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摘要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0-18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防震減災工作“四個納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績效管理。
●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應當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對建設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有關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將省以上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作為建設工程可行性論證、項目選址、工程設計、施工審批、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必備內容。
地震預報意見實行統一發布制度
●全國范圍內的地震長期和中期預報意見,由國務院發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報意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程序發布。
除發表本人或者本單位對長期、中期地震活動趨勢的研究成果及進行相關學術交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散布地震預測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散布地震預報意見及其評審結果。
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損、拆除或者擅自移動地震監測設施。地震監測設施遭到破壞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采取緊急措施組織修復,確保地震監測設施正常運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地震觀測環境。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劃定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
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施工的全過程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抗震設計,并對抗震設計的質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準確性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選用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已經建成的下列建設工程,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抗震設防措施未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設工程;
(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
(三)具有重大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建設工程;
(四)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五)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內的建設工程。
鄉村抗震設防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公共設施和村民住宅抗震設防工作的領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公共設施和村民住宅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鄉村基礎設施、公用設施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專項資金,并制定相應政策,支持、鼓勵農村村民對住宅采取抗震設防措施,逐步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能力。
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民居建設管理,會同財政、防震減災、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的技術指導、工匠培訓和信息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