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 聯動響應工作機制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5-26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
聯動響應工作機制
為建立健全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市、縣聯動,部門協作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水上救援聯動效能,不斷完善水上應急救援工作體系,形成應急救援工作合力,確保水救援行動響應及時、有序規范、科學施救、高效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機制。
一、成員部門及職責
(一)成員單位
攀枝花市航務海事中心、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攀枝花市西區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攀枝花市仁和區航務海事中心、鹽邊縣航務海事中心。
(二)工作目標
市、縣(區)航務海事機構與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建立水域救援裝備聯勤聯動互助支持機制,為水域救援行動、日常演訓、水域安全聯合巡航等工作任務的順利實施提供裝備物資和人員技術保障支持。各成員部門充分發揮專業和行業優勢,實現信息共享、人員裝備互補,達到平時交流聯動,戰時精準調集、高效協同的目的。
(三)工作流程
1.發生水域突發事件,按照屬地原則由事發地縣(區)相關部門先行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應急救援。事發地相關部門在實施水域救援時,需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提供應急救援指導支持,可通過《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工作機制聯絡員名冊》(附件)啟動本機制。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積極響應,參與水域救援行動。根據救援需求,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按照屬地或就近原則,向有關成員部門提請應急救援服務支持,可臨時調用航務海事機構所屬船舶、救援裝備,并尋求人力支持,為馳援水域救援行動提供保障。參與應急救援聯動響應的成員部門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事宜。
2.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獨立實施水域救援響應服務,需市、縣(區)航務海事機構提供救援裝備和人員保障服務,參照前款“1”響應程序執行。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根據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工作機制和救援行動需求,向成員單位提請應急救援服務支持,各有關成員單位應主動配合、積極響應、全力支持,確保順利完成應急救援任務。
3.市、縣(區)航務海事部門按職責在轄區水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檢查等工作,需有關成員單位提供保障服務,按照參與應急救援聯動響應流程,提請有關成員單位啟動本機制,并提供保障服務。
4.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與市、縣(區)航務海事單位根據水域應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職責,可聯合組織水域巡航、水域風險點排查等水上事務性工作。
二、安全及其他事項
(一)各成員單位在調用人員、船舶和其它裝備時,涉及人員、船舶和其他裝備的安全及耗材、油料等事項,均由調用方負責。
(二)各成員單位參與其他水上事務性工作,油料、耗材等費用原則上由發起單位承擔或事前協商議定,船舶和其他裝備及人員的安全由參與水上事務性工作的成員單位自行負責。
(三)成員單位啟動《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機制》,向有關成員單位提請響應服務支持,應提前書面函告并征得有關成員單位的同意;處置水域緊急事態時,由本機制聯絡員臨時告知,并提請啟動響應,事后補齊書面函告文件。
(四)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和聯動響應機制工作流程,充分發揮行業和技術優勢,主動積極配合,切實做到信息資源及時傳遞共享、裝備資源無障礙調度使用、人力資源主動協調配合,不斷提升水域救援工作整體合力。
(五)本機制有效期3年,即從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止。有效期結束,需要繼續開展聯動機制,需成員單位協商一致續簽。
未盡事宜,各成員單位可協商解決,并經各單位主要領導審批,書面函告達成一致后生效。
附件: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工作機制聯絡員名冊
攀枝花市航務海事中心 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公章) (公章)
攀枝花市西區 攀枝花市仁和區航務海事中心
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 (公章)
(公章)
鹽邊縣航務海事中心
(公章)
2021年4月29日
攀枝花市水域應急救援聯動響應
工作機制聯絡員名冊
序號 |
部門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職務 |
1 |
攀枝花市航務海事中心 |
黃穎 |
18008295000 |
辦公室主任 |
2 |
攀枝花市應急救援服務中心 |
徐開強 |
18116524728 |
副主任 |
3 |
攀枝花市西區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 |
陳宗貴 |
13547610210 |
|
4 |
攀枝花市仁和區航務海事中心 |
李維松 |
13980358466 |
主 任 |
5 |
鹽邊縣航務海事中心 |
梅家瑋 |
18982384704 |
主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