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開展“攀枝花市優秀人才選拔培養計劃”“大地飄香”農業優才申報工作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9-09     來源: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市農林科學院等有關部門,各縣(區)農業農村(農業農村和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局:

根據市人才辦《關于組織開展攀枝花市優秀人才選拔培養計劃遴選工作的通知》(攀人才辦〔20196號)要求,按照《攀枝花優秀人才選拔培養計劃”“大地飄香農業優才項目實施細則》(攀人才〔20183號)有關精神,現就做好大地飄香農業優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攀枝花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022年全市共遴選10大地飄香農業優才,引領激勵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在產業扶貧和現代農業發展中建功立業,為推動我市特色農業發展及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標準和條件

為保證大地飄香農業優才選拔推薦質量,各縣(區)、有關單位應嚴格按以下標準遴選推薦本地區和本單位最具影響力和貢獻最突出的高層次候選人。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積極投身我市鄉村振興、特色農業發展和現代農業發展工作;

2. 長期從事農業農村工作,在農業研發、推廣、產業扶貧中業績突出,為農民增收致富、脫貧奔康做出突出貢獻,在全市農業行業具有較大影響;

3. 一般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學術技術工作;

4. 為市內涉農業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一般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稱號。

(二)一般項目。

申報人選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在農業科技研發中,學術造詣深,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研究成果具有開創性和重大應用價值,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達到省內領先、國內先進水平;

2. 在技術開發推廣方面,具有主持完成省、市級以上重大項目或工程的開發、實施及推廣應用工作經歷,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解決了農業生產上關鍵性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在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一線,有重大成果轉化、技術突破,且業績突出,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推動了全市農業行業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

3. 在農業農村相關領域,具備精湛的技藝,技能水平突出,實踐經驗豐富,能夠解決生產過程中重點或關鍵性技術問題;在促進農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機具等推廣應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成績突出,在國內、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4. 作為企業主要創辦者或核心研發人員,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引領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帶動全市農業產業發展,對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我市農業產業競爭力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

5. 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其他重要成就。

三、申報程序

(一)推薦申報。各級農業部門、有關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按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推薦的原則,逐級擇優推薦上報。各級組織和個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縣(區)農業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單位作為推薦單位,對本系統、本地區、本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并采取推薦單位黨委(黨組)審定的方式,確定本單位的推薦人選,經公示5個工作日后,統一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縣(區)農業部門推薦人選同步報送縣(區)人才辦備案。市級部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二)評審。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申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遴選產生建議名單,采取適當形式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將報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如公示有問題的,經核實后自然淘汰。

(三)審批及命名。建議名單報經市人才辦聯席會議和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印發入選名單,安排資助資金,落實入選者有關支持政策。

四、支持政策

(一)入選者按照《攀枝花優秀人才選拔培養計劃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享受9條特殊支持政策。各縣(區)、各單位應配套相關支持政策。

(二)優先選拔大地飄香農業優才入選者進入農業產業技術體系攀枝花創新創業團隊,優先擔任專家服務團等學術技術團隊的首席專家,優先主持承擔各類農業項目。在農業系統評先評優、專家推薦、職稱申報、崗位聘用、干部選拔中優先考慮大地飄香農業優才入選者。

五、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填寫《申報書》,完成簽字、蓋章等手續。

(二)申報人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

2. 企業營業執照或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 任職證明材料;

5. 與任職單位簽訂的正式用人合同(協議);

6. 在川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至少提供最近1年);

7. 有代表性的成果、論著、專利、獎勵、榮譽稱號等;

8. 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9. 成果轉化證明。

以上所有附件材料需標注情況屬實,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進行裝訂成冊。

(三)《申報書》和附件材料應分別裝訂,封面、封頂統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亞光紙膠裝,正文須雙面印刷,紙質《申報書》需報送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5份,并提供電子文檔。

(四)申報材料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制度,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申報人填報的承擔項目、論文、著作、專利、獲獎、兼職等,每一類一般不超過5項。

(五)國家和省千人計劃入選者在管理期內的,不納入大地飄香農業優才項目申報范圍。符合條件的四川省天府萬人計劃天府農業大師入選者,可申報納入大地飄香農業優才項目,不占遴選名額,可享受除資金資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六)各縣(區)農業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單位916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人事科。

聯系人:張敏婕,聯系電話:3349751.

 

附件:1攀枝花優才計劃申報書(大地飄香農業優才)

2.攀枝花市大地飄香農業優才申報人員一覽表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202292

附件1:攀枝花優才計劃申報書(“大地飄香”農業優才).docx

附件2:攀枝花市“大地飄香”農業優才申報人員一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