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辦事指南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2-03 來源: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事項類別 |
公共服務事項 |
事項名稱 |
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 |
辦理部門 |
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服務對象 |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實現就業的單位 |
咨詢電話 |
0812-3333570 |
監督投訴 電話 |
0812-12345 |
辦理時間、地點 |
辦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辦理地點:東區竹湖園勞動大廈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就業援助科205房(各縣區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均可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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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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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理時限 |
30個工作日(不包含補貼支付環節) |
設定依據 |
<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攀人社辦發〔2013〕387號)第八條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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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在公益性崗位實現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補貼政策依據《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公益性崗位補貼和崗位補貼辦法的通知》(攀勞社發〔2010〕32號)。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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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攀枝花市公益性崗位補貼申報審批表》 2.經批準的《攀枝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申請表》 3.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名單及《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 4.用人單位與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的一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上季度為這部分人員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 6.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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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公益性崗位補貼按單位隸屬關系實行市、縣(區)分級審批、分級補貼和按季申報、按季補貼的原則。用人單位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向市(縣、區)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經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核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由財政部門將公益性崗位補貼劃撥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專戶,再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支付到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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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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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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