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強震活動有什么特點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10-07 來源:福建省地震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我國的地震活動十分廣泛,除浙江、貴州兩省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發生過6級以上強震,其中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發生過7級以上大震,約占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百分之六十。臺灣地區是我國地震活動最頻繁的地區,1900~1988年全國發生的548次6級以上地震中,臺灣地區為211次,占百分之三十八點五。我國的地震活動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新疆、臺灣及華北地區,而東北、華東、華南等地區分布較少。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的地震是淺源地震,東部地震的震源深度一般在30千米之內,西部地區則在50千米~60千米之內;而中源地震則分布在靠近新疆的帕米爾地區(100千米~160千米)和臺灣附近(最深為120千米);深源地震很少,只發生在吉林、黑龍江東部的邊境地區。自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共發生8級以上地震3次;我國大陸區域內共發生7級以上地震35次,平均每年發生約0.7次;6級以上地震194次,平均每年發生近4次。與近100年的活動水平(大于等于7級的年均值為0.66 次,大于等于6級的年均值為3.6次)相比較,新中國成立后的強震活動水平高于前50年的活動水平。
另外,我國強震分布顯示了西多東少的突出差異。我國大陸區域內絕大多數強震主要分布在東經107度以西的我國西部廣大地區,而東部地區則很少。據統計,1949~1981年間發生的27次7級以上地震中,西部約為20次,占百分之七十四,東部只有7次,占百分之二十六;而6級地震,東部占的比例則更小。在1895~1985年間,我國大陸區域內發生的全部 7級以上地震中,西部占百分之八十七,其應變釋放能量占百分之九十點八。
我國的地震活動具有分布廣的特點,6級以上地震幾乎遍布全國。然而,地震活動的分布是不均勻的,其活動水平也有較大差異。據統計分析,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活動水平最高的是臺灣地區,7級以上地震發生率占全國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以上,6級以上地震發生率占全國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三以上;在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發生6級以上地震次數大于5次的還有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河北等,以上七個省(自治區)集中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發生的絕大多數強震,其中6級以上地震占百分之九十以上,7級以上地震占百分之八十七以上。
以上情況充分說明,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地震活動雖然分布較廣,但是呈現明顯的西多、東少,分布極不均勻的特點。這種分布特征為地震工作布局和確定監測預報及預防工作的重點地區提供了重要事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