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5-09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關于開展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產煤縣(區)應急管理局,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
2022年1月11日至1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對我市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專項督查,發現煤礦機電運輸管理還有諸多薄弱環節。為此,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向我市下達《加強和改善安全監管建議書》(川礦安監監建〔2022〕2號),提出具體整改要求。為全力推進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舉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實,避免類似問題再次出現。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現將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前重
點工作統籌推進,確保整治實效。
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解決煤礦在供電系統、提升運輸和現場管理等方面突出問題,切實提升機電運輸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根據機電運輸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徹底解決煤礦供電系統、提升運輸和現場管理等方面頑疾,提升機電運輸管理水平,確保不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機電運輸工傷起數和“三違”行為在2021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0%、50%。
二、整治范圍
全市正常生產、隱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礦。
三、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方案制定及自查自改階段(即日起至2月20日)。各產煤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立即制定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內容、時限和要求,并將實施方案在2月20日前報市局煤安科。各煤礦要按照市、縣(區)的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針對性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對照整治內容,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找準在機電運輸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并在2月25日前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報本轄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21日至4月30日)。各煤礦要按照“五落實”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整改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國有煤礦開展全覆蓋檢查,并按不低于30%比例對地方煤礦進行抽查。各產煤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正常生產、隱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礦開展全覆蓋檢查,督促煤礦做好隱患整改,并要根據檢查情況,及時調整煤礦安全風險等級,確保監管實效。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要根據檢查和自查情況,認真分析、歸納和梳理機電管理方面存在突出、共性和深層次問題,落實針對性監管措施,徹底解決煤礦機電運輸管理方面的頑疾,提升煤礦機電運輸管理水平。
三、整治內容
(一)基礎資料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機電運輸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電氣試驗、設備(運行、維護、保養)、防爆檢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如實填繪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井下通信系統圖、運輸系統圖,安全監控布置圖、斷電控制圖、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圖等圖紙。
3.是否實行專人管理技術檔案,建立機電設備管理臺賬,“四大件”和變壓器等大型設備實行一設備一檔案管理。
4.主要機電運輸設備是否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檢修。
5.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是否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是否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
6.是否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機電運輸設備。
(二)礦井供電管理。
1.礦井兩回路電源線路是否分接任何負荷。
2.礦井電源是否采用分列運行方式,兩回路電源線路是否帶電運行。
3.礦井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的電壓、電容與接入設備的總負荷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情況。
4.礦井是否設置有應急電源,在雙回路斷電后是否滿足主要通風機、水泵等主要設備的運行。
5.井下高壓控制設備、低壓控制設備、配電網路、饋電線路等是否具備短路、過負荷、漏電、接地、欠壓釋放、單相斷電等保護及遠程控制功能。
6.井下所有局部通風機是否實現“三專兩閉鎖”和自動切換功能,是否測試局部通風機在掘進工作面或回風流中甲烷濃度大于3%時能夠停電且不能啟動的閉鎖功能。
7.高瓦斯礦井是否制定架線機車退出計劃;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入井的供電線路和電機車架線是否在入井處設置防雷電裝置,地面壓風房、監控中心等重點部位的防雷設施是否經過氣象部門的檢測檢定,地面入井的軌道、金屬架構、管路是否在井口附近設置集中接地。
8.井下電氣設備是否存在失爆。
(三)提升運輸管理。
1.巷道凈斷面是否滿足行人、運輸的要求。
2.鋪設軌道型號是否與最大運輸重量相匹配,軌道鋪設標準、維護和檢修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機車的閘、燈、警鈴、連接和撒沙等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新投用機車是否按照要求測定制動距離,并每年測定一次;蓄電池機車井下充電是否在專用充電硐室內進行。
4.帶式輸送機打滑、跑偏、堆煤、撕裂、溫度、煙霧監測、自動灑水和張緊力下降等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安裝位置是否正確;上運帶式輸送機是否安裝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帶式輸送機是否安裝軟制動裝置和防超速保護裝置;是否對礦井、采區主要帶式輸送機的運輸能力進行核算,是否存在超能力運行的情況;沿途帶式輸送機下方的浮貨是否清掃干凈。
5.提升絞車是否裝設過卷、超速、過負荷和欠電壓、限速、位置指示、閘瓦間隙、松繩、減速功能、錯向運行等保護并正常運行;傾斜井巷防跑車裝置、“一坡三擋”是否靈敏可靠,且絞車未運行時是否處于關閉狀態;絞車提升過程中,絞車道及各車場是否按照要求設置警戒,是否存在行人或作業的違規行為。
6.架空人車是否裝設有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越位、斷軸等保護裝置且安設位置是否合理;減速器是否設置油溫檢測裝置。
(四)現場安全管理。
1.采煤機、綜掘機、耙裝機等主要采掘設備是否完好,保護裝置是否齊全。現場管理、檢修、維護等是否符合機電設備管理規定。
2.采煤機、掘進機等設備的內、外噴霧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工作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裝有機載瓦斯報警斷電裝置,且靈敏可靠。
3.采掘工作面的液壓系統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竄液、漏液現象;乳化液濃度和泵站壓力是否符合要求。
4.臨時作業是否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作業點是否為一個人開展工作。
5.現場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章、制度進行作業,是否存在違章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監管部門和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制定專項整治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確保整治實效。
(二)嚴格檢查執法。各級監管部門要結合當前重點工作,統籌推進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全覆蓋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發現一般問題隱患,要督促煤礦按照“五落實”要求認真整改問題隱患,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堅決掛牌督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要督促煤礦納入“三年行動”兩個清單,確保整治實效。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產煤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要根據工作開展情況,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并在每月底前將整治情況和典型案例報市局煤安科。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及時分析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煤礦機電運輸管理的措施建議,在2022年6月10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告報市局煤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