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5-16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
行動“鞏固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年”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堅決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收官之戰。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4月19日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鞏固提升年”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保持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根據《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5號)和《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鞏固2個專題實施與12個專項整治成果,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健全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千方百計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扎實開展專題鞏固提升。
1.“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專題鞏固提升。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安全生產實踐,在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上開展“回頭看”,切實鞏固提升安全發展理念,以實際行動和實際效果做到“兩個維護”。常態化開展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刻汲取教訓,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入腦入心、走深走實。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司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鞏固提升。
全面推動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提檔升級,按照“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簡明扼要、操作性強、科學管用”的原則和“行業共性+企業個性+信息化”的模式,形成務實、高效、管用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住風險。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和“清單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設,按照分級分類監管、以屬地為主的安全監管原則,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和工作要求落實到崗位和個人,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各企業全面梳理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企業安全承諾制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落實職工安全防護管理責任,鞏固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鞏固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縣(區)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所管行業領域企業抓好落實;各企業依法依規落實主體責任。)
(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回頭看”。
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12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同時按照《四川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同步推進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對照梳理各項整治目標及主要任務完成情況,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間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實施進度,確保按時全面完成各項整治工作。
1.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燃氣經營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燃氣經營企業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整治燃氣經營企業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人員隊伍建設不規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建立并落實城鎮燃氣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農貿市場、醫院、學校、賓館、酒店、商住(商超)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3)排查整治老舊小區、城鄉結合部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老舊小區、城鄉結合部等燃氣管道、調壓站、燃氣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4)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在建燃氣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將燃氣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在建燃氣工程項目存在使用不合格材料、新改擴建燃氣工程項目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等方面問題。
(5)排查整治燃氣具等源頭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嚴查重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等違法違規行為。
(6)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現有燃氣場站設施、燃氣管道進行全面排查整治,開展燃氣管網設施地理信息測繪,建立完善燃氣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對2000年前建設的燃氣管道設施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并提出更新改造實施計劃,納入“十四五”重點項目系統推進。
(7)排查整治用氣安全制度未建立、宣傳不到位、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等可能引起的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整治有關部門、燃氣經營企業、街道、社區等燃氣安全制度不健全、宣傳工作不到位和入戶安檢不落實引起燃氣用戶安全隱患等問題,建立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動員基層組織和社會媒體、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媒介、掛圖等方式方法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
(8)加快推進燃氣安全智能化監控能力建設。加大燃氣安全智能化建設投入,加快推進燃氣安全智能化監控能力建設,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打造CIM+城市生命線工程板塊,將燃氣設施監測管理納入信息平臺統一管理,切實提升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
(1)全面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措施任務。
(2)推進基于信息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督促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全面建設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3)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整治,推動實施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高速公路限時通行措施,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全部強制安裝完成遠程提醒監控系統。
(4)防控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涉及氯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
(5)開展精細化工“四個清零”回頭看行動,年底前精細化工生產裝置未落實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建議的,一律停產整頓。
(6)嚴把化工園區安全審查認定,嚴格化工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達不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化工園區一律不予認定公告。
(7)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18)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標準規范要求,需搬遷整改但未完成的,責令原有生產線停止生產。
(8)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四川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并完成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
(9)嚴格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學歷要求和理論、實際操作培訓,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機構要按照《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實際操作考試標準(試行)》,配置完善與實際操作培訓相適應的設備設施。
(10)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
(11)配合省級部門完成四川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
(12)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隊伍建設,相關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和化工園區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煤礦安全整治。
(1)編制實施《攀枝花市煤礦“十四五”安全發展規劃》。制定煤礦關閉退出標準政策和支持安全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淘汰無良好基礎、無技術優勢、無發展前景的“三無煤礦”,推動安全發展。
(2)堅持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嚴格安全準入條件,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四川省煤礦安全生產基本要求》規定,合理勞動組織,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煤礦管理人員配備,持續推進“一優三減”(優化系統,減工作面、減產量、減人數),持續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3)持續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嚴格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動態管理工作,持續開展動態抽查,督促煤礦實現動態達標。推動煤礦主動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水平,努力實現生產煤礦70%達到二級及以上等級、國有重點煤礦50%達到一級等級的目標。
(4)推進全市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加快建成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安全高效礦井。
(5)持續推進重大災害治理。開展煤礦技術審查,不斷提升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質量,持續強化煤礦瓦斯、水、火等重大災害治理工程,推動瓦斯治理達標,推動防治水“八項重點工程”項目建設,落實防滅火細則工作要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6)推進煤礦機械化、智能化、自動化改造。加快現有煤礦機械化采掘工藝改造進度,積極推廣煤礦自動化設施設備改造,落實《四川省煤礦智能化建設實施方案》,新建成1—2個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7)加強煤礦安全風險管控。印發“電子封條”建設實施方案,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強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持續提高監管執法工作效能,嚴厲打擊“六假六超、三瞞三不”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非煤礦山安全整治。
(1)開展重大隱患清零專項行動。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強化督導檢查和通報約談,深化清單制管理,切實推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兩個清單”、三年行動收官戰和“回頭看”做細做實,確保前期排查出來的重大隱患按期整改、逐項清零。
(2)開展非煤礦山關閉退出專項行動。加強與自然資源部門溝通協調,推進非煤礦山“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治本攻堅,推動地方政府關閉退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
(3)推進非煤礦山重點縣集中攻堅行動。施行非煤礦山重點縣“一縣一策、一礦一策”,加強對國家和省重點縣督查,促進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提升。
(4)強化科技信息化支撐。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與企業在線安全監測系統互聯互通,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數據按要求接入國家平臺,實現遠程監管和監測預警。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消防安全整治。
(1)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地按照“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的要求,完成100%的消防車通道治理,建立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共享機制,持續更新“車輛”“物業企業”“社會經營單位”依法處罰臺賬,建立完善聯合懲戒或簡易處罰機制;持續增建公共停車車位、優化老舊場所停車環境,建立“錯時停車管理、臨停臨行調控”等便民利民機制。
(2)集中開展五類重點領域消防安全治理。開展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創建工作,有效發揮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作用,實施消防設施綜合治理,基本實現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文博單位和宗教活動場所等四類重點領域消防管理正規化,切實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指導會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民族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
(3)打牢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要求,抓住省委省政府“原創性原動力”改革的有利時機,構建鄉鎮(街道)職能突出,社會多方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管理協商體系,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農村地區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實施“屬三合一、群租性質的自建房屋”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
(4)加強新材料、新業態以及老舊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結合《攀枝花市“十四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結合舊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積極推動將老舊場所消防設施納入規劃統籌實施,落實四川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的地方規范,啟動實施市級重點科研項目儲能電池防滅火關鍵技術研究;進一步明確新材料、新業態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確保全面納入安全監管視野。
(5)實施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攀枝花市“十四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和《四川省智慧消防建設指導意見》,按照省級大數據平臺三期建設步驟接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數據,并依托大數據平臺,建立重點行業領域重大火災風險“定期會商、分析研判、對點預警”機制。
(6)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市建成命名不少于1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重點人群消防教育培訓覆蓋率達100%,消防救援部門會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民族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培養一批行業部門消防安全教員,有效擴大對社會單位培訓工作的覆蓋面。
(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宗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道路運輸安全整治。
(1)強化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治理。深入推進機動車登記查驗和駕駛人考試集中整治,嚴格重點車輛登記審查,逐一聯網核查運輸資質,嚴把“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登記準入關和大中型貨車等重點駕駛人考試準入關。持續開展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清零”行動。推動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車、“營轉非”大客車等隱患車輛。開展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專項整治“集中攻堅”,重點整治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非法改(拼)裝,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貨運源頭治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壓實貨源單位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督促貨源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安裝稱重設備,規范貨車裝載,嚴禁違法超限超載貨車出站(場)上路。
(2)運用大數據開展精準治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6座以上小型客車、“營轉非”大客車、重型貨車行駛軌跡的分析研判,梳理重點車輛清單,精準布控、精準查處疲勞駕駛、非法營運、超員載客等重點違法行為,對于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信息,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實現未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營運性質車輛數據等信息互通共享,加強精準協同治理。加強對貨車嚴重超限超載、客車乘客不使用安全帶等違法問題分析,排查重點車輛、駕駛人和運輸企業,加強核查處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3)強化道路安全防護保障。開展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精細化提升專項行動,開展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舊橋梁改造整治。深入開展村道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加強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管理維護。持續清理整治“馬路市場”和國省道沿線集鎮村莊違規開口。
(4)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健全管理機制,擴大救助范圍,簡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效率。完善警醫聯動救援救治機制,加強現場救援救治指揮調度,根據交通事故傷員傷情選擇醫療基礎條件好、相關創傷急救能力強的醫院,提升傷員救治成功率、降低救治無效死亡率。
(5)提升農村公路安全本質水平。開展公路安全設施及交通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加大“一燈一帶”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設力度,對近3年內發生過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墜事故的險要路段或平交路口,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措施。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1)持續強化“平安工地”建設。制定“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嚴格平安工地建設考核評價。深入推動“堅守質量安全紅線”行動,加大瓦斯隧道、高墩大跨橋梁,高邊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強施工方案,特種設備,隧道通風管理,落實高空安全防護等安全措施。
(2)持續加大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完成省級部門要求的船舶集中停泊區、防洪樁建設,確保主要點位“船船有泊位,主纜有系樁”。落實平安渡運工程改造提升相關任務。
(3)持續整治船舶安全突出問題。開展“三無船舶”聯合認定和分類處置,推動隱患船舶規范提升,老舊船舶清理淘汰,滅失船舶集中吊銷,建立船舶檢驗提醒制度,確保應檢盡檢,提升船舶質量,控制船舶數量。強化水上交通一線監管,突出趕場渡、學生渡和旅游碼頭等重點,加強客渡船舶和旅游船舶安全監管,堅決落實“六不發航”、重點渡口簽單發航和救生衣行動等制度。
(4)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進一步落實“雙段長”制,推動各地市級設立“雙段長”工作制辦公室,落實人員和責任,細化全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風險問題清單,強化工作考核,加大對各地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督導檢查力度,實行安全隱患動態清零,推進“平安道口”安全整治,落實移交后的公跨鐵橋梁養護維修工作,組織開展好船舶碰撞鐵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推動全市鐵路安全環境持續改善。
(5)鞏固郵政寄遞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嚴密防范安全風險。鞏固民航安全專項治理,針對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開展專項整治,突出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險品運輸等重點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完善風險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嚴厲打擊破壞機場凈空環境的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及成都鐵路監管局攀西車務段、保安營機場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城市建設安全整治。
(1)深入推進城市安全韌性建設。持續推進城市體檢工作。梳理總結城市體檢試點經驗,拓展城市體檢城市,開展體檢結果應用探索,健全完善“城市體檢發現問題、城市更新診療問題”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等作用,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服務城市安全運行。深入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城市更新改造,強化城市規劃管理,優化城市防災工程、避難疏散空間、公共衛生、客運站場等安全環境建設,嚴格規劃管理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加強特殊場所安全管理,推進安全城市建設及可持續發展。
(2)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災害風險普查,摸清防震減災底數和短板,推進農村高烈度地區房屋建筑抗震改造。開展違法違規建設和違法審批專項清理,加快推動學校、醫院、商場、賓館(酒店)、車站碼頭以及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等房屋隱患工程治理。深入推進城市內澇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加強城市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做好排水管網疏通清淤、問題窨井蓋治理工作。持續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兩年行動,推進建筑施工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行動,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提升監管效能,強化深基坑、高支模、高邊坡等危大工程管控,鞏固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兩年行動成果,防范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加強其他專業建設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等涉及消防審驗的重點問題疑難問題攻關,強化政策標準、培育技術支撐體系,深化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工作,源頭防范消防安全隱患。深入推進建筑施工、物業服務、監理企業清單制提檔升級,推進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版、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落地落實見效。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調研,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健全安全監管機制體制,解決專業人員和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
(3)強化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持續以“四不兩直”“三帶三查”方式深入開展“住建安全在行動”暗訪明查,加大對事故和隱患公開曝光力度。進一步落實項目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有關各方主體責任,落實燃氣經營者、房屋產權人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加大對事故多發、上升地區進行提醒、警示約談力度。強化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信用管理,加大聯合失信懲戒力度。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整治。
(1)鞏固完善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動落實園區企業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健全園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機制并嚴格實施考核,制定實施園區企業安全執法檢查計劃,統籌安排并牽頭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工作。
(2)健全完善工業園區等功能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開展工業園區等功能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細化行業企業評估辦法,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和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進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封閉化管理。
(3)提升高風險園區安全管控。全面完成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分級,限期整改提升,確保年底前全市化工園區全部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
(4)提高園區安全基礎。加快建設園區微型消防站,實現園區企業全覆蓋。完善應急物資救援裝備儲備機制,有針對性地儲備公共應急物資救援裝備。強化園區預案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明確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廣泛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
(1)制定危險廢物鑒別委員會章程和異議評估工作規程,組建市級危險廢物鑒別專家委員會,推進危險廢物屬性鑒別工作,開展尾礦庫分類分級監管和第三輪環境隱患問題排查治理。
(2)定期更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推進重點監管單位土壤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督促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嚴密防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風險。
(3)推進輻射安全隱患排查三年實施計劃;開展伴生礦開發利用單位隱患排查和輻射環境監測全覆蓋;保障我市稀土礦開發利用產業健康發展,積極推進伴生放射性廢渣集中處置工程的建設。
(4)加強包括環境應急在內的綜合應急管理機構與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處置突發安全事故及其引發的次生環境事件的應急能力。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工貿行業重點環節安全整治。
(1)開展重點企業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對照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1項重點事項,對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等相關企業進行逐企逐項逐設備排查整治,確保年底前重點事項問題清零。
(2)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回頭看”。對照有限空間作業4條重點事項,對食品加工、造紙、皮革毛皮、羽毛加工、印染等重點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持續加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宣貫力度和排摸精度,進一步鞏固“兩個行動”成果。
(3)加強工貿企業外包作業管理。推進工貿企業將供應商、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和承租單位等相關方安全管理全面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等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
(4)加強工貿行業企業標準化建設。持續深化清單制管理,進一步厘清工貿行業企業標準化三級達標程序,督促工貿企業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行業特點、生產工藝、安全風險等,建立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以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特種設備安全整治。
(1)按職責分工開展燃氣安全排查整治,摸清長輸管道、公用管道法定檢驗情況,建立隱患臺賬、分類施策、專項治理,嚴肅處理在建燃氣壓力管道未依法進行安裝監督檢驗的行為。
(2)全面開展特種設備超期未檢篩查,嚴厲查處超期未檢、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切實提高設備定期檢驗率,確保應檢盡檢,提高特種設備本質安全。
(3)深入推進電梯按需維保和檢驗檢測改革創新,持續做好電梯制動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宣傳教育,提升電梯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乘梯安全。
(4)以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為重點,依法查處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充裝單位和檢驗單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氣瓶,嚴厲打擊充裝、檢驗等環節違法行為。
(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農村安全(漁業船舶、農業機械、農村沼氣、農村建房)整治。
(1)漁業船舶方面。嚴格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嚴厲查處漁業船舶違規載人載物,督促船主配備完善消防救生設施設備。
(2)農業機械方面。深化農機安全源頭管理,大力推行規模化農機合作社清單制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力爭實現21臺注冊登記存量變形拖拉機報廢清零。
(3)農村沼氣方面。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大力推行戶用沼氣網格化管理和農村沼氣工程企業清單制管理“兩項制度”,堅持隱患排查、動態清零,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4)農村建房方面。全面完成自然災害風險普查農村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持續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和危險房屋安全鑒定,深入推進高烈度地區農村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改造,加大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安全管控,清查“一戶多宅”,以及違規占據宅基地和占用耕地建房問題。
(漁業船舶、農業機械、農村沼氣方面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建房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各部門要全面總結三年行動整治成果,對已有成效的要鞏固提升,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突出矛盾,要鞏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梳理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總結提煉形成長效機制,及時推廣交流,以點帶面提升整體工作。對已經破題的要深入攻堅,緊盯“老大難”問題推動解決,綜合運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逐項推動落實,切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對沒有破題的要重點突破,以高危行業及特殊行業領域為重點,推動完善治理措施,提升安全監管效能,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還不明確的,各縣(區)要依法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行業監管部門,確保安全生產管理不遺不漏。
(一)專項整治“回頭看”階段(即日起至4月底)。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以來排查和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重點對國務院安委會、安委辦以及省安委會、省安辦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中發現的隱患,對照清單核查隱患整改措施、整改責任、整改效果是否到位,對整改到位的單位和企業進行逐一銷號。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9月)。對專項整治“回頭看”階段以及今年專項任務推進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組織集中整治,建立清單,逐條限期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措施,確保隱患問題整改到位。落實整改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整改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整改不到位引發事故。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至12月)。全面鞏固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成果,認真總結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宣傳推廣,進行建章立制,切實建立健全一批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在制度層面進行查漏補缺,對現有的制度進行再梳理,對已不適用的全面進行修訂完善。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切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風險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區)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鞏固提升”作為今年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市、縣級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要負責統籌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工作,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實。各類企業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統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深入細致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健全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嚴密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加強保障支撐,統籌協調推進。各縣(區)、各部門要把專項整治鞏固提升納入本級安委會年度重點工作部署,強化政策支撐和制度創新,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市、縣(區)安辦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作用,運用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約談、提醒、警示、通報等職能,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企業的溝通對接,協同推進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考核問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監管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頂格處罰。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考核,把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實時跟蹤問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將視情況進行嚴肅問責追責。
(四)加強宣傳推動,規范信息報送。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專項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積極營造濃厚的專項整治鞏固提升氛圍。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堅持一手抓問題隱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實時動態更新整治完成情況以及制度措施清單、重大隱患清單、突出問題清單,落實專人負責做好每月統計報送工作,分管領導嚴格審核,確保信息數據報送及時準確。各市級專項整治牽頭部門于每月24日之前報送整治完成情況以及制度措施清單、重大隱患清單、突出問題清單至市安辦指定郵箱(pzhsab@163.com),其中每月整治完成情況內容不少于400字,切實突出工作開展情況及主要數據,不穿靴戴帽,清單模板詳見附件。
各縣(區)安委會和市級專項整治牽頭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總結〔內容包括:1.整體情況。各縣(區)和市級專項整治牽頭部門,突出地方和重點行業領域,深入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落實中探索形成的經驗做法和整體工作成效,篇幅內容不超過3000字。2.制度成果。各縣(區)及市直部門出臺的重要制度化成果,及有關規章制度和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規范性文件,要認真篩選,擇優上報3-5個(以PDF掃描正式件電子文檔),每個要寫明具體名稱、發文單位,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內容概括(word電子文檔)。3.典型做法。各縣(區)結合本地區和重點行業領域整治工作實際,分別提供1個企業的經驗做法,單篇內容不超過2000字。每個單位的經驗做法要起好標題、精心提煉,確保內容實在、可借鑒性強。〕于11月底前報市安辦(以電子版word及正式件PDF形式發電子郵箱:pzhsab@163.com)。聯系人:朱勁松 ;聯系電話(傳真):5103766。
附件:1.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度措施清單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發現的突出問題清單
3.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發現的重大隱患清單
附件1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度措施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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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專題領域 |
制度措施名稱 |
責任單位 |
提出計劃日期 |
計劃完成時限 |
主要內容 |
完成階段(正在 推進/已完成) |
實際完成時間 |
工作進展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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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發現的突出問題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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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專題領域 |
突出問題 |
整改措施 |
查出問題時間 |
計劃整改時限 |
責任單位 |
整改階段 |
實際整改完成時間 |
整改進展及進展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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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發現的重大隱患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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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專題領域 |
重大隱患 |
整改措施 |
檢查日期 |
計劃整改 時限 |
責任單位 |
整改階段 |
實際整改 完成時間 |
整改進展及進展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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