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9-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安全生產“排險除患”
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
現將《攀枝花市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
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辦〔2020〕49號)要求,結合《攀枝花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及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在全市開展為期半年的安全生產“排險除患”集中整治,推動各縣(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進一步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落實風險防控常態化和隱患日排查制度,實現風險全感知、隱患全排查、責任全落實,切實把風險化解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除在成災之前,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為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好局、起好步,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整治范圍
此次“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圍是全市各縣(區)、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確保整治覆蓋面達100%,并突出危化品、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消防等12個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重點整治領域,煙花爆竹批發零售點,學校、醫院、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車站、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以及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三、整治重點
(一)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集中整治重點。
各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雙重預防體系,嚴格執行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全面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隱患,每周研判風險,每月匯總隱患整改和風險管控情況,確保各類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各項隱患得到全面治理,徹底解決各類風險隱患反復發生、長期得不到根治的重點問題。
1.全面開展風險辨識管控。一是落實責任,動態研判。要按照“疑險從有、疑險必研、有險必判、有險必控”的原則,建立覆蓋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制度,并及時組織員工學習。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牽頭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和全體員工,對自然災害、生產工藝、生產安全系統、廠區廠房、設施設備、管理體系、制度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方位辨識,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風險臺賬。二是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根據風險特點,逐一制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責任落實、制度建立完善、規范管理、教育培訓、安全投入等常態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預案管理、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緊急狀態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風險點位、重點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安全風險告知卡,確保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處置措施。三是用好清單制,管好風險點。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建立從董事長、總經理到一線崗位作業人員全覆蓋的企業主體責任清單,同時在全面辨識管控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完善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將風險管控責任逐一落實到工區、車間、班組、崗位和具體人員,確保辨識出的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2.立即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單。各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二是每日排查,閉環整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每天組織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一線人員規范操作情況等進行排查檢查, 要認真落實汛期安全防范和隱患整改責任措施,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建立臺賬,逐項落實整改措施、預案、資金、時限、責任,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切實整改到位。三是強化系統運用,及時報告。要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按要求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全過程錄入四川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要及時在單位內部公布隱患清單,并向當地有關監管部門報告備案。
(二)各縣(區)安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集中整治重點。
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要準確把握當前正值主汛期安全生產特點,精準辨識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批發及零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貿、學校、消防、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建立臺賬,做底數清楚,臺賬清楚,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消除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實防范措施和安全隱患治理“五定”,確保安全風險可控和安全隱患整改閉環管理。
1.精準辨識,管控風險。各縣(區)各部門要將本次“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與我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緊密結合起來,突出整治重點,全面精準辨識,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住風險。一是要全面開展風險辨識。要全面清理本轄區和本行業領域內所有企業、人員密集場所,對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根據風險分布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匯總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繪制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二是分級分類監管。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明確重點監管企業,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重點內容等,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加強監督檢查。三是強化督促指導。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專業力量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掌握企業安全風險變化情況,并對企業是否全面辨識管控風險進行復查,督導企業落實風險管控整治措施。
2.全面排查,整治隱患。通過聘請專家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要場所開展解剖式安全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科學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每日開展隱患自查,對隱患整改情況定期復查驗收,確保隱患動態“清零”,推動企業形成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
3.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結合全市“鑄安2020”監管執法專項行動,組織聯合執法隊伍,重點檢查各企業風險辨識情況、管控措施和責任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動真碰硬開展監管執法。要深入推動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對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企業(單位)實施聯合懲戒。要綜合運用行刑銜接、關閉取締、聯合懲戒、公開曝光等措施,形成強力震懾和高壓態勢,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自覺抓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4. 嚴肅事故調查,開展事故評估。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的每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開展調查,必查風險有沒有辨識、隱患有沒有整治、制度有沒有建立、機制有沒有運行,找準問題,厘清責任,堅決追責問責。要組織對已完成調查的事故開展處理和整改落實情況評估,以點帶面、加強引導,督促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四、工作安排
從2020年8月至12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縣(區)、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排險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各企事業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生產經營建設全過程及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全面辨識安全風險、排查隱患,制定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整改消除隱患。各縣(區)、市級各部門要集中力量,深入企業基層一線,督促指導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集中整治、鞏固成效階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通過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和“四不兩直”“三帶三查”(帶著執法查、帶著媒體查、帶著專家查)等多種方式,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檢查企業是否開展了風險辨識、風險辨識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實、風險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開展隱患排查、隱患是否動態清零。對未開展相關工作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要堅持標本兼治,認真梳理總結,以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固化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三)“回頭看”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安辦、各縣(區)要結合安全生產巡查和綜合督查,對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落實、長效機制建立等情況開展“回頭看”,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確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實實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站位。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排險除患”專項整治的重要性,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清華書記、尹力省長等省領導對廣漢市“7·8”燃爆事故出重要批示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力推進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風險,及時消除隱患,牢牢守住安全生產紅線底線,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動真碰硬,嚴格考核。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以“嚴細實”的作風和對隱患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切實履行職責,敢抓敢管,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現場,督促指導,狠抓落實,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確保“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實效。省安辦將按照擬定的“排險除患”集中整治評價細則開展考核評價,定期進行通報,并將評價結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考評。市安辦對照評價細則進行了任務分解,對未按要求開展“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縣(區)和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并在年度目標考核中扣除相應分值。
(三)廣泛宣傳發動,引導社會參與。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攀枝花電視臺、攀枝花日報、gogo攀枝花等各類媒體平臺,對“排險除患”集中整治進行廣泛宣傳發動。要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鼓勵社會公眾共同參與“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及時發現并糾正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宣傳報道先進典型和優秀做法,公開曝光典型問題,形成濃厚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準確反映工作。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于2020年8月5日前將“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報送至市安辦,9月1日、12月1日前分別報送階段工作情況小結,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總結。報送的資料應內容真實、文字精煉、數據準確,階段工作情況小結、“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總結應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建章立制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議等。
(五)強化系統運用。省安辦將對現有的“四川省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進行全面升級,更新為“四川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增加“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功能模塊,完善事故統計模塊,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系統應用,督促指導企業認真、準確開展自查自改自報工作,并實時監控,現場核查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用信息化推動“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聯系人:朱勁松;聯系電話: 0812-5103766(帶傳真)。
市安辦郵箱: pzhsab@163.com。
附件:全省排險除患集中整治評價細則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
全省排險除患集中整治評價細則工作任務分解表
省安辦評價內容 |
省安辦評價要點 |
省安辦評價細則 |
工作任務分解 |
責任單位 |
一、安排部署和組織領導情況 (10分) |
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要求(5分) |
市、縣安委會及安委會成員單位和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工作方案未結合實際,照抄照搬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 “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督促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制定集中整治方案。 |
市安辦,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落實,帶隊開展督查檢查(5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帶頭開展督查檢查的,每人扣1分,扣完為止。 |
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邀請市政府、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 |
市安辦,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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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險辨 識管控情況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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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覆蓋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制度(2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制度未建立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建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制。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全方位辨識安全風險情況,實現風險全感知(5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辨識不全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按照要求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相關工作。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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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科學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5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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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按照要求開展安全風險估相關工作。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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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風險特點,逐一制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6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根據風險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一個單位扣2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根據風險特點制定管控措施。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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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將風險管控責任逐一落實到工區、車間、班組、崗位和具體人員(6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建立完善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將風險管控責任逐一落實到工區、車間、班組、崗位和具體人員的,一個單 位扣2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按照要求建立風險管控責任清單。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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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員工告知、提示安全風險,確保每名員工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處置措施(2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在風險點位、重點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安全風險告知卡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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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按照要求開展風險告知、提示相關工作。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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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風險臺賬(2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和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建立安全風險臺賬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各級、各部門按照要求建立建立安全風險臺賬,并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及時建立安全風險臺賬,定時研判更新。 |
市安辦,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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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重點內容等,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加強監督檢查(2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未實行分級分類監管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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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風險分級管控相關工作,明確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差異化監管。 |
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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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隱患排 查治理情況 (30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要列出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3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列出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清單未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等,每項扣0.5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列出日常安全檢查清單。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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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要組織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一線人員規范操作情況等進行全面排查檢查(8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開展隱患排查的,一個單位扣2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按照要求開展隱患排查相關工作。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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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逐項落實整改措施、預案、資金、時限、責任,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切實整改到位(8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逐項落實整改措施、預案、資金、時限、責任,按照閉環管理整改隱患,實現動態清零的,一個單位扣2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及時按照要求逐項整改隱患,實現動態清零。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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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3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建立隱患 排查治理臺賬的,一個單位扣1 分,扣完為止 |
督促各轄區、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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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專家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開展解剖式安全檢查,對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隱患整改情況定期復查驗收,確保隱患動態“清零”(5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未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專家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開展解剖式安全檢查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存在隱患超期未整改的,每項扣1分,扣完為止。 |
組織專家到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開展解剖室檢查,定期復查隱患,形成隱患閉環管理,確保隱患動態“清零”。 |
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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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嚴格執 法情況 (10分) |
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嚴厲打擊懲處。綜合運用行刑銜接、關閉取締、聯合懲戒、公開曝光等措施,形成強力震懾和高壓態勢(10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未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的,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沒有依法嚴厲打擊懲處的,一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沒有采取行刑銜接、關閉取締、聯合懲戒、公開曝光等措施的,個單位扣1分,扣完為止。 |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察執法等相關工作,扎實開展“鑄安2020”監管執法專項行動。 |
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五、嚴格事 故調查情況 (15分) |
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的每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開展調查,必查風險有沒有辨識、隱患有沒有整治、制度有沒有建立、機制有沒有運行(5分) |
對市縣兩級事故調查處理情況進行檢查,未對風險辨識、隱患整治、制度建立、機制運行等進行調查,未依法從嚴查處、嚴肅追 責問責的,每1起事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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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的每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事故調查,同時對風險辨識、隱患整治、制度建立、機制運行等情況進行調查,依法從嚴查處,嚴肅追責問責。 |
市級負責事故調查職責的部門,各縣(區)政府。 |
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10分) |
發生1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扣2分;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全部扣完 |
堅決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安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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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系統應 用情況 (5分) |
加強對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的指導,督促其認真準確填報四川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應用(3分) |
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未按要求將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錄入四川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強化督導,督促企業及時填報四川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確保隱患按期整改,對未及時填報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市安辦,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
加強系統應用,用信息化推動“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2分) |
市縣安委會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安委會成員單位未將執法檢查和督查情況錄入系統的,一個單位扣0.5分,扣完為止。 |
及時將執法檢查和督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 |
市安辦,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成員單位,各縣(區)安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