資培訓,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組織基層人員培訓,到2025年實現所有基層兒童保健人員每年均接受更新知識的培訓,并通過“云上婦幼”培訓功能開展理論復訓和考核。

  17.加強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管理。加強基層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能力。健全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兒童保健工作規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服務質量信息化管理機制。醫療機構要把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管理納入醫療質量監管體系,落實主體責任,實行院、科兩級質量管理,推動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的持續改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建強兒童保健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加強對轄區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管理,市級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的服務質量評價,縣級不少于4次,質量評價形式不局限于現場評價。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改進納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和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

  18.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以環境設施符合兒童心理特點和安全需要、醫療保健服務優質高效為重點,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積極推進兒童友好醫院建設。促進兒童保健與兒科臨床高質量融合發展,加強兒童康復服務供給和兒童傷害監測干預,暢通兒童危急重癥搶救綠色通道。醫療機構構建符合兒童身心特點、呵護兒童健康全過程的溫馨服務環境和友善服務氛圍,努力為兒童提供有情感、有溫度、有人文的優質醫療保健服務。

  (七)智慧兒童健康服務提升行動。

  19.健全兒童健康服務信息化平臺。完善兒童保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各級各類提供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通過信息互聯共享的方式加快對接省級兒童保健管理信息系統進度,實時流轉兒童健康信息,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續管理,實現兒童健康動態管理。加強信息系統應用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基層醫務人員配備智能化移動服務終端設備,提高服務質量,減輕基層負擔。積極推進母子健康手冊信息化。

  20.推廣“云上婦幼”服務。鼓勵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充分利用各種互聯網交流平臺,開展線上兒童健康評估和指導。支持提供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的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積極開展預約診療、診間結算、移動支付、檢驗檢查結果線上推送與查詢等智慧服務,其他機構加快智慧服務推進力度,提高就醫體驗。有條件的地區和機構要推動利用5G技術、可穿戴設備、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開展兒童健康監測與管理,創新兒童醫療保健服務模式。

  21.推進“出生一件事”多證聯辦。利用身份認證和人臉識別等技術,推動出生醫學證明“刷臉識別、在線核驗、機構審核、預約取證”,進一步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和管理。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開展出生醫學證明線上申領,推廣應用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方便群眾辦事。會同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等部門,依托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優化完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加快系統對接聯通和數據共享,通過線上線下深度融合,逐步實現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網上辦”、“掌上辦”。

  22.加強兒童健康科學研究和應用推廣。實施一批兒童健康服務科研攻關項目。加強兒童健康適宜技術應用推廣,助力兒童健康服務水平的提檔升級。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視兒童健康工作,結合實際細化貫徹落實措施和任務分工,建立工作臺賬,夯實工作責任。積極組織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提升兒童健康服務水平。加強督促指導和監測評估,深入查找分析問題,及時補短板強弱項。市衛生健康委將不定期抽查、通報各縣(區)工作進展。市、縣(區)兩級每年至少召開2次健康兒童行動協調推進會,總結部署兒童健康工作,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各縣(區)次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做法經驗等報送市衛生健康委。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縣(區)衛生健康局在推進健康攀枝花建設、落實四川婦女兒童發展綱要進程中,要主動對接、爭取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支持,加強統籌協調,為健康兒童行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投入保障、組織管理保障和體系建設保障。加強兒童健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學科發展,將兒童健康專業人才培養要求融入醫療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總體部署,在項目、政策、資金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促進兒童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各單位要多渠道、多維度、持續加大健康兒童行動宣傳力度,做好行業內和面向公眾的政策宣傳,形成廣泛的宣傳效應。建立經驗做法報告機制,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和主動上報工作經驗,及時通報進展成效,發掘培育和宣傳表揚典型機構、人員和事例,通過典型示范帶動,增強兒童健康戰線使命感、榮譽感,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為促進兒童健康事業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支持環境。

        相關鏈接:攀枝花市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和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