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預備制生活費補貼申請辦事指南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勞動預備制生活費補貼申請 |
辦理部門 |
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
服務對象 |
各職業培訓定點機構 |
咨詢電話 |
0812-3341676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辦理地點: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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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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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理時限 |
90個工作日(不包含補貼支付環節) |
設定依據 |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攀人社發〔2017〕539號)2.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補貼范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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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各職業培訓定點機構完成勞動預備制培訓,可由職業培訓定點機構代為申報一定的生活費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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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 攀枝花市職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表、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或農村戶籍復印件、畢業證或學籍證明復印件 2. 攀枝花市職業節能培訓補貼機構申報表、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抽查記錄表、培訓機構開具的 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3. 學員考勤表、生活費補助代為申請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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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1. 職業培訓機構在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前將開班申請的有關資料按屬地原則報縣(區)就業服務管理部門審批,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2. 經縣(區)就業服務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培訓 3. 培訓完成后由職業培訓機構向負責審批的就業服務管理部門書面申報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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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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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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